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为了进一步提项目工人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能,掌握安全操作技术规范,提高工人的自我保护意识,杜绝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各项目部根据如下原则制订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严格执行国家、市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的有关规定,适时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并向安全部门或主管部门通报情况;认真落实国家和市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及有关人员的劳动保护待遇,并监督实施情况;2、项目部建立三级安全教育档案:规定新入公司工人的教育,调换新工种,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工人的安全教育和特种行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及发证。建立现场职工安全教育卡、对新进场工人必须进行安全施工基本知识、安全纪律和操作规程的三级安全教育。一级安全教育由工程处会同质安部门对新入公司的人员进行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法规、方针、政策、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纪律和遵章守纪教育,时间累计为15学时。二级安全教育由项目部负责,对经过教育的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知识,结合施工性质进行安全规章制度、高空作业、现场安全用电、事故报告、劳动纪律教育,时间累计为15学时。三级安全教育由班组负责,教育内容是现场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本工种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性能和安全管理使用的知识、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时间累计为20学时。职工“三项”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才能进入操作岗位;并将考核内容列为工人考工、评级内容之一,并附考试卷;3、特殊工种培训:电工、电焊工、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塔吊司机、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由培训中心(或培训班)进行专业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上述特殊作业人员都必须经市劳动部门考试发证,持证上岗。无证上岗者,按安全生产奖惩条例罚款;4、采用新的施工(生产)方法、新设备、新材料时,各项目部要组织制订新的安全措施、新的安全操作方法和新的岗位安全知识教育。5、调换新工种必须进行现场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本工种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性能和安全管理使用知识的教育。6、本制度由项目部实施,公司质安部负责解释。项目部安全例会制度为加强项目部安全管理,提高项目部职工安全意识,项目部将于每周日下午5:30准时召开安全例会。目的:总结上周存在的安全隐患、通报上周罚款情况、查找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不足,总结经验、持续改进,使我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不断完善。内容:1、总结每周存在的安全问题及安全隐患查处、整改情况,提出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的对策和要求。并对每周安全奖惩情况进行通报。2、学习上级部门下发的最新的安全生产文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知识,并对各类安全器材使用方法进行培训。3、结合上级部门下发的事故通报,组织分析、讨论事故原因和预防措施,举一反三,吸取教训。4、根据事故预案和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生产异常情况紧急处理能力的培训,定期开展防火、防爆、防中毒和自我保护能力的训练。5、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操作等安全知识的学习和考试。6、进行安全座谈,就安全管理和隐患整改等内容提出合理化建议等。安全检查制度1、公司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每月至少一次,施工项目部半日至少一次,班组一周不少于一次。对特殊施工项目,烟囱、水塔、梁、基础、大型砼、预制构件吊装等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安全部门要经常深入现场巡回检查。2、各种安全检查做到每次有记录,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落实资金全面整改。3、施工员和安全员应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合格后才可继续施工。一时难以整改的,签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进行复查。4、检查结果及整改情况的有关资料应及时归档。安全技术交底制度1、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与下达施工任务同时进行,各工种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固定作业场所的工种可定期交底,非固定作业场所的工种对不同作业部位,不同作业内容,进行分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定期交底,并要有交底人签字。2、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应包括工作场所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等,既要针对性,又要简单明了。3、班组长每天的班前会根据当天的施工任务、特点,做好针对性的书面安全交底,并要有书面记录。4、新进场班组必须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再上岗。班前安全活动制度1、安全生产是当天的第一目标,从这个目标出发,必须使人人知道安全生产的重要性。2、班组长应根据当日工作内容,进行班前安全技术交底,讲解安全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3、应检查操作岗位周围的安全生产环境,发现问题应立即整改。4、应检查操作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情况及其他不安全行为,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或制止进入施工现场。5、应检查劳动使用工具,材料,电气,设备的安全状况。6、下班前进行总结评比,班后下岗检查,每月开展安全讲评活动。生产班组交接班制度1、交班人员应提前半小时做好交班准备,接班人员应提前几分钟到达交接班现场做好接班准备,接班人员未能按时到达,交班人员不能离开岗位。2、交班应做到:(1)将本岗位生产及安全情况交代清楚。(2)将存在的问题交代清楚。(3)将其他应该说明的事项交代清楚。(4)填写交接班记录。3、交班人和接班人一起完成交接班工作。接班人员在听取了交班人员的生产情况介绍后,应对生产现场或机械设备做详细检查,看是否与交班情况介绍一致,对机械设备还应进行试车、制动检查,向交班人员了解安全情况。4、交接班实行“十交”、“五不交”。“十交”:(1)交本班生产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2)交仪表、设备运行和使用情况;(3)交不安全因素,采取的预防措施和事故的处理情况;(4)交设备润滑三级过滤和工具数量及缺损情况;(5)交工艺指标执行情况和为下一班的准备工作;(6)交原始记录是否正确完整;(7)交原材料使用和质量情况及存在的问题;(8)交上级指示、要求和注意事项;(9)交跑冒漏情况;(10)交岗位设备整洁和区域卫生情况。“五不交”:(1)生产设备运行情况交代不清不交;(2)工具摆放不整洁、数量不清不交;(3)机械设备润滑不良不交;(4)当班能排除的事故隐患或设备故障未排除不交;(5)记录不完整、填写不清不交。5、生产班组交接班内容(1)交工艺。当班人员应对管理范围内的工艺现状负责,交班时应保持正确的工艺流程,并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2)交设备。当班人员应严格按操作规程认真操作,对管辖范围内的设备状况负责,交班时应向接班人员移交完好的设备。(3)交卫生。当班人员应做好设备、管线、仪表、库房、办公室的清洁卫生,交班时交接清楚。(4)交工具。交接班时,工具应摆放整齐,无油污、无损坏、无遗失。(5)交记录。交接班时,设备运行记录、工艺操作记录、巡视记录、维修记录等应真实、准确、整洁。6、凡上述几项不合格时,接班人有权拒绝接班,并应向上级反映。交接班经双方认可并在交接班日志上签字后,交班人人员方可离开岗位。交班后,生产设备等所出的问题由接班人负责。门卫值班与保卫制度为了维护社会治安,加强对施工现场保卫工作的管理,保护国家财产和职工人身安全,建立门卫值班与保卫制度。1、施工现场要建立门卫和巡逻护场及交接班制度,护场守卫人员要佩带值勤标志。2、非施工人员及本工地人员不得随便进入施工现场,外来人员联系业务或找人,警卫必须先验明证件,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工地。3、进入工地的材料,警卫值班人员必须进行登记,注明材料规格、品种、数量,车的种类和车号。4、外运材料必须有单位工程负责人签字,警卫人员方可放行。5、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治安教育,每季度召开一次治保会,定期组织保卫检查,并将会议检查整改记录存入内业资料内备查。6、施工现场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并设专库、专人发放保管,作好成品保护工作,并制定具体措施严防盗窃、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发生。7、施工现场发生各类案件和灾害事故,要立即报告并保护好现场,配合公安机关侦破。8、门卫值班人员不得随便离开岗位,如被发现进行批评教育,并给予罚款。安全生产奖罚制度为了贯彻执行部颁安全生产验评标准,切实搞好安全生产,认真做好预防工作,确保职工人身和集体财物的安全,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特制定现场安全生产奖罚制度。1、开工前,工地必须向公司送报安全组织设计和持证人员履历表及证件,经公司审核后方可开工,如不执行规定擅自开工,按下列规定罚款。为了加强工地安全工作,工地必须配备执证专职人员。如发现没有配备持证专职安全员或专职安全员不到位,处以100元罚款。项目部必须在半个月内调有证安全员到位,如项目部无法抽调有证专职安全员,应向公司提出申请,公司根据具体情况调有证专职安全员到工地工作,工资由工地负责。工地需要的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如发现缺一名持证人员或持证人员不到位,处以500元罚款,同时工地必须设法在半个月内选派人员去有关单位培训,如工地拒不执行,由公司派人员去有关单位培训,培训结业后到工地工作,除培训费由工地负责加罚500元,到工地工作的人员工资由工地负责。2、工地必须无条件服从公司对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监督,接受公司的指导。如工地贯彻不力,经公司月度安全检查评定为安全不合格工地,除按公司意见限期整改外,按单位工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处以0.50元罚款;如不执行公司意见进行整改,公司有权调人买料进行安全设备整改,达到合格标准。除所用工料由工地负责外,按单位工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处以1.00元罚款。3、平时公司工作人员到工地检查工作,如发现脚手架、施工用电、电气设备、四口防护、施工机械及起重设备、施工机具等的分项有一项不符合安全规定,处以200元到1000元的罚款。其中:脚手架的立杆基础:立杆间距、小横杆间距、大横杆间距、杆件搭接、拉结、防护栏杆、踢脚杆、脚手板铺设、脚手架材质、验收、上人便道等有一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处以50元到100元罚款。施工用电:电器设备、离高压线距离支线架设、现场照明、低压干线架设、变配电装置、开关箱、漏电保安器(采取三级防护)、熔断丝等有一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处以20元到50元的罚款。“四口”防护:楼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阳台口等有一处没防护设施的,处以20元到50元罚款。塔吊:力矩限制器、限位器、避雷、保险装置、路基与路轨、塔吊与输电线路距离、夹轨钳的通挡验收、电缆等有一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处以20元到50元的罚款。龙门架、井字架、限位保险、缆风绳、卸料平台、吊篮操作棚、避雷、验收等有一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处以20元到50元的罚款。施工机具:平刨、电锯、手持电动工具、钢筋机械电焊机、拌和机、乙炔发生器、气瓶、潜水泵等有一台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处以30元到50元的罚款。4、当地安全部检查评定安全不合格工地,除限期整改接受省、市、区有关部门处罚外,再处以单位工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元罚款。5、工地发生伤亡事故,除按规定向公司报告外,作如下规定。如隐瞒不报,加倍处罚。工地发生伤亡事故查明原因,如属工地违章指挥,要求工人冒险作业或工地安全设施不符合规定而造成的,视情节轻重处以1000元到30000元的罚款;如情节特别严重的要追究领导责任,按有关规定由有关部门进行刑事处分。工地伤亡事故查明原因,如属工人违章作业造成,视情节轻重处以200元到500元罚款。6、工地开工前由公司派安全对全体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以后新增工人要上报公司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补课。如发现未经三级安全教育的工人上岗作业,一人罚款50元。7、每道工序工作前必须进行安全交底,并做好记录。如发现未经交底而参加作业,每人罚款10元。8、“三宝”的使用,工地必须按规定悬挂安全网。如工地在临街处或人行道通道处不挂安全网,处以1000元处罚,并采取措施做好防护。高空作业按规定系好安全带。如发现不系安全带而进行高空作业,每人罚款50元。工地有安全带,工人不系者,罚款由个人负责,现场作业人员如发现有不戴安全帽或穿背心、拖鞋的每人罚款10元。9、工地必须悬挂五牌一图,如发现缺一块,罚款300元。10、安全技术资料必须齐全,而且要有针对性,发现安全资料不全,缺一项罚款100元。施工现场安全用电及消防措施1、安全用电技术管理(1)施工现场用电须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并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按有关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