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我国的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摘要】:本文就200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深入阐述我国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的内涵及历史渊源,并详细描述了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演变过程,结合教育部、人事部等相关数据,在肯定考录工作改革成果的基础上,通过借鉴国外不同地方不同制度下的公务员录用制度,对我国当前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所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研究,并对考录工作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和思考,我国公务员考录制度应继续向规范化、合理化、专业化、科学化发展,从而提高整个公务员队伍的专业水平和工作效率。【关键词】:公务员、考试录用、公务员法【正文】:2005年4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公务员法》,并于2006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公务员考试录用是《公务员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务员法》对公务员考试录用原则、范围、具体要求都做了相应的规定,自其实施以来,考录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是,我们也看到随着历史变迁和环境的变化,考录工作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值得进一步探讨和研究。一、我国公务员考录制度的概述(一)我国公务员考录制度的内涵十六大以来,人事系统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大力实施人才强国战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人事人才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2005年4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并于2006年1月1日正式实施。这部法律的颁布实施,填补了我国法律体系的一个空白,对于健全机关干部人事管理法规体系、实现干部人事的依法管理,具有里程碑意义。引入竞争机制是我国公务员制度的一个重要特点,在公务员考试录用过程中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则是体现竞争机制的一个重要方面。严把公务员的“进口关”,尤其是要不断完善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考试录用制度有利于高素质公务员队伍建设,有利于德才兼备原则的贯彻落实,有利于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和公开监督的用人机制,有利于促进社会民主建设,有利于促进市场经济体制下人事制度变革。坚持考录政策、录用计划、资格条件、考试成绩和录用结果“五公开”,通过科学合理地设置报考的资格条件,在符合职位要求的前提下,打破户口、身份的限制,减少专业方面的限制,放宽政治面貌和身体方面的条件,不仅为广大考生提供了更加公平的竞争机会,使考试录用的公正性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而且有助于扩大选人用人视野,做到不拘一格选人才,优化公务员队伍的素质,进而提高政府依法执政的水平。(二)我国公务员考录制度的发展官员选拔制度是随着国家的产生,适应阶级统治的需要而形成的一种人事管理制度。随着社会不断发展进步,官员选拔制度采用的方式逐步多样化。考试录用制度,就是通过公开竞争性考试选拔官员的一种制度。这种以考试方式选拔官员的制度,最早产生于中国,起源于中国古代的科举制度。而现代的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是从西方国家出发,吸收了中国古代科举制度和西方文官考试录用制度的有益成份,以我国现行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为基础加以总结、完善,并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标志着我国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进入了法制化的新阶段。1、公务员考录制度的历史渊源科举是中国古代读书人所参加的人才选拔考试,可以说,古代的科举制度就是现代公务员考试的前身。科举作为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从隋朝大业元年(605年)开始实行,到清朝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经历了一千三百多年。早在一千多年以前的汉朝,科举制度的雏形已经初见端倪。隋炀帝时期正式设置进士科,标志着我国科举制度正式诞生。唐宋时期,科举分为常科和制举两类,科举制度得到进一步确认、发展和完善,既丰富了考试内容,又确定了一整套考试录用程序,并建立了严格的监察体制、惩罚体制和管理体制。明代科举考试大致分四级:即童试、乡试、会试、殿试,考试形式、答题方式也严格规范化,然而就在这一时期出现了危害极大的“八股文”,把科举考试制度引向绝路。科举制发展到清代,日趋没落,由于科举制本身的弊病,舞弊越演越烈,科举制终于消亡。2、当代公务员考录制度公务员录用考试也就是为选拔、录用公务员而进行的考试,它是指:“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主要机关根据有关法律规定,通过笔试、面试、现场操作、情景模拟测验、心理测验等方式来测量、评价应试者的知识、能力、专业水平、心理、品德等情况是否符合国家公务员要求的手段和方法。”我国公务员考试录用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录用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的一种办法,“不包括党委系统、企事业单位、群众团体及国家机关中的权力机关的干部录用,也不包括国家行政机关中级、高级公务员的选拔。”(注1)二、我国公务员考试录用现状(一)基本现状自我国公务员制度推行以来,公务员考试如雨后春笋般迅猛发展,向社会公开招考,吸取“新鲜血液”补充到我国的干部队伍当中,有助于政府广纳人才,有利于提高公务员素质,适应日益复杂化和专业化的政府工作需要,从而达到提高行政效率的目的。目前我国公务员考试录用的现状在于:1.公务员报考人数急剧上升,考试规模日趋扩大据相关统计数据表明,200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数为31万人,2006年为36万人,2007年为60万人,2008年报考国家公务员考试的人数突破80余万人,仅仅一年时间,报考2009国家公务员考试的人数更是突破105万人,成为历年来报考人数最多的一年,各职位平均竞争比例达到了78:1,而2003年仅为87000人。2.文化程度逐渐向高学历发展根据教育部的一份统计数据表明,2007年全国高校毕业生人数为495万人,2008年为559万人,比2007年增加了64万人,不少本科生的就业率还达不到50%,而硕士生的就业率也只有80%左右,甚至出现博士失业的现象,从本科生、硕士生直到博士生,都在积极报考公务员,参加公务员考试成为这些人寻找工作的一种方向。3.热门职位过热,冷门职位过冷2009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中,最热门的职位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组联部基层组织建设一职,最终以4723人竞争此职位而高居此次“国考”首席职位,与2008年最高供需比3592:1相比,上升幅度约为31%。热门职位排名第二、第三的分别是南京海关监管职位和厦门海关的现场监管职位,供需比分别为4653:1和3490:1。但是,2009年同期仍出现了87个无人报考职位及13个报考合格人数未达到计划人数的职位。造成目前这种公务员考试现状的主要原因大致可以归结于五个方面:1.就业压力近年来,随着高校扩招、国企改革、机构改革等一系列因素带来的巨大就业压力,使得公务员考试的热度不断升温,不少人都把报考公务员当作就业的最佳途径,甚至唯一的出路。2008年金融危机也对这一热潮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据不完全统计,2006年全国城镇需要安排就业总量约2500万人。而2007年城镇可新增就业人员约1100万人,就业缺口高达1400万人。2.机会均等随着公务员考试制度的不断完善,公务员考录工作高举“凡进必考”的旗帜,公平、公正、公开,为人们提供了平等竞争的机会,这种制度也吸引了更多人报考公务员,借助公务员考试这个平台完成自己的人生规划和职业理想。3.条件放宽除特殊职位外,招考职位的资格条件中无性别、身高、体重、外形、婚姻状况、毕业院校等方面的限制,打破了原来的身份地域户籍限制。同时,除吸引应届毕业生报考基层公务员岗位外,公务员机关还加大省级以上党政机关录用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力度,也促使了社会在职人员报考人数的进一步增加。4.职业声望公务员在政府决策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职业的崇高性受人们的尊敬和青睐。并且公务员职业较稳定,职业风险相对较小。此外,国家为公务员建立了比较完善的职业发展、工资福利、退休养老等保障体系,而其他行业这方面或缺或不完善。5.盲目从众很大一部分人对自身能力认识不清,甚至素质达不到公务员的要求,存在侥幸心理,随大流报考公务员,也有一部分人是抱着好奇的心态报考。(二)演变过程1.宏观演变1980年8月,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中明确指出“要勇于改革不合时宜的组织制度、人事制度”,“要健全干部的选举、招考、任免、考核、弹劾、轮换制度”,“随着建设事业的发展,还要制定各个行业提升干部和使用人才的新要求、新方法。将来很多职务、职称,只要考试合格,就应当录用或者授予。”;1982年,在对新中国成立以来干部录用工作进行科学总结的基础上,原劳动人事部制定了新中国第一个关于干部录用工作的综合性规定,即《吸收录用干部问题的若干规定》;1987年,党的十三大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点确定为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强调“凡进入业务类公务员队伍,应当通过法定考试,公开竞争”;1988年初,中央组织部和原劳动人事部在干部录用工作中开始试行考试办法,开创了录用干部工作的新局面;1989年,人事部与审计署等六部门共同组织了公务员考试录用试点工作,人事部还会同中央组织部印发了《国家行政机关补充工作人员实行考试办法的通知》,在中央和省级人民政府的干部录用工作中推行考试的办法,强调凡进入国家行政机关一律实行考试,标志着我国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的初步确立;1990年后,公务员考试制度的试点从中央扩大到地方。1993年8月,《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颁布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国家公务员,采用公开考试、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择优录用。”标志着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正式在各级行政机关范围内推开;1994年,中央机关首次公务员录用考试引起轰动,被媒体称为”万人赶考公务员”;同年,辽宁省率先开展省直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工作;1995年,吉林省县级机关招考公务员,明确规定农民可以报考,首先打破身份限制;1997年,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党群机关和人大、政协机关工作人员考试录用有关问题的意见》,指出:“从1997年起,中央和省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工青妇等社会团体机关录用科级以下工作人员和地市以下机关录用科员、办事员,以及经批准列入参照管理范围的事业单位录用相应职级的工作人员,要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考与严格考核相结合的办法,省(区、市)党委组织部要对地(市)级以下机关的考试录用工作统筹安排,逐步推开”;2003年起,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系统也采用了考试录用制度;2005年4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并于2006年1月1日正式实施。至此,中央机关及全国各地全面实行“逢进必考”,标志着考试录用制度的正式建立。2.微观演变1989年,最早的公务员考试就在中央国家机关的部分单位开始举行,名称叫做“中央国家机关补充工作人员考试”,主要是针对个别部、委、办、局举办,不是全国统一考试;1989年-1993年,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10%)和公共基础知识;1994年-2001年:1993年起我国正式开始实施公务员制度,公务员考试也从1994年正式开始。1994年的公务员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各占50%;2002年开始,国家公务员考试取消了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分为A、B类,A类增加了一个新的考试科目,即申论;2004年的考试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分为甲、乙类;2005年,对应公务员法的实施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分为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职位,行测分一、二类;2007年,最大的变化是常识部分全部考法律、科技知识,题目数量增加到了140道,这是前所未有的数量。目前,公务员考试作为国家选拔人才的工具和手段,大量借鉴了国外MBA、MPA和国外政府用人选拔考试的模式和内容,通过人才测评的方式,重视素质考查,使考试内容、方式向考查思维方法和思维品质过度,逐步减少了死记硬背的知识考查,公务员考试越来越向各项综合素质优秀的考生倾斜。三、我国公务员考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迄今为止,公务员考录制度的改革是被社会所认可的,也是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相当成功的领域,是现行公务员制度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