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页次﹕1/26發佈日期﹕2014年03月28日类别﹕机密等级﹕■一般□机密版本:■创制□修订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發佈版次:第01版批准審核編制賴意文武慶猛王樹娜名稱: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页次﹕2/26發佈日期﹕2014年03月28日类别﹕机密等级﹕■一般□机密版本:■创制□修订目錄一、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二、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三、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四、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五、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六、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七、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八、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九、劳动者职业卫生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十、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十一、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十二、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以涂装作业为例)十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名稱: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页次﹕3/26發佈日期﹕2014年03月28日类别﹕机密等级﹕■一般□机密版本:■创制□修订一、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詳見作業現場職業健康管理規範二、職業病危害警示與告知制度為了規範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的告知和警示工作,有效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防止發生職業病危害,切實保護員工健康及其相關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1)用人單位應當為員工創造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工作環境和條件,並採取措施保障勞動者獲得職業衛生保護的權益。(2)崗前告知◆用人單位人事管理部門與新老員工簽訂合同(含聘用合同)時,應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後果、職業病危害防護措施和待遇等如實告知,並在勞動合同中寫明。未與在崗員工簽訂職業病危害勞動告知合同的,應按國家職業病危害防治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與員工進行補簽。◆用人單位員工在已訂立勞動合同期間,因工作崗位或者工作內容變更,從事與所訂立勞動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職業病危害的作業時,用人單位人事管理、職業衛生管理等部門應向員工如實告知,現所從事的工作崗位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並簽訂職業病危害因素告知補充合同。(3)現場告知◆用人單位在生產車間醒目位置設置公告欄,職業衛生管理機構負責公佈有關職業病危害防治的規章制度、操作規程、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措施以及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和評價的結果。各有關部門及時提供需要公佈的內容。◆職業衛生管理機構在產生職業病危害的作業崗位的醒目位置,設置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說明。警示說明應當載明產生職業病危害的種類、後果、預防和應急處置措施等內容。(4)檢查結果告知如實告知員工職業衛生檢查結果,發現疑似職業病危害的及時告知本人。員工離開本用人單位時,如索取本人職業衛生監護檔案影本,用人單位應如實、無償提供,並在所提供的影本上簽章。名稱: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页次﹕4/26發佈日期﹕2014年03月28日类别﹕机密等级﹕■一般□机密版本:■创制□修订(5)職業衛生管理機構定期或不定期對各項職業病危害告知事項的實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確保告知制度的落實。(6)職業衛生管理機構對接觸職業病危害的員工進行上崗前和在崗定期培訓和考核,使每位員工掌握職業病危害因素的預防和控制技能。(7)因未如實告知從業人員的,從業人員有權拒絕作業。用人單位不得以從業人員拒絕作業而解除或終止與從業人員訂立的勞動合同。(8)存在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等職業病危害的用人單位必須在工作場所設置相應的警示標識、警示線、警示信號、自動報警和通訊報警裝置。(9)警示標識分為禁止標識、警告標識、指令標識、提示標識和警示線。◆禁止標識:阻止不安全行為的圖形文字符號;◆警告標識:提示對周圍環境引起注意,以避免可能發生危險的圖形文字符號;◆指令標識:提示必須做出某種動作或採用防護措施的圖形文字符號;◆提示標識:提供某種資訊(如標明安全設施或場所等)的圖形文字符號;◆警示線:提示工作場所控制區、監督區或者事故現場救援分隔的線帶。(10)在職業病危害的工作場所,應當在醒目位置按照下列規定設置警示標識:◆可能引起塵肺的粉塵工作場所,設置“注意防塵”警示標識;◆放射工作場所設置“當心電離輻射”警示標識;◆有毒物品工作場所設置“當心中毒”或者“當心有毒氣體”警示標識;◆能引起職業性灼傷和酸蝕的化學品工作場所,設置“當心腐蝕”警示標識;◆產生雜訊的工作場所,設置“雜訊有害”警示標識;◆高溫工作場所設置“當心中暑”警示標識;◆可能引起電光性眼炎的工作場所,設置“當心弧光”警示標識;◆生物因素可致職業病的工作場所,設置“當心感染”警示標識;◆可能引起其它職業病危害的工作場所,設置“注意危害”警示標識。名稱: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页次﹕5/26發佈日期﹕2014年03月28日类别﹕机密等级﹕■一般□机密版本:■创制□修订(11)接觸有毒化學品的作業崗位,應當在醒目位置設置“作業崗位有毒物質職業病危害告知卡”。(12)使用有毒物品工作場所應當設置黃色區域警示線,高毒工作場所應當設置紅色區域警示線。(13)開放型放射工作場所監督區設置黃色區域警示線,控制區設置紅色區域警示線;室外、野外放射工作場所及室外野外放射性同位素及其儲存場所應設置相應警示線。(14)急性職業病危害事故現場設置警示線,劃分出不同功能區:◆紅色警示線設置在緊鄰事故污染源,作用是將污染源與其外的區域分隔開來,僅特殊專業人員佩戴相應的防護用具進入此區域;◆黃色警示線設置在污染範圍的四周,其內外分別是污染區和潔淨區,此區域內的人員要穿戴適當的防護用具。此線也稱為洗消線,出此區域的人員必須進行洗消處理;◆綠色警示線設置在救援區域的四周,將救援人員與公眾隔離開來。患者的搶救治療、支持指揮機構設在此區內。(15)在工作場所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設備、化學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質的材料上,應設置相應警示標識。(16)有毒、有害及放射性物質的原材料或產品包裝必須設置醒目的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說明。(17)中文警示說明應參照《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內容和專案順序》(GB/T16483-2008)編寫,明確產品特性、主要成分、存在的職業中毒危害因素、可能產生的危害後果、使用注意事項、職業中毒危害防護以及應急救治措施等內容。(18)貯存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化學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質的材料場所,應在入口和存放處設置相應警示標識。(19)高毒工作場所應急撤離通道和泄險區應設置相應的提示標識或者禁止標識。(20)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設備發生故障時,應設相應的禁止標識。(21)維護和檢修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裝置時,應在工作區域設置相應的禁止標識。(22)在放射性工作場所的入口處應設置紅色信號燈,在加速器輻照加工、放射治療和工業名稱: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页次﹕6/26發佈日期﹕2014年03月28日类别﹕机密等级﹕■一般□机密版本:■创制□修订探傷等使用強輻射源的作業場所內,應當設置劑量報警裝置和通訊報警裝置。在可能突然洩漏大量有毒物品或者易造成急性中毒的工作場所,或含密封型放射性同位素裝置和儀錶以及射線裝置使用和調試維修場所,應當設報警裝置或通訊報警裝置。報警裝置是能夠根據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濃度或者強度產生光、電、聲等提示信號的設備;通訊報警裝置是能夠根據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濃度或者強度產生光、電、聲等提示信號並能夠將光、電、聲等傳輸到工作場所以外的地方的設備。(23)警示標識應當醒目、完整,使用的警示信號、報警裝置保持功能完好。三、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為保障員工的職業衛生和安全,防治職業病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以及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職業病危害專案申報辦法》的規定,制訂本制度:(1)職業病危害專案申報工作主要由職業衛生管理機構負責,相關職能部門密切配合。(2)用人單位每年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進行申報,申報分為網上和書面兩種,申報時認真填寫《職業病危害專案申報表》並加蓋公章,由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後報相應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備案,備案結束後從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取回《職業病危害專案申報回執》。(3)申報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用人單位的基本情況;◆產生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生產技術、工藝和材料的情況;◆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種類、濃度和強度的情況;◆工作場所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人數及分佈情況;◆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及個人防護用品的配備情況;◆對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從業人員的管理情況;◆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資料。名稱: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页次﹕7/26發佈日期﹕2014年03月28日类别﹕机密等级﹕■一般□机密版本:■创制□修订(4)下列事項發生重大變化的,應在規定時間內向原申報機關申報變更:◆進行新建、改建、擴建、技術改造或者技術引進建設項目的,自建設專案竣工驗收之日起30日內進行申報;◆因技術、工藝、設備或者材料等發生變化導致原申報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其相關內容發生重大變化的,自發生變化之日起15日內進行申報;◆用人單位工作場所、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發生變化的,在發生變化之日起15日內進行申報;◆經過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評價,發現原申報內容發生變化的,自收到有關檢測、評價結果之日起15日內進行申報;◆用人單位終止生產經營活動的,應當自生產經營活動終止之日起15日內向原申報機關報告並辦理註銷手續。四、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培訓制度為提高員工的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根據《職業病防治法》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單位實際,組織對員工進行職業衛生法規、知識、操作規程、職業病危害防護設備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危害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維護的培訓,特制定本制度。(1)人事培訓部門會同職業衛生管理部門對員工進行上崗前職業衛生培訓和在崗期的定期職業衛生培訓,宣傳普及職業衛生知識,督促員工遵守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和操作規程,指導員工正確使用預防職業病防護設備和個人使用的職業防護用品。(2)人事培訓部門會同職業衛生管理部門應根據法律規範等要求、用人單位實際情況及崗位需要,定期識別安全宣傳教育培訓需求,制定、實施安全宣教培訓計畫,提供相應資源保證。做好安全教育培訓記錄,建立安全教育培訓檔案,實施分級管理,並對培訓效果進行評估和改進。(3)職業衛生宣傳名稱: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页次﹕8/26發佈日期﹕2014年03月28日类别﹕机密等级﹕■一般□机密版本:■创制□修订◆用人單位利用公示欄、黑板報(壁報)、廠報、公示欄、會議、培訓、張貼標語等形式定期開展職業衛生宣傳。◆部門車間要利用班前班後會、安全報閱讀、現場崗位職業病危害講解以及職業病危害標誌牌標識、公告欄等進行職業衛生宣傳。(4)職業衛生教育培訓培訓內容◆職業衛生法律、法規與標準;◆職業衛生基本知識;◆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正確使用、維護職業病危害防護設備和個人防護用品;◆發生事故時的應急救援措施、基本技能等;◆職業病危害事故案例。培訓的物件及方式◆單位主要負責人和職業衛生管理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參加經安監部門認定的培訓機構組織的培訓,並持證上崗。根據證件有效時間,到期進行複訓。◆入廠新工人安全教育培訓凡入廠新工人、新調入人員、新分配的大中專學生、來廠實習人員,由人事部門通知安全部門,並由安全部門組織進行用人單位、車間、班組三級安全生產教育,經考試合格後,方准上崗工作,成績歸檔存查。單位級教育培訓內容:黨和政府關於職業衛生的方針、政策、法令,《安全生產法》、《職業病防治法》等。單位目標、管理組織、實施措施及生產工藝基本情況。綜合安全知識,用人單位主要危險區域和典型事故分析及防範措施。名稱: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页次﹕9/26發佈日期﹕2014年03月28日类别﹕机密等级﹕■一般□机密版本:■创制□修订用人單位的各種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總則。用人單位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防治知識車間級教育培訓內容:車間安全生產組織及生產工藝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