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8-6自来水管网引起的饮用水化学污染事件1、事件简况1997年6月4日,陕西省宝鸡市自来水用户反映:饮用水有异味,尤其是A工厂厂区的用户,反映最为强烈。当地以地下水为水源,采取间断方式供水,即每日从早5时至晚9时,中间每隔2h供水一次。用户反映最大异味的出现时间,均发生在每次供水最初的第一时间,以后随时间的延长,异味逐渐变小。这一情况提示,供水管网可能有渗漏,因为停止供水后,管道内形成真空,产生负压,管网外污水中的污染物,可以通过虹吸进入管网内。2、实验室检验经现场走访用户,取水样检验,结果水样中挥发酚类的含量超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57倍。经调查,供水区域内有6家工厂,A厂家属区对异味的反映强烈,表明A厂家属区的饮用水污染较重,污染源可能在其附近。取水样检验A厂的二次供水,挥发酚类0.014mg/L,A厂俱乐部的挥发酚类为0.020mg/L,其余各厂均小于0.002mg/L,这一结论进一步证明污染区域在A厂。A厂为二次供水,市政自来水进入A厂二次供水设施的蓄水池,然后再由二次供水设施的管网供家属区居民饮用,在进入家属区的管道上方,有一条焦化厂的污水排放渠。焦化厂的废水中含有挥发酚,渗入地下土层,A厂管网渗漏,停止供水时,土层中的含酚废水渗入管网内,再次供水时,管网内的含酚废水就被带到A厂用户。根据上述调查和水质检验,A厂管网的渗漏点,可能在A厂二次供水设施泵房和家属区之间,位置可能在焦化厂污水排放渠下方。关闭A厂二次供水设施水泵,并在家属区管道安装水泵抽水,使A厂二次供水设施泵房与A厂家属区这段管网形成真空,经一定时间后,采集管网内的渗水,检验水中酚的含量,结果挥发酚类高达0.020mg/L和0.028mg/L,超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10.14倍。确定A厂二次供水管网渗漏被焦化厂污水污染。3、分析讨论此案例,在用户水质中检验出挥发性酚超标只是一个方面,更重要的是找出污染的源头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在确定A厂二次供水管网渗漏被焦化厂污水污染后,处理此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就很好办了。(根据王振刚主编的《环境医学》,2001年4月第一版,潘小川所编的案例改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