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剑河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庄规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11-09-0517:06县政府办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有关直属机构:《剑河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庄规划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六日剑河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庄规划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2011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县村庄规划工作,加快我县城乡一体化发展进程,促进农村面貌的改善,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县情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一事一议为平台,以农民受益为目的,以农民自愿筹劳为前提,以村两委为依托,以村庄治理为目标,以合理规划为基础,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农民自主建设为主体,以政府奖补资金为引导,围绕农村和谐社会建设这一中心,逐步建立筹补结合、多方投入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新机制,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二、工作原则1.坚持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先规划后建设。2.因地制宜,与各乡镇村庄的自然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结合,科学谋划,找准方向。3.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保护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4.科学规划,注重实效,找准重点,立足长远,避免村村模仿,千篇一律。三、工作目标力争“十二五”期末一事一议项目覆盖全县所有行政村,85%自然村道路实现硬化,85%以上的行政村建有文体活动场所、垃圾池、公厕,村容村貌有较大改观;两年时间内全部完成20户以上村庄道路硬化,五年内全面完成村庄的清洁卫生、亮丽工程及30户100人以上文体娱乐活动场所建设等项目。四、组织领导成立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庄规划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组长:陈通权(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副组长:李昌钦(县委常委、副县长)成员:欧光远(县政府办副主任)吴苏屏(县财政局局长、县综改办主任)黄保富(县委组织部副部长)龙建海(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吴宗泽(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宋方炎(县农业和扶贫开发局局长)彭文心(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刘永锋(县水利局局长)雷文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吴作伦(县林业局局长)张子忠(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局局长)吴重庆(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局长)罗永光(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刘光忠(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邰文洪(县国土资源局局长)蒲祖林(县基财局局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综改办,吴苏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蒲祖林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根据工作需要,领导小组从成员单位抽调12名专业技术人员到办公室工作,分别具体负责指导、协调乡镇做好项目建设现状调查、规划、测量、资料收集及项目规划平面图绘制等基础工作。其中,李家林(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局)、杨定新(县财政局)负责革东镇、岑松镇;李国伟(县国土资源局)、黄文干(县农业和扶贫开发局)负责南明镇、盘溪乡;杨诗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邰胜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敏洞乡、观么乡;龙家灿(县交通运输局)、刘斌(县财政局)负责南加镇、南寨乡;陈永金(县水利局)、杨光平(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负责太拥乡、南哨乡;罗康生(县林业局)、姜桂林(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久仰乡、柳川镇。五、工作步骤从2011年6月至10月底,用近五个月时间完成全县12个乡镇301个行政村村庄规划编制工作。1.2011年6月20日前。成立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庄规划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动员会,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完成业务技术培训工作;2.2011年6月21日—8月31日。完成村庄现状调查、规划、测量、资料收集工作;3.2011年9月1日—9月30日。完成村庄规划平面图绘制等基础工作。4.2011年10月1日—10月15日,完成县级对规划项目评审工作。5.2011年10月16日—10月30日,完成规划项目汇总、编制上报工作。六、规划内容及标准村庄规划包括整治和新建两个部分,规划工作在乡镇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因地制宜,依山就势,规划目前支农资金没有覆盖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一)交通类(通组公路、村内道路硬化及桥梁建设)1.通组公路硬化平均宽4.5m以下,厚度45CM(其中:30cm砂石垫层,15cm混泥土路面),途中按要求设会车道,原则上1km设3个会车道。2.村内主道路和串户路硬化平均宽1m—1.5m,厚13cm—20cm,(其中:5cm—10cm碎石垫层,8cm—10cm混泥土路面)。3.桥梁(主要指人行便桥或可以通行一般农用车的车行桥)。主要考虑小型上承式钢筋混凝土平板桥。车行桥:宽度3.5m—4.5m,跨度≤10m,人行桥:宽度1m—1.5m,跨度≤10m。具体设置标准根据实际情况再行设计。(二)水利类(村内小型水利、村内人畜饮水工程)1.村内小型水利(包括支渠以下的斗渠、毛渠、堰塘、桥涵、机电井、小型提灌或排灌站等)的修建。斗渠、毛渠建设断面一般应控制在:30cm×30cm[B×H]以内,要求三面清光,其它小水利项目涉及的物资以水利部门提供的标准为依据。2.人畜饮水工程项目涉及的物资以水利部门提供的标准为依据。(三)环境类、其它公益事业建设类1.环卫设施A、垃圾池标准:矩形造型长×宽×高(3m×2m×1.5m),墙厚240mm,外墙水泥清光,底10cmC15砼垫层。B、公共厕所标准(含4m×1m×1.5m化粪池):面积15㎡,男女各3个蹲位(含隔断),层高3m,现浇C25#屋面,,内墙刮磁粉,外墙贴磁砖,墙厚240mm,地面铺磁砖。C、排污沟:参照水利类斗渠、毛渠标准执行。2.公共文体设施类A、篮球场建设标准:宽度按标准28m×16m,厚度20cm(其中碎石垫层10cm,混凝土面层10cm),球场加延伸建设面积不超过1400平方米,按C20混凝土配合标准建设。B、体育设施采购应按体育设施采购标准执行。C、芦笙场坝建设标准:按厚度12cm(其中碎石垫层5cm,C15混凝土面层7cm),并在混凝土层面镶鹅卵石,建设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3.村庄整治类:公共绿化、树苗采购以林业部门提供标准为依据。4.亮丽工作规划参照城建部门建设标准执行。5.其它公益事业规划参照相应行业标准执行。七、工作要求1.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由县综改办统一组织协调。具体负责做好村庄规划的宣传动员和业务指导工作,督促协调各乡镇召开动员会(含业务培训会),搞好摸底调查,广泛宣传发动,增强村民的参与意识,形成合力,整体推进工作。2.各乡镇具体负责本辖区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要立即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实行一把手亲自抓,分管城镇建设的乡镇长具体抓,安排专业技术人员与综改办人员一起组成工作组,在驻村干部及村干的配合下,负责对本乡镇村庄规划工作。严格按照规划内容和标准,突出抓好规划质量,按时限完成工作任务。3.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全力推进全县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县委、县政府从县有关部门抽调12名专业技术人员,分片指导和协调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抽调期间,抽调人员原则上不再承担原单位的工作,有关部门要统筹安排工作,确保被抽调人员全身心投入村庄规划工作。4.认真开展业务培训和试点工作。村庄规划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业务性强、质量要求高,要认真组织县、乡专业技术人员业务学习、交流和培训,切实掌握村庄规划的特点和规律。要按照“先易后难、先试点后铺开”的要求,认真开展村庄规划编制试点工作,待积累一定的经验、取得一定的成果后再逐步铺开。5.加强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要充分发挥技术工作组的作用,分阶段、定期地对乡镇规划工作进行巡回指导,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并及时帮助解决;要加大督查力度,对工作安排不到位,措施不力,规划工作进度滞后、质量不高,坚决给予通报并限期整改,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全县村庄规划编制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