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改办公室-兰州大学住房制度改革情况汇报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房改办公室汇报提纲第一部分房改政策介绍第二部分我校住房的现状及房改工作的进展第三部分解决我校教职工住房的打算第四部分今后住房管理模式第五部分进一步做好房改宣传第一部分房改政策介绍一、有关文件1、《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4]43号)2、《甘肃省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甘政发[1995]25号)3、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出售公有住房有关问题的意见》(教发[1995]11号)4、《兰州市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兰政发[1995]33号)5、《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6、《教育部、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深化学校住房制度改革,加快解决教职工住房问题的若干意见》(教发[1998]23号)7、《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兰州市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实施意见的批复》(甘政函[1999]29号)8、《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发[2003]18号)9、甘肃省《关于停止省级党政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新建经济适用住房的通知》(甘计投资[2003]1121号)10、关于印发《甘肃省已购公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甘房改组[2004]4号)二、国家及地方政府房改政策主要内容:1、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基本内容:把住房建设投资由国家、单位统包的体制改变为国家、单位、个人三者合理负担的体制;把各单位建设、分配、维修、管理住房的体制改变为社会化、专业化运行的体制;把住房实物福利分配的方式改变为以按劳分配为主的货币工资分配方式;建立规范化的房地产交易市场和发展社会化的房屋维修、管理市场,逐步实现住房资金投入产出的良性循环,促进房地产业和相关产业的发展。2、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是:稳步推进住房商品化、社会化,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我国国情的城镇住房新制度;加快住房建设,促使住宅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不断满足城镇居民日益增长的住房需求。3、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目标是: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建立和完善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多层次城镇住房供应体系;发展住房金融,培育和规范住房交易市场。4、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坚持在国家统一政策目标指导下,地方分别决策,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坚持国家、单位和个人合理负担;坚持“新房新制度、老房老办法”,平稳过渡,综合配套。5、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根据甘政函[1999]29号文件精神,兰州市于1998年11月30日,停止住房实物分配,从1998年12月1日起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后,新建经济适用住房在留余教工公寓后,可以出售,职工购房资金来源主要有:职工工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及住房补贴等。6、全面推行和不断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健全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率,继续按照“房委会决策,中心运作,银行专户,财政监督”的原则,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我校95年6月为全体在职职工的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帐户(草科院96年6月建立)。公积金归个人所有,用于购、建、大修住房,职工离退休时,本息余额一次结清,退还职工本人。7、实行住房补贴制度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后,对无房职工和住房面积未达到住房补贴控制标准的职工发放住房补贴,住房面积已达到控制标准的职工不发放住房补贴。发放标准及发放办法根据甘肃省兰州市政策执行。兰州市住房补贴按经济实用住房平均价格的60%部分由单位负担计发。8、已售公有住房的管理《教育部、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深化学校住房制度改革,加快解决教职工住房问题的若干意见》(教发[1998]23号)明确规定:为了规范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市场交易活动,购房一定期限后如出售只能再售给学校、学校教职工或学校主管部门;如因特殊情况要进入市场,向社会出售,必须经学校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未满服务年限擅离教育岗位的,学校有权按原售价收回其住房。9、激活住房二级市场,规范发展市场服务,健全房地产中介服务市场规则。发展住房信贷,加大住房公积金归集和贷款发放力度,简化手续,取消不合理收费,改进服务,方便职工贷款。完善个人住房贷款担保机制,加强房地产贷款监管。10、甘肃省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停止党政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自建经济适用住房,以后未达标工作人员可以通过单位组织购买集中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或自主购买普通商品房、存量商品房等渠道解决。以上政策表明,房改政策的主要精神是:一、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二、加快商品房建设,改善现有的住房格局和面貌;三、激活二级市场的交易,发展住房信贷,走社会化和市场化的道路;四、归根结底最终解决住房的途径就是要走社会化和市场化的道路。第二部分我校住房的现状及房改工作的进展一、住房现状1、1999年,我校建成了一批面积和房型较为理想的住房,极大的解决了当时教职工的住房困难。但五年来,我校办学规模不断扩大,青年教工每年百人以上留校,急需的各类人才不断引进,原有教职工队伍不断发展壮大,职务、职称的提升等使得住房需求日益增加。2、兰州校区现有成套住房2806套,70平方米以上住房仅1094套,占总套数的38.9%。70%以上人员住房未能达标;3、现有教职工4200余人,未来三年内引进人才约50名左右;到2006年,预计新进教职工将达到1200人。以上情况表明:要解决原有教职工住房未达标和新进教职工的住房问题,按照现行政策,只能走市场化、社会化的道路。二、房改工作进展1、1995年6月住房公积金启动。2、1995—1996年标准价出售两批公有住房。3、1998年集资建设了9栋教工住宅楼。4、1999年初开始着手住房分配货币化的准备工作。5、1999年7月对原70%产权的住房实行向100%产权的过渡。6、2002年6月,完成公有住房的出售工作,停止实物分配;后来,很少腾空房源以周转房形式租赁给了教职工,均未再出售。7、2002年底完成职工住房的清查工作,建立职工住房档案,产权证的办理工作提上了议事日程。8、2004年6月完成住房补贴的测算和补贴办法起草工作。9、准备出台《兰州大学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已经起草完毕,正在讨论中。《实施意见》明确了我校房改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和原则;对住房补贴、公积金管理、校内二级市场的管理及教工公寓的管理等作了明确规定。第三部分解决我校职工住房问题的打算房改领导小组根据学校2004年4月26日党委常委会的意见,提出了我校房改和解决教职工住房问题思路:以改革为动力,市场为导向,转换机制为重点,以货币化分配为核心,通过“购、清、拆、补、贷”等多管齐下,挖掘和盘活现有资源,充分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贷款、住房补贴等资金来源,通过几年的努力,使我校教职工住房尽快步入社会化市场化的轨道。1、逐步启动住房补贴采取积极措施,做好住房补贴资金的落实工作,使住房分配货币化真正落到实处,确保住房制度改革工作顺利进行。住房补贴是对无房职工和未达到控制标准下限的职工发放的补贴;住房补贴的资金来源主要是基本建设投资中用于住房建设的资金和预算安排的修缮费用,以及行政事业单位的售房收入。我校的住房补贴办法已起草,准备采取整体考虑,分步实施逐步到位的办法向教职工发放住房补贴。即先启动无房青年教职工的住房补贴,以后根据国家专项拨款和学校财力再逐步启动其他教职工的住房补贴。2、校外购买商品房学校垫资购买了位于定西二支路口旺盛小区54套商品房,专门用于解决引进人才的住房问题。引进人才通过专项住房补贴、公积金贷款、银行按揭贷款、个人储蓄等资金来购买该商品房。解决新进人员的住房问题有两种途径:市场化购房,或租住周转公寓。旺盛小区大楼外观住宅内3、加强管理,继续做好清房工作为了提高我校现有住房的利用率,合理利用和管好现有住房资源。继续对非本校人员(是指夫妻双方工作单位均不在本校的人员)和出国逾期未归人员的住房进行清理。具体清理范围和办法按照《关于清理非本校人员及出国逾期人员占用学校住房的通知》(正在讨论中)的有关规定执行。4、出售榆中校区的部分现有住宅为解决青年教职工用房和满足岗位在榆中校区的教职工及其他教职工的住房需求,充分利用校区大量空置房源,提高资源利用率,榆中校区原有部分教工公寓将以适当价格出售给教职工。具体出售办法已经学校房改领导小组讨论,近期准备印发征求意见。5、建设置换住房根据学校整体规划及二分部土地资源情况,学校决定,在二分部及榆中校区建设教工住宅。二分部新建住宅用于引进人才和本部家属院西侧拆迁置换;榆中校区新建住宅主要用于解决青年教职工用房问题和满足岗位在榆中校区的教职工及其他教职工的住宅需求,按市场运作出售给职工。待二分部、榆中校区新建住宅竣工后,拆除校本部家属区西侧部分年代已久,结构不合理住宅楼。旧楼拆除后的空地进行整体规划建设,主要用作周边开发和教工公寓建设,新建的教工公寓不再出售,纳入公寓管理,主要留作引进人才和留校青年教师的周转住房。二分部局部规划方案一二分部局部规划方案二榆中校区局部规划方案6、公积金贷款和个人贷款公积金贷款是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兰州市区内购买公有住房、经济适用房、商品房、或二手房时,因自有资金不足,向管理中心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如遇公积金贷款不足时,可同时申请商业性配套贷款,即为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学校积极鼓励教职工利用贷款在社会上购买商品房,这也是今后解决住房的唯一出路。具体贷款流程和须知详见兰州大学“后勤管理处”网页。我校住房公积金的情况说明自从1995年6月住房公积金启动以来,已有九年的历史截至目前帐面余额有2875万元,支出约393万元,支付1028人。1998年大部分教职工用公积金贷款参加了集资房,也有部分教职工以公积金贷款购买了商品房。我校的住房公积金是在省资金管理中心进行统一管理,今年7月省资金管理中心开通查询业务,教职工可以通过电话进行查询。公积金个人帐户查询电话:6898891。资金管理中心准备办理公积金卡。7、建立和启动校内住房二级市场校内住房二级市场的开放是保障职工通过市场解决住房问题的重要渠道之一。根据甘肃省建设厅的安排以及与兰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协商,甘肃省将兰大等四家单位确定为内部二级市场交易的试点单位,目的在于通过试点促进二级市场的开放。这对于学校是一个有利的契机,即通过促进住房在二级市场的交易,在内部形成一种有序的市场交易方式,实现职工内部住房的调整。对此,学校将计划成立房地产交易中心,待产权证办理和发放后即可启动学校住房二级市场。房产证的办理是深化我校住房改革的一个关键步骤,也是今后启动校内二级市场的一个基础工作。目前我们仍在积极与省上相关部门进行协调,以期尽快启动二级市场。第四部分今后住房管理模式一、房管部门职能的转换:福利性住房分配制度时期,学校房管部门的职能是和基建部门一起,充分利用学校土地资源,多渠道筹措建房资金,最大限度地建设公有住宅,按照一定的规范,分配给教职工居住。由此,学校设有分房委员会、分房办公室。随着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入,福利性分房制度的废止,分房委员会、分房办公室的历史任务已经完成。2004年5月17日,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通过,撤消原分房委员会、分房办公室,调整房改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挂靠后勤处)。房改领导小组及房改办公室的工作重点转为:积极全力推进分配货币化,住房社会化、市场化、商品化进程。完善住房信息、金融、住房买卖的中介职能;建立和完善职工公寓的管理制度和校内二级市场的管理制度。二、未来住房的管理模式1、强化教师公寓管理逐步增大教师公寓的数量,公寓主要从新建住宅、外购住宅中留用,也可以从腾退的旧住房中调剂。教师公寓的租住对象,是从国内外引进的学科带头人;调入或聘任来校工作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博士以上学位的人员;本校在职教学、科研、管理等骨干及留校青年教工。租住公寓实行申请和审批制度。2、已售住宅的管理凡处于兰州大学校园内的,职工购买的住宅,出售时,只能出售给学校或学校教职工;职工欲出售现住房,学校有回购的权

1 / 52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