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柏拉图的正义理念——《理想国》读后感【摘要】柏拉图的《理想国》是西方知识界的必读之书。他的哲学核心是其理念论,而他的政治观念的核心则是他的正义观。本文对《理想国》中讨论的几种正义观进行了梳理,在此基础上,剖析柏拉图的正义城邦的内涵,对欠债还债就是正义,以善待友、以恶对敌就是正义以及正义就是强者的利益进行了有力的逻辑批判。本文认为,柏拉图提出的“理想国”设想有着深刻的哲学基础和社会基础,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但亦有不足。【关键词】柏拉图;理想国;正义;理念;众所周知,柏拉图是希腊古典文明的产儿。作为人类的优秀导师之一,他在思想领域的件数无疑是多方面的。他在其著作《理想国》中借苏格拉底之口和人讨论正义,通过对当时流行的各种争议观点的批驳和分析个人正义与城邦正义之间的互通性,系统地阐述了正义的概念。他设计并展望着心目中理想国度的蓝图,提出“理想国”的政治思想和国家学说,并提出具体实施的措施。他认为,国家的最高目的是“正义”,也只有在“理想国”中才能真正实现正义。柏拉图要树立自己的正义观,但正义观在当时被大众所屈解了:一是认为欠债还债就是正义;二是认为把善给予友人,把恶给予敌人就是正义;最重要的是当权派和智者派则推崇强权政治的正义观,说:“正义是为强者的利益服务的而不正义对一个人有好处、有利益。”在《理想国》的第1至第4卷中,柏拉图通过优雅和机智的对话,对当时流行的正义观念作了逐一的分析和反驳。下面我们就来看看柏拉图是如何驳倒当时流行的反正义的三种观点。一、驳“正义是有话实说,有债照还”的观点柏拉图认为这个观点符合日常生活中的观念,但只是日常生活中某一情形下的正义行为,而不是正义的定义。因为如此定义正义,会造成有时是正义的,而有时是不正义的后果。在柏拉图看来,正义就是美德的一种。美德指在人的行为中所表现出来的高尚、善良的道德本性。例如智慧、正义、自制、勇敢、友爱等等都是古希腊传统美德的内容。柏拉图借用苏格拉底的口去探寻这些美德的相对性。面对一个发了大财的富裕人士把正义定作是欠债还债时,苏格拉底揭示出其中的不足之处。苏:克法洛斯,你说的妙极了,不过讲到“正义”嘛,究竟正义是什么呢?难道仅仅有话实说,有债照还就算正义吗?这样做会不会有时是正义的,而有时却不是正义的呢?打个比方吧!譬如说,你有一个朋友在头脑清楚的时候,曾经把武器交给你;假如后来他疯了,再跟你要回去;任何人都会说不能还给他。如果竟还给了他,那倒是不正义的了。把整个真实情况告诉他也是不正义的。克:你说的对。苏:这么看来,有话实说,拿了人家的东西照还这不是正义的定义。在这里,苏格拉底使用的通过对话寻求普遍性的定义寻求真理的方法,就是古希腊最初意义的辩证法。他的辩证法的特点是在问答中不断通过分析事实,进行推理来揭示对方的矛盾,使对方承认错误并不断按照自己的诱导方向去修正错误,从而启发对方去认识真理。在苏格拉底看来这是一种帮助别人分娩思想的过程。故而称这种方法为思想的助产术。这种方法不同于智者派人士一样企图简单的将对方驳倒,而是引导对方顺着自己的逻辑路子走向正确的方向。苏格拉底用不能将武器还给一位疯朋友的例子,有力的批判了有债照还是正义之举的说法。因为原主人头脑不清楚时,无论如何不能将简单的按有债照还的常理来办事,否则就会给对方带来伤害,产生不正义的后果。在此,有债照还明显忽略了正义的真实本质,一旦在生活中简单的照搬就有可能产生自相矛盾的结果来。看来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想要看一种行为是否是正义的,不能光从自身的立场出发,还要从我们的对象能否受益来检验我们的行为是否是有利于对方的。就说现在三月学雷锋做好事来说,有的小学组织学生去敬老院打扫卫生,本来是一件好事,我们社会应该多多表扬才是。但由于过于集中的学生去做这事,结果有的敬老院在三月学生来得太多反倒使老人受了很多干扰。这样的好事不产生好结果的例子在生活中还举不胜举。如果我们更多的采用柏拉图式的思想方式来考虑问题,或许就会真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二、驳“正义是把善给予友人,把恶给予敌人”的观点在古希腊,还流传着另一个把正义看成是以善待友,以恶对敌的观点。玻:苏格拉底,假如我们说话要前后一致,那么,正义就是“把正义善给予友人,把恶给予敌人。”……柏拉图认为这个观点也是站不住脚的。因为首先,就时间言,这个观点只能用在战争中和盟友合力抗敌的时候才能显现出把善给予友人把恶给予敌人的作用,那么就会得出正义在战时有用而在平时无用的观点。苏格拉底说,并不是在不生病时医生就是没用的,也不是说在不航海的时候舵手就是没用的。这说明这样的正义定义太过狭窄。事实上恰恰相反,一个正义的人和政府都是在平时就能做得很好才能保持自己和国家的久安。第二,如果说正义平时也有用,比如在替朋友保管钱财方面做到以善待友,那么就会得出钱财不用时正义有用,一旦钱财被使用了,正义反而无用了。最后,正义还要求“以恶对敌”,这是不是意谓着还要替朋友去掠取敌人的东西呢?这样正义之举不就成了小偷行为了吗?这样的驳难看似荒唐,其实正好揭露出了这个定义本身所包含的内在矛盾。我们现实生活中也存在类似的问题。我们常常看到报纸上常常报到说某某市政府在出现什么事故时组织了几个部门现场办公,迅速高效的处理善后工作。这种高效固然是必须的,但我们更希望政府能够在平时将灾难之火消灭于星星点点之时。一个有责任的政府不能仅仅是在出现事故时才行动。事实上我们在数不清的事故面前,都会发现,这些事故原本大都可以避免的。我们要想把我们的社会维持在一个正义的基础之上,就应该注重平时去防范。最后,在苏格拉底看来,善恶的标准也是相对的,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标准,一旦对同一种行为作出不同的判断,以善对友以恶对敌就会成为一句空话。举一个例子说,政府对于乱摆地摊是不允许的,这是出于对民众出行利益的考虑。但政府一旦全面取缔又会给当地民众带来生活上的不方便。这就是对于地摊看法的标准有不同所致。三、驳“正义就是强者的利益”的观点色拉叙马霍斯提出:正义不是别的,就是强者的利益。他论证说:每一个统治者都制定对自己有利的法律,平民政府制定民主法律,独裁政府制定独裁法律,依此类推。他们制定了法律明告大家:凡是对政府有利的对百姓就是正义;谁不遵守,他就有违法之罪,就有不正义之名。因此,他认为,在任何国家里,所谓正义就是当时政府的利益,正义就是强者的利益。柏拉图对此进行了反驳:1、正义有时是不利于强者的,即并不表现为强者的利益。他说:统治者无意之中也会规定出对自己有害的办法来;而遵照统治者所规定的办法去做是正义。那么,弱者受命去做对强者不利的事情也是正义。而这个推论结果恰好和正义的定义相违背。2、强者的利益并不能包罗万象。比如科学和技艺,它们不可能只顾到寻求它的强者的利益而不顾及寻求它的弱者的利益。一位医生行医不会只图赚钱而不顾及病人的身体,一位舵手不会只顾及自己的利益而不照顾他部下水手们的利益,一个统治者不会只顾自己的利益而不顾属下老百姓的利益。每种技艺的利益都是特殊的,每种技艺尽其本职,使受照管的对象得到利益。在这里柏拉图很深刻地讲明了一个道理,那就是统治者应该为民众谋取福祉。当一位船长光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不是全体船员的利益那该是多么可怕。我们的政府有义务去把好舵,当好我们的船长。相反,如果正义只是强者的利益,一旦可以用一只手枪指挥一个国家时,这个国家一定处于一个极为可怕的乱世。在非洲的一些国家就是因为政局不稳,国家才一直处于动荡不安之中。四、驳“不正义比正义更有益”的观点色拉叙马霍斯认为:在社会生活中,不正义的人生活总要比正义的人过得好;正义的人跟不正义的人相比,总是处处吃亏。这种情况使人们对正义的积极价值产生怀疑。柏拉图反驳道:1、上述观点必将把不正义归在美德与智慧这一类,把正义归在相反的一类,而这是违背常理的。2、不正义是强有力的论断站不住脚。柏拉图认为正义是智慧与善,正义的属性是使他们友好、和谐,而不正义是愚昧无知,不正义的属性是使他们分裂、仇恨和争斗。虽然,不正义也是一种力量,但这种力量只具有破坏力———不论在国家、家庭、军队或者任何团体里面,不正义首先使他们不能一致行动,使他们自己彼此为敌,其次也跟对立面为敌,跟正义的人们为敌。正由于不正义的人狭隘的行为,造成与他人的合作的困难,甚至完全不能合作,因而没有战斗力。而正义的人依靠智慧,与人为善,是能够成功的、坚强有力的。3、正义者比不正义者过得更好更快乐。柏拉图认为,如何生活得快乐不是一件小事,而是一个人该怎样采取正当的方式来生活的大事。柏拉图指出,每一事物,凡有一种功能,必有一种特定的德性。所谓事物的功能,就是非它不能做,非它做不好的一种特有的能力。正义是心灵的德性,不正义是心灵的邪恶。正义的心灵促使人们能够以正当的方式生活,导致好的行为方式,因此必定快乐、幸福,所以正义者是快乐的;相反,不正义的心灵或说邪恶的心灵指导下的人的行为是邪恶的,因此其生活得不好,必定是痛苦的。显然,柏拉图对传统的流行的各种正义的定义作了批判,他认为,上述个别的、特殊的、经验性的正义均有其适用的时空限制,超出一定范围,进入不同情况,或使用不当,就可能变成不正义;而且,生活中存在着许多假象,使人们将不正义误解为正义,产生许多明显错误的观点。于是,他进一步思考着超越限制的普遍的正义究竟应该是怎样的,他在他所构建的“理想国”中寻找着正义。读西哲名著,我总能在其中感到一种犹如渴者饮甘露的感觉。哲学圣贤的话总能超越时空来感染我。二千多年前柏拉图的正义观在我们现在看来还有这么深刻的现实意义,许这正是名著的魅力之所在。【参考文献】:[1]柏拉图.理想国[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5.[2]袁久红,王海风.柏拉图的国家主义正义论——《理想国》的政治哲学解读[J].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3.[3]付丽娟.柏拉图的正义观探析[J].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20051.[4]高瑞泉.走向理性的太阳———读柏拉图的《理想国》[J].历史教学问题,20011.[5]李寅春,何东辉.理想国的正义与法律———简评柏拉图之《理想国》[J].安徽冶金科技职业学院学报,20043.[6]王莹章.柏拉图《理想国》新探[J].徐州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