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程运行(ETOPS)CCAR121-R4咨询通告公司特殊运行手册(修订)介绍内容ETOPSCCAR121-R4中W章和咨询通告相关1修订特殊运行手册中ETOPS有关规定2B777-300ERPEK-LAX-PEK3CCAR121-R4和咨询通告一、定义延程运行合适机场延程运行区域延程运行进入点最大改航时间延程运行退出点批准的最大改航时间最早预计到达时刻最晚预计到达时刻延程运行关键系统二、延程运行批准的条件双发延程运行批准的维修要求及维修培训要求延程运行的飞行运行要求-飞机性能数据-航路运行中的信息-签派或放行-航路-延程运行程序文件定义的变化起飞机场目的地机场合适机场1合适机场2合适机场3合适机场飞机的运行航路上至少有一点到任一延程运行可选备降机场(合适机场)的距离超过飞机在标准条件下静止大气中以经批准的一台发动机不工作时的巡航速度飞行60分钟对应的飞行距离(以两台涡轮发动机为动力的飞机)或超过180分钟对应的飞行距离(以多于两台涡轮发动机为动力的载客飞机)的运行经批准的一台发动机不工作的巡航速度:是指合格证持有人选定且经局方批准的在飞机使用限制范围内的一个速度,用于:(1)计算一台发动机不工作时所需燃油;(2)确定在延程运行中飞机能否在批准的最大改航时间内飞抵延程运行指定备降机场。合适机场合适机场定义R4:取消了可用机场的概念是指达到第121.197条规定的着陆限制要求且局方批准合格证持有人使用的机场,它可能是下列两种机场之一:(1)合适机场是经审定适合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所用飞机运行的,或符合其运行所需等效安全要求的机场,但不包括只能为飞机提供救援和消防服务的机场;(2)对民用开放的可用的军用机场。R2:在飞机预计最早到达时刻前一个小时至预计最晚到达时刻后一个小时这一时间段内,如果可用机场的天气实况报告,预报或两者的组合,表明其天气条件不低于运行规范中规定的运行最低标准,并且该机场的场面条件能保证安全着陆,则该可用机场为合适机场。定义的变化起飞机场目的地机场合适机场1合适机场2合适机场3可用机场合适机场合适机场ETOPS进入点ETOPS退出点ETOPS航段延程运行航路上进入第一段延程运行航段的进入点•计划航路上处在延程运行区域中的部分。•一条延程运行航线上可能存在多段延程运行航段。•每一段延程运行航段都是由前后两个延程运行指定备降机场来确定的。最大改航距离:为了延程运行航路计划之用,经局方批准在合格证持有人运行规范中列明的延程运行可使用的最大改航时间。在计算最大改航时间所对应的飞行距离时,假设飞机在标准条件下静止大气中以经批准的一台发动机不工作的巡航速度飞行。对于某特定机身发动机组合,批准的最大改航时间对应的是经局方批准的最大改航距离。延程运行航路上退出最后一段延程运行航段的退出点ETOPS示意图起飞机场目的地机场合适机场1合适机场2合适机场3合适机场合适机场延程运行航路中的一点,考虑到预计飞行高度和预报风的影响,自该点以经批准的一台发动机不工作的巡航速度飞向相邻两个延程运行指定备降机场的计划飞行时间是相等的定义的变化起飞机场目的地机场合适机场1合适机场2合适机场3合适机场合适机场关注时间段:从最早预计到达时刻之前一个小时开始,至最晚预计到达时刻之后一个小时之间的时间范围定义的变化起飞机场目的地机场合适机场1合适机场2合适机场3合适机场合适机场合适机场合适机场(1)对于以两台涡轮发动机为动力的飞机,延程运行区域是指在标准条件下静止大气中以经批准的一台发动机不工作的巡航速度飞行时间超过60分钟才能抵达一个延程运行可选备降机场的区域;(2)对于以多于两台涡轮发动机为动力的载客飞机,延程运行区域是指在标准条件下静止大气中以经批准的一台发动机不工作的巡航速度飞行超过180分钟才能抵达一个延程运行可选备降机场的区域。定义的变化延程运行关键系统:是指包括发动机在内的飞机系统,其失效或发生故障时会危及延程运行安全,或危及飞机在延程运行改航备降时飞行和着陆的安全。延程运行关键系统被分为一类和二类延程运行关键系统:(1)一类延程运行关键系统为:(i)对飞机发动机数量所提供的安全冗余度产生直接影响的,具有“失效后安全”特征的系统;(ii)在发生故障或失效时可能导致空中停车、推力控制丧失或其它动力丧失的系统;(iii)能在一台发动机失效时提供额外的安全冗余度,进而显著提高延程运行改航备降过程中安全水平的系统;(iv)在一台飞机发动机不工作的飞行高度上保持长时间运行必不可少的系统。(2)二类延程运行关键系统是除一类延程运行关键系统之外的延程运行关键系统。二类延程运行关键系统的失效不会导致航空器飞行性能的丧失或客舱环境问题,但可能导致航空器返航或改航备降。时限系统:预计在导致飞机改航备降的最临界的情况出现后,为了保障改航备降的安全运行必须持续工作,且具有最高时间限制要求的飞机系统。典型的例子是:货舱抑火系统,氧气系统等。延程运行批准的条件1、双发延程运行批准的维修要求及维修培训要求2、延程运行的飞行运行要求:合格证持有人应保证飞行机组人员和签派员或合格证持有人授权实施运行控制的人员可以获得其延程运行所有阶段(包括改航备降阶段)所需的飞机性能数据,否则不能签派或放行飞机实施延程运行。飞机性能数据包括以下信息:a.飞机性能数据(1)一发失效性能数据(2)全发运行性能数据延程运行批准的条件b.航路运行中的机场信息合格证持有人应监视延程运行指定备降机场实时的运行状况。合格证持有人的工作程序应当确保,在延程运行航段中,飞行机组可以获得在飞机计划航路上的最大改航能力范围之内的一系列可供使用的备降或改航机场的当前天气和运行信息,以便适当处置特殊情况。要求在所有从事载客运行的合格证持有人的运行手册或者等效文件中必须包括:(a)对于超过180分钟的延程运行,在运行中可能使用的每一个延程运行指定备降机场的特定旅客航程恢复计划;(b)对于极地运行,指定改航机场的特定旅客航程恢复计划。延程运行批准的条件c.签派或放行(1)备降机场-签派或放行资料中包括延程运行备降场-离计划航路更近的延程运行可选备降机场应当优选被考虑(2)飞行计划限制-合格证持有人的延程运行飞行计划必须确保在延程运行区域内的计划飞行航路持续符合CCAR-121.725条的规定:-对于不超过180分钟的延程运行和北太平洋区域内的不超过207分钟的延程运行:备降时间:在静止大气和标准状况下以经批准的一发失效巡航速度关键系统规定的最长时间限制减去15分钟-对于超过180分钟的延程运行备降时间:修正风和温度的影响在正常的全发巡航高度在正常的一发巡航高度关键系统规定的最长时间限制减去15分钟延程运行批准的条件(3)着陆距离:必须满足CCAR-121.197中规定的着陆距离限制(4)机场救援和消防服务(RFFS)(a)机场救援和消防等级不超过180分钟的延程运行:ICAORFFS4级或以上超过180分钟的延程运行:ICAORFFS4级或以上。此外,飞机在运行期间必须始终保持在ICAORFFS7级或等效级别的延程运行可选备降机场的延程运行最大改航时间范围圈之内。必须在计划航路的整个延程运行航段上考虑合适的RFFS7级机场的可用性。(b)如果机场不能立即提供满足要求的消防救援设备和人员,必须有能力从邻近的市镇或者其它地方获得额外的消防支援。合格证持有人必须确保邻近设施能够在合理的时间内对协助救火的请求做出回应。在改航的航路运行过程中,如果当地资源可以及时被告知,30分钟的响应时间是可以接受的。在实际运行中,30分钟响应时间并不是指在所有情况下消防设备必须在30分钟之内到位,而是指这些设备必须在改航备降飞机抵达时到位。延程运行批准的条件进近设施配置云高能见度两条不交叉跑道具有两套仪表着陆系统(ILS)进近程序120米(400英尺)或决断高(DH)之上增加60米(200英尺),取较高值1600米(1英里)或着陆最低能见度之上增加800米(1/2英里),取较高值单个精密进近程序180米(600英尺)或决断高(DH)之上增加120米(400英尺),取较高值3200米(2英里)或着陆最低能见度之上增加1600米(1英里),取较高值只有非精密进近程序240米(800英尺)或最低下降高(MDH)以上增加120米(400英尺),取较高值3200米(2英里)或着陆最低能见度增加1600米(1英里),取较高值注:1、在确定使用某一套仪表进近程序时,考虑到其它运行的相关因素,包括减少能见度限制,预报的风加阵风值必须在运行限制值之内,并且应当不超过制造厂家给出的最大演示侧风值。2、一般不需要考虑条件性天气预报内容,例如,INTER,TEMPO,PROBXX等后面的内容,但是如果PROB40或者TEMPO的内容低于适用的运行最低标准,则必须加以考虑。3、考虑MEL限制对仪表进近最低标准的影响延程运行批准的条件(6)燃油供应(i)三种假设情况下的最大值假设飞机在临界点迅速释压,然后下降到符合CCAR-121.333条供氧要求的安全高度;假设飞机在临界点迅速释压并且一发同时失效,下降到符合CCAR-121.333条供氧要求的安全高度,然后以经批准的一发失效巡航速度飞行;假设飞机在临界点一发失效,以经批准的一发失效巡航速度飞行,下降到一发失效的巡航高度。(ii)到达备降机场时,保持1500英尺(距离地面高度)的高度等待15分钟,然后,实施仪表进近,着陆。(iii)在使用预报风速来计算上面第(i)段的燃油油量时,应该在实际预报值的基础上加百分之五(逆风分量加百分之五,顺风分量减百分之五)。(iv)按照第(iii)段完成计算后,如果预报有结冰情况,进行修正延程运行批准的条件(7)通信通信基本要求:清晰、及时、准确的通信方式-语音通信。建议:使用卫星语音通信手段当通信设施不可用时,应当有另一种通信系统取代实施超过180分钟的延程运行对第二套通信系统的要求考虑延程运行改航备降航路和高度的通信限制延程运行批准的条件(8)签派或放行(a)指定的备降机场(b)该次签派或飞行放行所依据的延程运行的最大改航时间在签派或飞行放行时,机长应能获得沿计划航路的所有天气条件好于运行最低标准的延程运行可选备降机场的天气、服务和设施的信息,而不仅仅是飞行计划中的延程运行指定备降机场。(9)“延程运行的例外签派或放行”(a)北太平洋区域207分钟的延程运行。(b)北极区域的240分钟延程运行(c)赤道以北太平洋区域的240分钟延程运行条件:-在180分钟延程运行可选备降机场不可用的情况;-特殊情况:包括军事或政治因素、火山爆发、机场天气或其它条件短时间低于签派或放行要求;-北极地区:航路备降机场的极端寒冷天气延程运行批准的条件d.航路(1)机长的权限(2)起飞后可能使用的备降机场(a)飞行机组和签派员应当监控用于备降的延程运行的机场;导致飞机无法降落的信息,及时告知飞行机组成员(b)飞机在延程运行进入点之前、后备降机场天气条件变化后,对机长与签派员的要求。(3)发动机失效后的要求(4)系统全部或部分失效(5)其它备降情况特殊运行手册1.6运行标准与限制1.7ETOPS运行适航维修要求1.8飞行签派ETOPS工作程序1.9飞行机组ETOPS工作程序1.1运行政策1.2运行管理机构与职责1.3ETOPS运行规范1.4延程运行备降机场清单ETOPS相关规定内容1.5定义与缩写1.10飞行机组ETOPS非正常程序公司所有延程运行必须遵守:-公司《运行规范》和《运行手册》-本章要求参与延程运行的机组成员、签派人员和维修人员必须完成公司该类人员训练大纲中规定的与延程运行有关的培训并合格公司延程运行安全、正常CCAR-121部W章和相关咨询通告目的与依据运行人员要求适用范围1.1运行政策1.2运行管理机构与职责机构包括:运行标准部、飞行技术管理部、航空安全管理部、工程技术分公司、运行控制中心、飞行部和培训部。运行控制中心:(1)负责制定和实施ETOPS运行签派放行和监控工作程序,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