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审议稿)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第七届董事局200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议案二1成功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审议稿)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以及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实施的结果及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订:1、原章程第二条“公司经宁波市人民政府甬政发〔1989〕24号文批准,以募集方式设立;1989年5月19日在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3302001000354。”拟修订为:“公司经宁波市人民政府甬政发〔1989〕24号文批准,以募集方式设立;1989年5月19日在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330200000013909。”2、原章程第四条“公司注册名称:成功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译名为SUCCESSINFORMATIONINDUSTRYGROUPCO.,LTD.”拟修订为:“公司注册名称: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英文译名为RONGANPROPERTYCO.,LTD.”3、原章程第五条“公司住所:中国宁波市科技园区杨木碶路676号。邮政编码:315040。”拟修订为“公司住所:中国宁波市海曙区灵桥路513号(14-12)。邮政编码:315010。”4、原章程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贰亿叁仟叁佰叁拾万柒仟元。”拟修订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壹拾亿陆仟壹佰叁拾万柒仟肆佰玖拾伍元。”5、原章程第十二条“公司的经营宗旨:坚持以人为本,以市场为导向,以技术为依托,通过给客户提供优质和有个性的产品与服务,来确立自己的市场位置,培育可持续发展能力,使公司成为国内IT产业最具影响力的企业之一。”第七届董事局200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议案二2拟修订为“公司的经营宗旨:以房地产为主业,立足市场、务实创新,构建地产品牌优势,提升城市品位,培育企业核心竞争力,努力使全体股东获得满意的投资回报。”6、原章程第十三条“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通讯设备(除无线电发射设备)、电子网络产品、自动化仪表、机电一体化设备及系统、计算机软件的开发、研制、批发、零售;电子系统工程的设计、设备安装、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承包境外通讯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拟修订为“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机械电器设备、五金、交电、化工(不含危险化学品)、制冷空调设备销售;工业与民用建筑、市政工程施工;兴办实业;承包境外通讯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7、原章程第十八条“公司现有发起人为海军四八一九工厂。”拟修订为“公司现有发起人为海申机电总厂(象山),即原海军四八一九工厂。”8、原章程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233307495股,其中原发起人目前持有3098363股,其他股东持有230209132股。”拟修订为“公司股份总数为1061307495股,其中原发起人目前持有2435793股,其他股东持有1058871702股。”9、原章程第四十一条“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第七届董事局200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议案二3(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拟修订为:“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公司为购房客户提供的按揭担保不包含在上述条款所述范围之内。”10、原章程第九十六条第四款“公司不设职工代表董事。”拟修订为:“公司董事会可以设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董事人数不超过2名,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11、原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年度盈利但公司董事局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拟修订为:“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政策。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年度盈利但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说明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的,不得向社会公众增发新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或向原有股东配售股份。”12、原章程第一百六十三条“公司的通知以下列形式发出:(一)以专人送出;(二)以邮件方式送出;第七届董事局200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议案二4(三)以传真方式发出(四)以公告方式进行;(五)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形式。”拟修订为:“公司的通知以下列形式发出:(一)以专人送出;(二)以邮件方式或电子邮件方式送出;(三)以传真方式发出;(四)以公告方式进行;(五)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形式。”13、原章程第一百六十八条“公司通知以专人送出的,由被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名(或盖章),被送达人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公司通知以邮件送出的,自交付邮局之日起第3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公司通知以公告方式送出的,第一次公告刊登日为送达日期。”拟修订为“公司通知以专人送出的,由被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名(或盖章),被送达人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公司通知以邮件送出的,自交付邮局之日起第3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公司通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出的,以电子邮件发出当日为送达日期;公司通知以公告方式送出的,第一次公告刊登日为送达日期;以传真送出的,自传真送出当日为送达日期,传真送出日期以传真机报告单显示为准。”14、章程全文“董事局”拟修订为“董事会”;“董事局主席”拟修订为“董事长”;“董事局秘书”拟修订为“董事会秘书”。二○○九年五月十五日

1 / 4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