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五年规划(2011—201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吴圩镇人民政府、那洪街道办事处、各办局室、各直属事业单位、各派驻机构:现将《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五年规划(2011—2015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二〇一一年六月九日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五年规划(2011—2015年)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以下简称《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号,以下简称《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以下简称《意见》),按照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要求,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程,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结合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和总体要求(一)工作目标:5年内基本实现国务院《纲要》提出的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使经开区依法行政工作达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权责统一的要求。(二)总体要求:以建设法治政府为奋斗目标,以事关依法行政全局的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以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保证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为着力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为保障经开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发挥更大的作用。二、主要任务和措施(一)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方式创新,推进行政职权和服务法治化1.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全面推进办事公开,在面向社会服务的部门全面推进办事公开制度。推进互联网信息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网络平台建设,逐步推进政府信息资源共享。完善政府新闻发布与舆论危机处理的工作机制,确保紧急情况下政府信息的准确发布和对舆论的正确引导。(信息中心牵头,各单位各部门各施其责)2.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加快完善“一站式”服务,进一步理顺部门协调服务工作机制,推进形成审批信息共享共认机制。健全办事制度和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建立符合公共服务型政府要求的绩效评估体系。(投资服务中心牵头,各单位各部门各施其责)3.推进现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诚信政府建设,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恪守信赖保护原则,不断提升政府公信力。(党政办牵头,各单位各部门各施其责)(二)坚持科学民主决策,推进行政决策法治化1.规范行政决策程序。推进政府部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布工作。完善并实施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应当广泛听取、充分吸收各方意见,意见采纳情况及其理由应当以适当形式反馈或公布。完善并实施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规范听证程序,扩大听证范围,听证参加人应当具有广泛代表性,听证意见应当作为决策的重要参考。完善并实施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草案应当在领导班子集体会议前交由负责法制工作的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法的,不能提交会议讨论、作出决策。完善并实施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应当经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法制部门负责人应当列席会议。(党政办牵头,各单位各部门各施其责)2.完善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建立完善部门论证、专家咨询、公众参与、专业机构测评相结合的风险评估工作机制、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等级并制定相应的化解处置预案。把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纪检监察室牵头,各单位各部门各施其责)3.加强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完善并推行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在重大决策执行过程中,决策机关应当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了解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全面评估决策执行效果,并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对决策予以调整或者停止执行。完善并推行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决策规定、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要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追究责任。(纪检监察室牵头,各单位各部门各施其责)(三)加强和改进制度建设,推进立法工作法治化1.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完善并落实制定规范性文件听取意见制度,在制定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规范性文件时,应当公开征求意见,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并经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规范性文件要向社会公布,重点加强政府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公布工作,未经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规范性文件逐步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纪检监察室牵头,各单位各部门各施其责)2.加强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政府规章一般每隔5年清理一次,规范性文件一般每隔2年清理一次,清理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布。根据清理结果及时修改或者废止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保持规章和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在规范性文件公布之日起15日内及时报送备案。(纪检监察室牵头,各单位各部门各施其责)(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行政管理法治化1.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程序制度建设,各行政执法机关应当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建立行政裁量基准制度,各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对有裁量幅度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条款进行细化量化,并将规范标准予以公布执行。健全行政执法调查规则,规范取证活动。坚持人性化执法、文明执法,平等对待行政相对人,同样情形同样处理;处理违法行为的手段和措施适当适度,避免或者减少对当事人的权益侵害;不得粗暴对待当事人,不得侵害执法对象的人格尊严,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的程序性权利。各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记录制度,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推行执法公示制度,注重执法程序,严格执法行为,尤其是规范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执法行为。(各执法部门各施其责)2.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大对行政执法队伍的培训力度,对全市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覆盖率达100%,全面提升执法队伍的整体水平。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通过统一的培训和考试取得行政执法证件后方能从事行政执法工作,严格禁止无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公开行政执法人员信息,自觉接受社会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各执法部门各施其责)3.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由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对社会反映突出的重点行政执法领域、行政执法行为进行专项监督检查。管委会建立并实施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规则,每年组织一次以上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纪检监察室牵头,各单位各部门各施其责)(五)依法化解社会矛盾,推进行政救济法治化1.认真实施人民调解法,积极指导、支持和保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推动建立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联动机制,实现各类调解主体的有效互动,形成调解工作合力。(综治办牵头,各单位各部门各施其责)2.畅通信访渠道,认真受理信访事项,规范办理程序,加大督查力度,落实信访责任,切实解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来访、书信、电话等方式反映的问题,提出的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积极引导信访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和纠纷。(综治办牵头,各单位各部门各施其责)3.做好行政复议工作。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方便当事人提出申请,认真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加强行政复议队伍建设。(纪检监察室牵头,各单位各部门各施其责)4.做好行政应诉工作。积极配合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活动,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行政机关应当积极出庭应诉,按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证据和其他相关材料。尊重并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认真对待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纪检监察室牵头,各单位各部门各施其责)5.增强社会自治功能。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建立健全行政管理与基层自治有效衔接的良性互动机制,全面正确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落实基层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农村自治组织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中的责任,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加强对社会组织的培育、规范和管理,研究扶持社会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综治办牵头,各单位各部门各施其责)(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推进政府自身建设法治化1.建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长效机制。每年至少举办1期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讲座,建立经开区机关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制定年度学习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把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考核内容和任职晋升依据。(纪检监察室牵头,劳动人事局配合)2.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法制工作部门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作用,加大对法制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交流,努力发挥好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顾问作用。(纪检监察室牵头,各单位各部门各施其责)3.坚持法制宣传教育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普法和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观念和意识,积极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维护自身权益,逐步形成与建设法治政府相适应的法制文化和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社会氛围,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纪检监察室牵头,综治办配合)三、时间步骤本实施方案分为四个阶段有计划、分步骤实施:(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5月至2011年10月)。通过深入调查研究,摸清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及时掌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剖析原因,提出工作措施,制定《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五年规划(2011—2015年)实施方案》。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引导,激发广大干部职工自觉投入到推进依法行政政府行列中来,从而在经开区形成学法、知法、守法和严格执法的浓厚氛围。(二)全面实施阶段(2011年11月至2013年12月)。各级各部门在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按照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要强化监督,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活动,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范畴,推动依法行政五年规划实施方案的深入实施。(三)2014年为验收阶段(2014年1月至2014年12月)。逐级检查验收。(四)深化提高阶段和总验收阶段(2015年1月至2015年12月)。将一些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探索出来的行之有效的成功经验和好的做法,及时以制度化的形式加以巩固,从而形成依法行政工作持续、快速推进的长效机制。四、保障措施(一)要把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由管委会主要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负总责,各部门要把依法行政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将依法行政任务与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定期分析工作情况,及时总结工作经验,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形成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工作局面。管委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主要领导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及时解决依法行政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二)落实措施、稳步推进。各部门要结合本部门职能和工作实际,认真制定落实办法和配套措施,确定不同阶段的重点,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依法行政,做到五年有规划、年度有安排,将本实施方案落到实处。(三)加强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督促指导,做好考核工作。经开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年底开展依法行政年度考核,科学设定考核指标并纳入年度绩效考评指标体系,考核结果应当作为对干部职工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每年要依据考核情况组织表彰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对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考核不合格,要予以通报,责令限期整改;对违法行政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部门和个人,要依法追究责任。(四)加强依法行政的经费保障。要将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调研、宣传、检查、奖励等专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