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编制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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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标准ZJQ00-SG-001-2011QB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编制管理规程Specificationforbuildingengineeringdocumentorganizationmanagement2011年10月10日发布2012年1月1日施行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前言《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编制管理规程》ZJQ00-SG-001-2011是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编制的企业管理标准,由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质量管理部门组织编制。本规程依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及行业标准《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JGJ/T185—2009编制,并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对各类施工资料的名称、管理流程、编制深度、相关责任体系、岗位职责等诸方面亦做出了明确规定,从而使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所属施工企业所承建的建筑工程的施工资料编制质量达到统一标准。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系统各级施工企业所承建的建筑工程的施工资料的编制均应执行本规程,其他类别工程的施工资料的编制亦应参照执行。本规程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本规程由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所属施工企业在执行本规程的过程中应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并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质量管理部门。主编单位: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建筑事业部。主编:项艳云张大鲁参编:董清崇闫琴朱泽亚田海宗陈欣刘秀清王健张桂敏杨均英万晓娟邵鹏罗琴丽夏加利谈艳蒋承红刘艳曹亚军胥劲张志远李方波赵洪波卢江胡格文粟元甲何昌杰谢小红李勇男陈铭峰武争艳张杰马慧敏王五奇王同生姬万花王艳香霍长干曹丹桂王少华卞开锋司徒双杰刘涛赵俭王森徐峰杨洪禄黄延铮编审:马剑忠马国荣张大鲁杨春沛目录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施工资料分类5编制管理6编制深度7本规程用词说明附录A施工资料分类、编制责任部门(岗位)附录B建筑工程施工资料清单(总目录)1总则1.0.1为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法治国家的建设,切实履行施工企业所承担的工程质量责任,加强施工资料管理,提高施工资料的编制水平,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编制标准,制定本规程。1.0.2本规程依据国家《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JGJ/T185—2009以及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技术标准编制,并与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标准、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施工工艺标准对施工资料的相关要求协调一致。1.0.3本规程为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适用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所属施工企业所承包施工的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1.0.4在本规程执行过程中,当工程所在地方或所属行业的施工资料管理要求高于本规程的要求时,应按更严格标准执行。2术语2.0.1建筑工程(Buildingengineering)为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设施所进行的规划、勘察、设计和施工、竣工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2.0.2施工资料(Constructiondata)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管理过程中形成的资料,是施工单位应编制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应由施工单位收集、归档的所有资料的统称。2.0.3施工资料管理(Constructiondatamanagement)是对建筑工程施工资料形成过程中,各个管理环节的统称。包括施工资料的编制、审核、审批、收集、整理、组卷、移交等环节的管理,简称施工资料管理。2.0.4工程准备阶段文件(engineeringpreparatorystagedocument)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开工前形成的文件,如立项、审批、征地、勘察、设计、招标、施工合同、等。2.0.5工程竣工文件(engineeringcompletiondocument)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如工程竣工报告、竣工总结、专项验收、竣工备案表等。2.0.6竣工图(Completiondrawing)工程竣工验收后,真实反映建筑工程施工结果的图纸。2.0.7工程档案(Engineeringfile)具有归档保存价值的工程资料。2.0.8专业工程师(professionalengineer)即通常所说的工长。2.0.9质量工程师(qualityengineer)即通常所说的质检员。2.0.10专业质量工程师(professionalqualityengineer)即通常所说的专业质检员。3基本规定3.0.1所属施工企业必须建立施工资料管理体系。3.0.2所属施工企业必须制定施工资料管理制度。3.0.3所属施工企业必须制定施工资料管理岗位职责。3.0.4所属施工企业必须对参与施工资料编制、管理的有关人员定期组织培训,确保相关人员持证上岗,并定期开展考核管理工作。3.0.4所属施工企业的总包项目必须将分包单位的施工资料编制纳入总包管理范围。3.0.5总工程师是所属各级施工企业施工资料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项目施工资料的管理工作,并对施工资料的完整、真实、有效性负责。3.0.6项目部总工程师是项目施工资料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项目施工资料的及时性、完整性、真实性及有效性。3.0.7项目部专业技术负责人是项目专业施工资料的直接责任人,负责本专业施工资料的管理,并对施工资料的及时、完整、真实、有效负直接责任。3.0.8施工资料的编制应符合国家、行业及本规程的有关规定。3.0.9当特殊工程或工程的特殊部位应编制施工资料,而没有标准表格时,项目部应制作相应表格并保证资料的准确性、有效性。3.0.10施工资料编制的套数、费用、移交时间应符合施工合同的约定。当施工合同没有约定时,宜另行签订协议,但必须满足地方政府、建设方及本企业归档的需要。3.0.11竣工图是否由施工方编制,应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如果施工合同中未明确,应与建设方协商确定。3.0.12本规程附录B中所列的施工资料是基本的施工资料,无论地方标准是否规定其全部进地方城建档案馆,均须编制并根据附录A的保存期限由企业保存。4工程资料分类4.0.1工程资料应按行业标准《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JGJ/T185—2009进行分类。1.A类——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和工程竣工文件组成。2.C类——施工资料。由施工管理、施工技术管理、施工测量、施工物资管理、施工记录、施工试验与检测、施工质量验收、竣工验收等资料构成。3.D类——竣工图4.0.2施工资料具体分类及目录见附录A。5编制管理5.1基本要求5.1.1所有报送建设(监理)方确认、签字的资料,在报送前均须经项目总工程师或专业技术负责人审核,无误后方可报出。5.1.2施工资料的编制、收集,应根据分类由项目部有关部门(岗位)负责。5.1.3施工资料的编制及管理应建立明确流程,并按流程进行管理。各类施工资料的管理流程可参考本规程附录B。5.1.4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制定相应的施工资料编制计划和要求,并明确责任岗位或责任人。5.1.5施工资料应保持与施工进度同步,及时编制、及时审核、及时报送监理(建设)方、及时收集整理。5.2施工管理资料5.2.1施工管理资料由项目负责工程管理的副经理负责收集并交项目专职资料员组卷,项目竣工后移交企业档案管理部门。5.2.2当施工管理资料为复印件时,原件存放单位应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印章,并应有经办人签字及日期。原件存放单位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5.3施工技术资料5.3.1施工技术资料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企业有关部门审核,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5.3.2项目开工前,用于实施阶段的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编制完成并获得建设(监理)的批准。5.3.3分部(子分部)工程开工前,其施工方案或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编制完成并已获得建设(监理)的批准。5.3.4当工程发生重大变更时,施工技术资料必须进行相应调整,重新编制的技术管理文件必须重新履行审核、批准手续。5.3.5施工技术资料均应交项目资料员组卷、归档。5.4施工测量资料5.4.1施工测量资料由项目部测量部门(岗位)组织编制,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5.4.2在每次测量工作完成后的1个工作日内报送建设(监理)方签字确认,并由项目部技术部门(岗位)及时追回。5.4.2施工测量资料项目部技术部门(岗位)负责收集并交项目资料员汇总、组卷、归档。5.5施工物资管理资料5.5.1由供应商提供的施工材料、设备、半成品进场时,应同时提供产品合格证、质保书及性能检测报告等资料,由项目部物资管理部门(岗位)负责收集,作好相关的材料登记台账,并将产品合格证、质保书及附带的性能检测报告移交项目物资管理部门(材料员),并在1个工作日内向建设(监理)方报验,报验合格的材料、设备、半成品应编制进场物资汇总表。5.5.2需要进行进场复试(复验)材料、设备,必须在进场报验合格后的1个工作日之内由项目技术管理部门(岗位)送出复试(复验)。复试(复验)报告由项目部技术管理部门(岗位)负责收集并报送建设(监理)。5.5.3报验合格、复试(复检)合格的施工物资管理资料由项目部技术管理部门(岗位)收集后交项目资料员汇总、组卷、归档。5.5.4施工物资管理资料由项目部技术管理部门(岗位)负责审核,以确保其品种、规格、性能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的规定。5.6施工记录资料5.6.1施工记录资料由专业工程师负责编制,工程管理负责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审核。5.6.2施工记录资料由项目部工程管理部门(岗位)负责收集。5.6.3施工记录资料应在作业完成后的2个工作日之内将施工记录资料报送建设(监理)单位签字确认。5.6.4施工记录资料经建设(监理)单位签字确认后由项目部工程管理部门(岗位)及时追回后,交项目资料员汇总、组卷、归档。5.7施工试验与检测资料5.7.1施工试验与检测资料由专业工程师负责编制,专业技术负责人审核。5.7.2施工试验与检测资料由项目部技术管理部门(岗位)负责收集。在试验与检测完成后的1个工作日之内应将试验或检测记录资料报送建设(监理)单位签字确认。5.7.3施工试验与检测资料经建设(监理)单位签字确认后由项目部工程管理部门(岗位)及时追回后交项目资料员汇总、组卷、归档。5.8施工质量验收资料5.8.1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由专业质量工程师编制。5.8.2施工质量验收资料由项目部质量管理部门(岗位)负责收集,并在验收完成后的1个工作日内报建设(监理)确认、签字。5.8.3施工质量验收资料由项目部质量管理部门(岗位)收集后交项目资料员汇总、组卷、归档。5.9竣工图5.9.1竣工图由项目部技术管理部门(岗位)负责收集。5.9.2当建设方委托施工单位编制竣工图时,项目部技术管理部门(岗位)负责组织编制工作,项目部总工程师及专业技术负责人对竣工图的准确性进行审核后提交建设单位。5.9.3竣工图经建设单位审核后由项目部技术管理部门(岗位)交项目资料员汇总、组卷、归档。5.10资料目录5.10.1归档后的施工资料应编制资料总目录、卷内目、卷内分目录(汇总表)。5.10.2资料总目录由项目部资料员编制,项目总工程师审核。1总目录应能够反映资料的完整性。2总目录应能够准确指向各项资料具体所在的卷、册。3大型工程亦可按土建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分别编制总目录。5.10.3资料卷内目录由项目部资料员编制,项目技术负责人或专业技术负责人审核。1卷内目录应能够反映卷内每项资料的完整性。2卷内目录应能够准确指向具体资料所在的页码。3当一册资料内有多项资料时,亦可编制册内分目录。此时的卷内目录可仅列出卷内资料的项目名称及分目录所在页码。5.10.4资料卷内分目录由项目部资料员编制,项目总工程师或专业技术负责人审核。1卷内分目录应能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