建筑安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为认真贯彻《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及《劳动法》,落实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安全生产管理体制,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建筑企业各级人员和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保障职工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生产的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领域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规定》、《国营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条例》、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的规章制度,制定本规定第四章公司安全教育制度为了搞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职工安全生产意识。普级职工安全技术知识,增强职工自我防护能力,现根据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安全教育的有关规定,制订安全教育制度如下:一、新工人入场安全三级教育制度:㈠、凡公司新招收的合同制工人,及分配来的实习和代培人员,分别由公司进行一级安全教育,项目经理部进行二级安全教育,现场施工员及班组长(或劳务、外包单位代表)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三级教育的时间一般不能少于50小时。(公司级不少于15小时,项目部不少于15小时,班组级不少于20小时)。教育内容为:⒈公司教育:①、讲党和国家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②、讲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劳动、安全纪律。③、讲三不伤害即:遵守操作规程不伤害自己,讲究职业道德不伤害他人,居安思危不被他人伤害。④、讲遵章守纪,反对违章指挥,反对违章操作。⑤、讲公司内、外工伤事故血的教训。⒉项目经理部教育:①、讲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与奖惩制度。②、讲施工生产特点,危险地段,应注意的事项,防范措施与方法。③、讲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劳动纪律。⒊班组教育:①、讲各工程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劳动纪律。②、讲施工现场应注意的事项,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③、讲使用生产工具(设备的性能,用途和构造,使用的基本方法)。④、讲劳保用品的使用与保管,爱护和保管生产工具(设备)和施工现场各种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公司及项目经理部两级教育,对教育内容要进行考核,造册登记。教育人和接受教育人要签字备查。㈡、配合施工的外包队工人进场,由项目经理、安全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保卫人员进行治保消防教育,并填好安全教育登记卡(册),教育者与接受安全教育的包工队长或大班长,必须签名备查。二、变更工种工人的安全教育制度:凡有变更工种工作的工人项目部必须及时通知安全部门和现场安全员进行变更工种工作的安全技术教育,责任划分:由公司变更的,由公司安全科进行教育。由工地变更的,要通知安全员进行安全教育。变更工种安全教育,由教育人员填写安全教育卡(册),教育者与受教育者都要签字备查。三、特殊工种工人的安全教育制度:㈠、国家规定的电工、焊工、架工、司炉工、爆破工、机操工、起重工、小机动翻斗车司机、龙门吊司机等特殊工种,由器材部、质安部配合办公室申报市劳动保护教育中心进行培训取证。㈡、凡经劳动保护教育中心培训发证的电工、焊工、小机动翻斗车司机、起重工、塔吊司机、架工、司发证的机操工、及其它特殊工种,人员在本单位的,器材部必须造册证件号码,取证日期都必须登记清楚备查。凡特殊工种人员在工地的,安全员将本工地的特殊人员名单登记造册。四、四新教育: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由项目部组织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操作和新岗位的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操作。五、公司生产管理人员的上岗培训教育:凡是与施工生产有关的管理人员必须接受市一级安全监督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教育(包括证件复审培训)。由公司安全科配合办公室组织实施,每年度持证率应达80%以上。六、班组班前安全活动或班组教育制度班组班前安全活动,是搞好安全最重要的基础工作。必须当成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为了切实开展好班组班前安全活动,特订如下制度:1、班组长必须认真开展班组前安全活动,每天上班前在交待当天生产任务的同时,要有针对性的交待安全,并作好记录备查(作为考核的依据)班组班前活动原则上是每天进行,但每周至少应记录三次。2、对不开展班组班前安全活动的班组,应加强教育加深他们对开展班前安全活动的认识和理解其重要性。3、班前活动开展得不认真,而是抱着走过场即了事的班组。且无作记录的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或处以罚款。4、班长、建筑队长(大班长)必须参加工地召开的安全生产会议,接受安全教育。5、对班前安全活动开展得好的班组,利用工地黑板专栏等多种形式予以表扬,树立典型,同时可按照《施工现场安全奖罚制度》给予适当的经济奖励。对班前安全活动开展得不好的班组,利用工地黑板专栏给予暴光,同时可按照《施工现场安全奖罚制度》给予适当的经济处罚。七、在开展教育活动中,必须结合先进的典型事例进行正面教育,以利取长补短,保障安全生产。安全教育要求体现六性,即全员性、全面性、针对性以及成效性、发展性、经常性。八、要开展好主管部门及本公司布置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如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安全月、安全周等竞赛活动,使安全生产警钟长鸣,防范于未然。同时还可以根据施工生产的特点实施好五抓的安全教育,即:工程突击赶任务时,工程接近收尾时,施工条件好时,季节气候变化时,节假日前后时这五个环节必须抓紧教育。九、教育培训形式。安全教育、培训可以根据各自的特点,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如设培训班、上安全课、安全知识讲座、报告会、智力竞赛、图片展、书画剪贴、电视片、黑板报、墙报、简报、通报、广播等等使教育培训形象生动。第五章年度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制度(一)、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根据国家公布的劳动保护立法和各项安全技术标准为依据,根据公司年度施工生产的任务,各项工程施工的特点确定安全技术措施项目,针对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未能及时解决的问题以及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等所应采取的措施,做到不断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的发生。(二)、劳动保护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范围包括:⒈起重机械上的各种防护装置及保险装置(如安全卡、安全钩、安全门,过速限制器,过卷扬退制器,门电锁、安全手柄、安全制动器等),为了安全而进行的改装。⒉各种运转机械上的安全起动和迅速停车设备。⒊为安全而重新布置或改装机械和设备。⒋电气设备安装防止触漏电的设施(包括标准配电箱)。⒌为安全而安设低电压照明设备。⒍在原有设备简陋,全部操作过程不能机构化的情况下,对个别繁重费力或危险的起重,搬运工作所采取的辅助机械化设备。⒎在生产区域内危险处所装置的标志、信号和防护设施。⒏在工人可能到达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处安设的防护装置。⒐在生产区域内,工人经常过往的地点,为安全而设置的通道及便桥。⒑消除尘及各种有害物质而设置的吸尘设备及防尘设施。⒒为减轻或消除工作中的噪音及震动的设施。⒓机械、电气设备等传动部的防护装置。⒔为保持空气清洁或使温湿度合乎劳动保护安全而安设的通气换气装置。⒕工作场所的休息室,用膳室及食物加热设备。⒖购置或编印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的参改书,刊物、宣传画、标语、幻灯及电影片。⒗建立与贯彻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措施。⒘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所需的工具、仪器。⒙女工卫生室及其设备。(三)、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由公司质安部在工程开工时依据工程、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经总经理批准后由相关部门执行。(四)、安全技术措施的重大项目由公司组织实施,一般项目均由基层各部门负责实施,质安部负责定期检查实施情况(必要时器材部门必须派人共同检查)。(五)、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费用和使用材料,都应切实保证。第六章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可以及时了解和掌握各时期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从而使安全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为使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经常化、制度化,现制订检查制度如下:(一)安全生产检查,包括日常检查,本部门检查,专业检查和月度检查以及季节性检查,每次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二)公司建立由分管领导和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织体系,切实加强领导,做好检查工作。(三)公司级安全检查,由分管领导负责,结合月度生产特点,在全公司内进行以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查领导四查为主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同时,分管安全的领导组织各车间和各部门的负责人,每月应至少进行一次。(四)对查出的隐患问题,要逐项分析研究,并制定整改方案,做到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立即整改,不得拖延,有些限于物质技术条件,当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应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并定出计划,按期完成。(五)日常检查是指各部门和生产班组在日常工作中进行的涉及安全等方面常规性检查,此项检查应做到随查随改,无法整改的问题立即上报整改。本部门检查是指各部门和生产单位在组织日常工作过程中进行的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此项检查每周至少应进行一次,由部门主管负责组织。(六)每年对锅炉和压力容器、危险物品、电气装置、厂房建筑、运输车辆以及防火、防爆和防尘防毒工作分别进行专业检查。(七)公司和各部门视气候特点及季节变化,对防暑降温,防雨防洪,防雷电,防风、防冻、保温等工作,可进行预防性季节检查。(八)专业检查和月度检查,日常检查和部门检查可分别结合进行。(九)公司对重大项目整改,应实行《隐患整改通知书》的办法。《隐患整改通知书》的内容包括:隐患项目,整改意见和整改期限。通知书由安全部门填写,经分管领导签署发出。属于哪一级组织整改的交该单位的负责人签收,并负责处理。通知书要存入档案备查。第七章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各分公司要认真执行国务院第75号令《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按规定做好伤亡事故的报告和处理工作。1、工伤事故概念,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①伤亡事故分类。伤亡事故按其伤害程度可分为:轻伤、重伤、死亡、重大伤亡(一次死亡三人以上)事故,按照建设部第3号令《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即:一级事故:一次死亡30人以上或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二级事故:一次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三级事故:一次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或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四级事故:一次死亡2人以下或重伤3人以上19人以下,或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不满30万元的事故。②事故类别:有物体打击、提升、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弱、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火药爆炸、瓦斯煤气爆炸等其他伤害。2、事故报告调查程序。①事故快报: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者逐级上报,企业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部门,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伤亡情况和初步分析事故原因等,企业按规定每月填写职工伤亡事故综合月报表,并做到准确、及时,可比(如千人重伤率=(重伤人数÷平均职工人数)×103)。②保护好现场,并迅速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因抢救需要移动现场物体时,必须做出标记、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伤亡事故现场的清理,如无特殊原因,应经事故调查机关同意。3、事故调查。企业发生轻伤事故,一般重伤事故,由企业负责人组织安监、工会等部门进行调查,发生一次重伤三人以上或死亡事故由企业主管部门、当地劳动部门、工会组织等部门进行调查,一次死亡三人以上事故由省级有关部门组织调查。4、事故分析。①原因分析,即是直接原因还是间接(管理方面)原因。②事故性质是责任事故,非责任事故还是破坏事故要分清。5、事故处理。事故处理必须执行三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能放过;事故责任者和职工群众未受到教育不能放过;没有制订出防范措施不能放过,对发生事故处理一般按事故的轻重大小可分为经济处罚、行政处分和追究刑事责任三种。经济处罚:一是企业内部按企业奖惩办法查处;二是行政执法机关按有关行政法规查处。行政处分:按照干部、职工管理权限对事故责任者以行政处分。查处重大责任事故罪,根据《刑法》134、135条规定。第八章公司对项目的奖励与处罚制度根据责任制对责任人按责任大小进行奖励处罚,公司内部检查以JGJ59-99标准为主。一、奖励:1.项目经理部季检无安全、火灾、中毒事故,失窃经济损失在500元以内,检查季平均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