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公司施工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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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目的管理、控制设计变更,确保任何工程变更都进行了必要的审批和信息传递。2.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公司开发项目中有关工程变更的管理和控制。3.职责3.1项目工程部负责各类工程变更的最终确认和实施;3.2销售部负责相关变更的确认、信息传递和跟踪验证;3.3工程成本管理部负责相关变更的费用预算;3.4总经理(或其授权人)负责客户变更的审批。4.工作程序4.1.顾客要求的变更4.1.1顾客要求变更(不论是签订合同前还是签订合同后),销售部经办人须向顾客说明变更发生的费用(设计费和材料费等)要由顾客自行承担。4.1.2顾客要求变更,销售部经办人(销售员)须将顾客要求的变更内容以及顾客愿意承担相关费用的承诺填入《合同评审表》并请顾客确认,《合同评审表》由销售部指定人员负责依次传递到项目工程部、设计单位和工程成本管理部审签意见。在上述单位、部门审签意见后,销售部负责人根据他们的意见签署本部门的意见或建议,并最终报请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确定。4.1.3各会审部门在审签意见时若不同意变更,必须详细说明理由。项目工程部若同意变更,须同时注明对《设计变更联系单》的时限要求,工程成本管理部会审主要对工程变更所产生的费用进行估算,以便总经理(或其授权人)能在获得充分信息的情况下进行审批。4.1.4经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最终审批不同意更改的,《合同评审表》原件由销售部保存,销售部经办人(销售员)须及时向顾客解释说明并请求顾客谅解。4.1.5经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最终审批同意更改的,销售部指定人员须及时将《合同评审表》复印并传递给设计单位及项目工程部(原件由销售部指定人员保存),由销售部和项目工程部共同催促设计单位及时出具《设计变更联系单》一式四份,项目工程部负责领取二份,销售部负责领取二份并发工程成本管理部一份。4.1.6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联系单》后,工程成本管理部须及时核算应由顾客承担的费用并书面提供给销售部,并由销售部经办人(销售员)及时与顾客签订补充协议。4.1.7对于顾客要求的变更,由销售部指定人员负责督促项目工程部进行相应的工程变更并进行实地验证。4.2本公司要求的变更4.2.1公司高层领导要求的变更4.2.1.1公司高层领导要求的设计变更,由策划部统一向设计单位发书面文件要求更改并同时抄送销售部和项目工程部,并须催促设计单位及时出具《设计变更联系单》,销售部负责跟踪验证项目工程部是否已按要求进行了工程变更。4.2.1.2工程成本管理部负责变更的费用预算。4.2.1.3销售部负责及时统计发生变更部分的已售房屋(指使用功能、户型布局、立面或面积发生变更的房屋),并及时书面通知顾客协商合同变更或签署补充协议。4.2.2项目工程部要求的变更4.2.2.1项目工程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发现设计不合理并要求变更,统一由项目工程部负责向设计单位发《工程联系单》予以确认。4.2.2.2由项目工程部《工程联系单》引起的变更,若影响房屋使用功能、户型布局、立面或面积的,项目工程部须向销售部及时传递书面的变更信息。4.2.2.3工程成本管理部负责变更的费用预算。4.2.2.4根据项目工程部的变更信息,销售部须及时统计变更部分的已售房屋,在征求分管销售的公司领导意见后及时进行相应的处理。4.2.3设计单位要求的调整4.2.3.1本公司原则上不允许设计单位擅自调整已经确认的设计图纸,但因技术方面的考虑确需对原设计进行调整时,设计单位可出具《设计变更联系单》。4.2.3.2项目工程部须对照原设计图纸对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联系单》进行认真核对,发现对原房屋的使用功能、户型布局、立面或面积产生影响的,须立即向销售部传递书面的变更信息。4.2.3.3工程成本管理部负责变更的费用预算。4.2.3.4根据项目部的变更信息,销售部须及时统计变更部分的已售房屋,在征求分管销售的公司领导意见后及时进行相应的处理。5.相关/支持性文件5.1设计和开发控制程序5.2工程管理过程控制程序5.3内部沟通控制程序5.4合同评审程序6.质量记录6.1合同评审表(GT/QR•09-01)1.目的用于指导公司设备采购过程的控制,确保采购设备符合要求。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全面管理运作的开发项目中重大设备(单价3万元及以上)的采购控制。3万元以下的设备采购控制执行《物资采购控制程序》。3.职责3.1材料设备部负责设备采购过程的组织和对设备供方的评价、选择和控制,签订采购合同;3.2总工程师办公室负责对采购设备技术要求的评价,组织编制招标文件,组织采购设备的验证;3.3项目工程部负责提供采购计划,配合实施设备的安装;3.4分管领导负责采购计划、招标文件及决标报告的审批;3.5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或董事长负责采购合同的审批和签署。4.工作程序4.1采购准备4.1.1材料设备部根据项目工程部提供的《采购计划表》及时收集、熟悉需购设备的有关要求,了解设备的设计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数量等。4.1.2总工程师办公室负责组织材料设备部、项目工程部等部门与设计单位就给排水、电气、暖通等专业的设备选型进行协商。对于重大设备选型(如电梯、中央空调等),须将协商内容和结果等形成纪要报董事长阅知。4.1.3材料设备部根据协商结果及时组织收集国内外设备生产厂商的名录,了解其生产能力、产品品质、用户使用情况及信誉等,进行初步筛选,并作出评价。4.2招、投标4.2.1总工程师办公室根据项目的设计要求负责及时组织编制招标文件或询价书。招标文件或询价书应要求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或报价书中明确设备的规格型号、性能特点、价格(注明报价所包括的项目)、售后服务以及承诺优惠折扣等。招标文件或询价书应征求设计单位和项目工程部有关人员意见,并经分管领导审定。4.2.2材料设备部负责向设备生产厂商发出招标文件或询价书。一般应选择三家以上供应厂商投标。4.2.3由总工程师办公室组织项目负责人、材料设备部和项目工程部有关人员对投标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并形成书面报告,并填写《供方评价表》。具体执行《供方考察工作规程》。4.2.4材料设备部收到供应厂商的投标文件或报价书后,负责组织进行评标。评标会议由分管领导主持,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项目负责人、项目工程部、总工程师办公室、工程成本管理部及设计单位有关人员参加。4.2.5根据评标结果,由总工程师办公室负责撰写《设备招投标决标报告》,经分管领导审核后呈报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定最终供货厂商,合同金额在10万元及以上的设备,需报董事长审定。《设备招投标决标报告》须包括以下基本内容:a.投标单位考察情况对比分析b.投标单位投标书或报价书承诺的价格、服务等的对比分析c.投标单位综合评比分析d.建议最终供货厂商及成交价格e.其它相关资料4.2.6经审定的最终供货厂商,材料设备部须建立《合格供方档案》。4.3合同起草4.3.1材料设备部根据设计要求及供应厂商投标文件,负责起草设备采购合同文本。4.3.2设备采购合同内容应包括:a.设备型号或规格、商标、生产厂家;b.订购数量、设备单价及合同总价;c.技术参数和质量标准,质量保证期限;d.付款方式;e.供货时间;f.交货地点、方式及违约责任;g.验收标准与方式;h.如包括安装,则应明确安装期限,双方配合职责及范围;i.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j.售后服务承诺。4.4采购合同的评审4.4.1采购合同的评审由分管领导主持,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项目负责人、项目工程部、材料设备部、总工程师办公室、工程成本管理部及设计单位有关人员和参加评审,形成评审会议纪要。4.4.2评审采购合同,以确定:a.设备型号、规格、数量已满足设计和使用要求;b.设备价格是否合适;c.供货时间、安装时间符合工程项目建设进度计划;d.付款方式符合财务制度;e.合同条款符合国家相关法规。4.5合同签订4.5.1材料设备部根据合同草案及合同评审纪要,负责与设备供方协商、洽谈取得一致后,拟定正式合同文本。4.5.2合同金额3~10万元(不含10万元),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签署,公司盖章后生效。合同金额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由总经理审核后,报董事长签署,公司盖章后生效。4.5.3合同文本须送综合管理部和计划财务部各一份,以存档备查。4.6采购设备的验证当设备到货后,供货方需提供产品的合格证明文件,由总工程师办公室组织设备验证工作,以检查是否符合供货合同的要求。4.6设备供方考核控制4.6.1材料设备部负责组织对设备供方进行考核,并填写《供方考核表》。4.6.2对设备供方的考核一般在一次供货合同履行完毕后进行。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产品或服务不合格,须提前进行考核,采取相应措施进行管理和控制,并确定是否保留其合格供方资格。4.7材料设备部负责对设备方面的供方建立《合格供方档案》,内容包括《供方评价表》、《供方考核表》及其它反映该分承包方信誉、业绩、能力、质量的有关记录、文件。档案由材料设备部负责保存。5.相关/支持性文件5.1物资采购控制程序5.2合格供方控制程序5.3供方考察工作规程5.4项目开发建设计划6.质量记录6.1质量文件审批单(GT/QR•01-04)6.2采购计划表(GT/QR•12-01)6.3供方评价表(GT/QR•13-01)6.4供方考核表(GT/QR•13-02)6.5供方考察报告(GT/QR•13-04)1.目的通过有效考察,为合格供方的选择提供依据。2.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公司开发项目中选择供方前对施工、监理单位及材料、设备供应厂商的考察,对新材料、新设备供应厂商的考察可参照此规程执行。3.职责3.1总工程师办公室负责本规程的制定、修改、分发及解释;3.2施工、监理单位的考察工作由项目负责人及总工程师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项目工程部配合。3.3材料及一般设备供方的考察由材料设备部组织实施,总工程师办公室和项目工程部配合。3.4重大设备、新材料、新设备的考察由总工程师办公室组织实施,材料设备部和项目工程部配合。4.工作程序4.1考察准备4.1.1考察前,由责任部门制定考察计划,确定考察内容。4.1.2从投标报名单位中选择资质符合要求、项目班子组成合理、市场信誉较好的施工、监理单位进行考察;选择生产能力强,质量稳定、售后服务完善的材料、设备供应厂商进行考察。新材料、新设备供应厂商的考察由总工程师办公室根据需要确定。4.1.3对以往与本公司合作中考核情况良好的施工、监理单位或材料、设备供应厂商可免予考察。4.2施工、监理单位考察4.2.1考察组由项目负责人、总工程师办公室、项目工程部(土建和安装人员若干名)组成。4.2.2考察项目需为拟派项目班子负责人直接从事的工程。4.2.3一般选择一个在建工程和一个建成工程进行考察。4.2.4到达现场后,考察组应首先听取情况介绍。4.2.4.1投标单位负责人对公司和项目班子的情况介绍。4.2.4.2项目班子负责人对所考察工程的概况及采取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管理措施的介绍。4.2.4.3项目班子负责人对投标项目的管理思路介绍。4.2.4.4听取业主单位的评价。4.2.5现场检查应根据施工进度情况选择若干分项、分部工程,一般地下室、重要设备机房、底层或大堂、顶层应作为重点,标准层可选择2-3个楼层进行检查。4.2.6对被考察单位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也应作为检查重点,可通过查阅有关工程资料进行了解。4.3材料、设备供方考察4.3.1考察组由项目负责人、材料设备部、总工程师办公室、项目工程部组成。4.3.2考察组首先应听取企业负责人的情况介绍。4.3.3现场考察主要内容为:a.厂区、车间环境、生产秩序、工人工作状况;b.生产设备运行情况;c.原材料检验控制情况;d.半成品检验、成品检验手段、检测设备;e.产品标识、质量记录检查;f.材料、设备的储运情况。4.3.4对有特殊生产工艺要求的材料、设备,需对其生产流程作重点检查。4.3.5使用方考察对材料、设备的使用情况,应要求供方选择若干使用单位进行实地查看,并听取业主意见。4.4考察报告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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