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三同时”安全管理制度上海南桥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南桥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三同时”安全管理制度-1-文件名称建设项目“三同时”安全管理制度编制安保部:批准总经理:文件编号NB/WI/PC04版次II页数2发布日期2013年3月15日第一条制定目的为了贯彻执行国家建设项目安全、环保、消防、职业卫生设施“三同时”法律法规,确保公司建设项目(工程)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及消防标准,保障从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防止环境污染,根据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及集团公司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建项目和引进的建设项目。第三条总体要求建设项目的安全、环保、消防、职业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的投资应纳入建设项目预算。第四条职责内容1.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建设项目的立项和验收管理工作。其职责是:(1)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环保、消防及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2)在建设项目立项时,应含有安全、环保、消防及职业卫生的论证内容;(3)编制(或审批)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时,应含有安全、环保、消防及职业卫生设施所需投资计划;(4)根据建设单位报送的建设项目验收专题报告,组织对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2.安保部对建设项目“三同时”的实施,负责监督管理及检查。其职责为:(1)监督检查建设单位及承担建设项目的单位“三同时”的执行情况;(2)根据建设项目的需求,配合综合管理部完成公司负责项目前期的预评价工作;(3)违反“三同时”规定的建设单位及承担设计、施工等任务的单位,应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并监督检查其整改情况;(4)参与对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查及三查四定工作;(5)建立健全建设项目“三同时”台帐。第五条公司应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总体开工方案、开工前安全条件确认和竣工验收六个阶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规范管理。1.在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时,必须进行安全论证;2.设计单位在编制初步设计报告时,应同时编制《安全专篇》;上海南桥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三同时”安全管理制度-2-3.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审查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安全设施的设计,并确保施工质量;4.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规范进行验收,不符合安全规程和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不得验收和投产使用;5.建设项目正式投入运行后,安全设施必须与生产设施同时投入使用;6.生产设施建设中的变更应严格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履行变更程序,作好变更记录,并对变更全过程进行风险管理。第六条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革新等项目的设计,必须执行以下规定:1.设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环保、消防及职业卫生等设计规范和标准。2.设计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时,必须有鉴定报告。3.新产品转入批量生产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采用成熟的工艺方法。(2)工艺条件的选取应符合安全要求。(3)具备可靠的安全措施(包括可靠的控制手段、报警装置及发生事故的紧急处理装置等)。(4)设备选型和建构筑物,应符合防火、防爆、工业卫生等标准和规定的要求。(5)设计文件要有安全可靠性评价。第七条审查初步设计或方案时,应有安全、环保、消防及卫生部门参加评审工作,凡未经上述部门签署同意的,财务部门有权拒绝付款。第八条凡引进先进的工艺装置和技术,必须同时引进先进的安全、环保、消防及职业卫生设施和技术,或在国内配套相应水平的设施和技术。第九条施工过程中,应有人负责安全、环保、消防、卫生设施的施工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施工中的缺陷。第十条公司安保部参加竣工验收工作。凡安全、环保、消防、卫生设施没有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试车,或经考核达不到原设计要求的,项目均不能验收或投入使用。第十一条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