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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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应急管理》课程论文XXXXX学年第X学期题目:根据汶川地震浅谈中国的应急管理学生姓名:卡卡学号:XXXX院部:XXXX专业:XXX班级:XXX任课教师:XX二O一一年五月二十日根据汶川地震浅谈中国的应急管理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力求最大程度地预防突发事件发生,并尽可能减少其带来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但是在实践中,我国的应急管理制度还不是很完善。本文就汶川地震来浅析中国的应急管理体系,并且加强完善中国的应急管理体系。关键字:应急管理危机管理体系现状完善措施我国是一个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多发的国家,这些突发事件严重的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因此,组织社会多方面的有效防范和控制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及蔓延、全面开展科学的应急管理研究是当前社会发展的迫切需求。本文通过浅述国家各种关键力量在汶川地震中的有效的应急措施,并且对我国当前应急管理的现状进行分析。一、应急管理的概念和对象1、应急管理的概念应急管理是为应对特重大事故灾害的危险问题提出的。应急管理是指政府及其他公共机构在突发事件的事前预防、事发应对、事中处置和善后管理过程中,通过建立必要的应对机制,采取一系列必要措施,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健康发展的有关活动。危险包括人的危险、物的危险和责任危险三大类。首先,人的危险可以分为生命危险和健康危险;物的危险是指威胁财产和火灾、雷电、台风、洪水等事故;责任危险是产生于法律上的损害赔偿责任,一般又称为第三者责任险。其中,危险是由意外事故、意外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及蕴藏意外事故发生可能性的危险状态构成。应急管理有四个环节:预防环节,指在危机发生前采取相应措施发展和提高危机与应对能力;应对环节,在危机发生时采取行动抢救人员,避免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恢复环节,恢复生活支持体系和基础设施服务体系;减灾环节,采取措施降低未来危机的影响,减轻危机的后果,预防未来危机的发生。2、应急管理的对象应急管理的对象是指引发应急管理行为的状况。根据状况发生的特点,可以将应急管理对象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突发事件、自然灾害、技术灾害,另一类是社会和经济风险。二、应急管理中的危机管理体系成功的危机管理不仅需要危机管理者的有效准备、预警识别、快速反应处理和积极地善后,更需要一个完善的框架体系支撑。在这个强有力的危机管理体系架构中涉及很多保障因素,其中明确政府这一特殊危机管理机构各职责、注重与媒介的合理沟通、建立和健全全社会危机应对网络,以及科学制定对危机管理法律法规尤为重要。危机管理体系框架图一、政府效能在采取各种危机应对措施时,政府在危机管理中的统一协调作用一贯受到重视,尤其是对危机事物的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因此,在汶川地震中,政府效能尤为重要。(1)应急管理有序,政府危机管理体系有效大地震发生后,胡锦涛总书记迅速作出抗震救灾的重要指示,要求尽快抢救伤员,保证灾区人民安全。温家宝总理在第一时间到达抗震第一线,冒着余震不断的危险,亲临现场指导抗震救灾。国务院建立强有力的指挥系统,成立以温家宝总理为总指挥的抗震救灾总指挥部。指挥部克服了地震初期救援时间紧迫、信息不足、资源缺乏等多重困难,以抗震救灾总指挥部为核心,设立了由有关部门、军队、武警部队、地方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参加的救援组、医疗组、生活安置组、基础设施组、生产恢复组、治安组、宣传组等机构,全面推进抗震救灾。(2)快速反应科学决策,决策反应机制有效由于汶川大地震突如其来,人们毫无防备,一切都处于非常状态下,这就要求管理者在有限的时间内作出正确果断的决策,快速整合社会有限资源,控制事态的发展,并采取紧急政府效能社会力量媒体作用危机准备危机识别危机处理危及善后法律保障救治措施。第一,以政府为主提供强有力支援。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必须以政府为主,如果政府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应急途径审批化、审批方式复杂化,必然会影响和迟滞对突发事件的预防,以致造成事件危害性蔓延。在地震发生后,中国政府实现了对公共资源的统一调度。各相关部门职能清晰明确,各负其责,中央、地方和各部门职能分工既相对独立、又相互协调,保证快速反应机制的正常运转。第二,避免了过度分析。紧急状态下,时间是稀缺资源,信息也极其有限。在这种条件下,中央政府把人民的利益和人民的生命放在首位,对事件作出了快速的反应,在处理事件的最佳时期,采取紧急救治措施,避免了地震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更大的损失。第三,及时采取紧急救治措施。由于地震灾害无法准确预测,因此事件发生后政府的及时救治显得尤为关键。由于中国政府反应非常迅速,使自己处于非常有利的地位。在紧急救治的过程中,政府利用手中的所有资源开展救治。政府积极强制干预,抗震救灾总指挥部作为政府中枢决策系统,享有了最高施令的权威,并且及时制定和执行带有强制性的政策,依靠政治与行政权威,推行强制干预,成为最高一级的政府进行总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实施理性选择救治的目标。这次抗震救灾一开始,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就明确指示:第一位的任务是救人,只要有一线希望、有一点生还可能,就要尽百倍努力,决不轻言放弃。围绕“救人”这一救治目标,迅速组织抢救大军投入抢救工作。第四,快速决策争取宝贵时间。紧急状态下作出决策是决策者在时间不充分、信息不充分,面对各种问题和困难的情况下作出的决策。紧急决策是风险性较大的决策,它与科学决策之间还存在一定差别,由于时间紧迫,决策者就不可能按决策程序进行。它主要依赖于决策者的经验、洞察力和直觉来“判断”决策,甚至往往只能由决策者的权威来完成。汶川大地震后,无论是最初的救人,还是后来处理堰塞湖,既显出了中央的高度权威,也体现了决策者的当机立断,在科学分析和预测的基础上科学决策,既准确把握了时机又及时控制了局面。二、媒体作用媒体作为公共传播机构,对维系社会秩序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它的主要功能就是从社会管理的角度对公共所关心问题给予一个媒介化的表现,诸如政治热点、经济态势、科技教育、生态环境、社会治安、公共卫生、文化动态、军事安全等。媒体的社会传播效应不仅影响着对危机事件的管理能力和绩效,而且对整个社会的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有着不可忽视的引导职责。在危机发生前后,可以通过媒体这样一个强大的信息传播者来唤起社会对危机管理者应对危机所作努力的协作与支持。在地震发生后,地震就成为公众关注的热点和新闻界报道的焦点。向社会提供真实可靠的公共信息是政府和媒体的社会责任。信息的公开透明,不仅对解决危机事件起到了关键作用,而且对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及解决事件的能力都非常必要。第一,发挥主流媒体的作用。地震发生后二十多分钟,新华社发了第一篇稿子,一个小时后电视直播就开始了及时、全面、准确的报道,信息公开使灾区最大限度地得到了来自国内外的援助,整个社会的应变力也大大提高。地震发生之后,公众每天都可以从各种媒体了解抗震救灾的各种信息。从造成的伤亡情况到社会各界的捐赠情况,从紧急抢救到灾民安置以及各级政府投入情况等等,向社会公众传播了一个又一个真实的信息,避免了谣言惑众和造成恐慌。传媒的威力及在整个社会中的地位明显上升,广播、电视、网络等主流媒体覆盖面越来越广,持续时间越来越长,实际上传媒成为社会整合的关键。第二,保持了媒体公正介入的秩序。地震发生后,政府创造了一种让媒体公正介入突发事件的秩序,靠新闻媒体来传播信息,对民众进行引导,对信息进行反馈。传媒成为政府与公众沟通交流的主要渠道。传媒与政府和公众形成了一种三角平衡关系。媒体既影响政府,又受政府制约;既引导公众,又满足公众需求。当地震发生后,公众比平时更依赖媒体,媒体的监督作用被公众前所未有的重视。恰当的媒体报告策略很大程度上帮助政府更有力地处理突发的危机。第三,运用信息网络技术。网络技术的运用,实现了各部门信息及时沟通,保证地震发生后各种信息既能及时上传,又能及时公之于众,实现信息传递的一致性。网络技术的运用,大大提高了危机救治的效率。三、社会力量虽然政府和媒体在危机事件的预警、监控和快速反应中,发挥着积极的主导作用,但在强调政府效能和媒体作用的同时,还需要最大可能地吸纳各种社会力量、调动各种社会资源共同应对危机,形成全面高效的危机应对网络。NGO,社会力量中最主要的一员,在汶川地震中体现出了不可忽视的社会力量。NGO,是英文“non-governmentorganization”一词的缩写,是指在特定法律系统下,不被视为政府部门的协会、社团、基金会、慈善信托、非营利公司或其他法人,不以营利为目的的非政府组织。不是政府,不靠权力驱动;也不是经济体,尤其不靠经济利益驱动。她的原动力是志愿精神,是公民社会兴起的一个重要标志,同时也是现代化社会结构分化的产物,具备六个特性:组织性、民间性、非营利性、自治性、志愿性以及公益性。其中,公益性和非营利性是区分非政府组织与利益集团的关键。汶川地震给灾区人民带来了毁灭性的灾害,其损失之大,仅凭政府主体的救助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非政府组织的介入。一般来说,如基础设施的恢复、灾民安置等物理上的重建可以由政府从政策和资金方面给予支持。而心理和精神重建,则存在政府失灵,而对此方面援助正是NGO的强项。在地震中,NGO通过以下活动方式积极的帮助灾区人民:1.直接提供资金等物质帮助。这是最常见的救助方式。地震后,灾区人员伤亡惨重,无数的基础设施毁坏,房屋倒塌,桥梁毁坏…因此,为汶川提供资金和物质是当务之急。截至2008年5月26日17时,中华慈善总会共接收社会各界捐款物折合人民币总计9.02亿元,其中善款7.56亿元人民币,物资折合人民币1.46亿元。2.提供专业化服务。很多的NGO都有自身的独特优势,给灾区提供不同程度的专业化的服务。以成都5.12民间救助服务中心为例,它的目的是为志愿者有序参与抗震救灾活动提供救助的信息服务平台。依据NGO自身的资源及救助经验开展紧急救援和灾后重建工作。并设立的网站,及时收集灾区需求信息,筹集物资及培训志愿者,为灾区提供专业化服务。3.通过传媒对政府救灾工作进行监督。非政府组织通过大众传媒,如电视、报刊等向公众传递其愿望及各种有价值的信息,影响公众的视线,提升公众的认知水平的同时,也通过大众传媒,向政府施加影响,使其在救灾过程中的操作更加规范化、公开化。让社会力量参与到救援工作中所体现出来的优势:NGO在抗震救灾过程中所作所为,无论是对自身的发展还是对社会的发展进步都产生了重大的影响,通过汶川大地震中,NGO不仅在抗震救灾过程中发挥了重大的作用,而且其行为更是带来了巨大的社会效益,其功能就可以很明显的表达其优势所在,如:满足灾民需求。不仅包括对单个灾民的具体救助,还包括对灾区社会的救助;不仅包括对灾民身体和物质财富的保护,还包括对灾民的心理救助;另一方面是救助对象的复杂性。那么,要满足不同的需求,正是NGO的优势所在:救助灾民生命,减少财产损失;为灾民提供基本的生活物资:大米、矿泉水、方便面、奶粉等食品,以及帐篷、棉被、卫生纸、儿童玩具以及各种抗生素药品等;招募志愿者安抚灾民情绪,实施精神救灾,帮助灾民恢复正常的物质和精神生活能力。同时推动灾后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此次汶川大地震中,全国各地的非政府组织以及国际上的NGO都做出了很大的贡献,无论从物质还是精神方面都给受灾群众提供了有力的帮助。在相当大程度上,缓解了政府的压力,有力推动了灾后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四、法律保障在讨论政府、媒体和社会力量对危机事件的有效响应之后,整个危机管理体系中还有一方面值得关注,就是需要制定相关的法律,确定依法对抗紧急危机状态的法治原则。有关危机管理中的法律保障,轴线要了解国家立法、执行和司法活动中的某些缺陷可能导致危机事件的发生,然后讨论如何通过立法形式来规范处理各种突发性事件。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对强化突发事件应对具有重要意义。灾后重建需要面临和解决的法律问题种类繁多,层次复杂,面广度深。其中,既有宏观的法律政策设计,又有微观的个案处理对策;既有实体法的博弈,又有程序法的困惑;既有公法的考量,又有私法的维度。针对灾民的权益保护问题,可以将汶川地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