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县西演镇东绪口小学学生资助工作流程“1222”资助政策宣传制度(“一栏”、“两课”、“两信”、“两回执”)(减免保教费)(两免一补)标准:500元/生/年标准:小学—1000元/生/年学生(1)填写申请表(1)户主身份证(2)困难证明(3)户口本①建档立卡户②享受低保证明③儿童福利证④残疾证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警察子女证明⑥少数民族困难家庭⑦其他突发情况致贫证明学校1.完成材料初审、组织评审认定2.公开公示结果(不少于5个工作日)3.报送上级审核4.录入资助系统政策宣传“一栏”:学校在显著位置设立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栏,张贴学生资助流程图和政策宣传画。“两课”:开学时,要给学生上一节资助政策宣传课,全面介绍本学段资助政策以及申请、评审和发放等流程,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知晓资助政策;毕业前,上一节下一学段资助政策宣传课,让学生了解下一学段学生资助政策。“两信”:开学为每名在校生家长写一封本学段资助政策的宣传信,学生享受资助后再为每名享受资助学生家长写一封该生享受资助情况的说明信。“两回执”:“两封信”要附有回执,家长阅读签字的两封回执学校要及时回收存档,确保学生和家长及时知晓应享受政策和已享受资助情况,切实做到资助政策全覆盖。学前资助义务教育资助资助对象主要包括:符合实施范围内的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的适龄儿童。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是指家庭所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在园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儿童。优先资助对象为:1.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子女2.孤儿、烈士子女、城乡低保家庭子女3.农村特困救助供养的家庭子女4.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5.因受灾、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济困难的儿童6.符合入园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儿童。资助对象为本县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含民办)在校住宿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符合下列情况的应优先纳入资助范围:1.经扶贫办、民政、残联等部门确认的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2.孤儿、烈士子女、城乡低保和城乡特困救助供养范围的家庭子女3.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和残疾家庭学生4.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减免保教费免学费、书费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1.提出申请2.提交材料看原件,保存复印件综合教育股(学生资助中心)审核汇总资助信息,经领导签字确认后交到计财股申请资金计财股其中申请普高和中职三免的建档立卡等学生,分类汇总后报扶贫办、民政局、残联审核。审核通过后的学生反馈给学校落实三免政策。资金发放1.学前教育打入学校账户2.义务教育发放现金到学生3.高中、职中打入学生专用银行卡4.资金减免或资金发放,学生或幼儿家长签字按照相关程序、相关规定拨付资助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