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名称:战争与近代中外关系指导老师:黄小用(老师)论文标题:黄遵宪的外交思想及其实践—浅谈“伸自主之权,保公众之益”姓名:唐丽清班级:08历史学号:2008070509交阅时间:2011年6月24日黄遵宪的外交思想及其实践—浅谈“伸自主之权,保公众之益”摘要:黄遵宪是中国近代杰出的爱国外交官,在其十余年的外交生涯中,坚持“伸自主之权、保公众之益”的外交思想,在列强推行强权外交的国际背景下,黄遵宪力主反对侵略,坚决维护国家利益不受侵犯,倾己所能保护海外华侨的切身利益,为近代中国的外交事业做出了不可磨灭的突出贡献,而且给后人留下极其宝贵的外交经验,这些对我国外交史研究和推动当前外交工作有着较好的史实价值和借鉴意义。关键词:黄遵宪国家利益华侨爱国外交思想黄遵宪(1848—1905),清末杰出的爱国外交家,著名诗人,政治家,教育家。广东省梅州人,光绪二年举人出身。字公度,自号人境庐主人。历任驻日本公使馆参赞、驻美国旧金山总领事、驻英国公使馆二等参赞,曾为张之洞创办汉阳铁厂订购机器设备。光绪十七年(1891),任新加坡总领事。甲午中日战争期间,黄遵宪被召回国,此后投身洋务运动,积极推动戊戌变法。变法失败之后,黄遵宪被免职,回到广东梅州故里人境庐。中国自鸦片战争后,西方列强强迫清政府签订一系列不平等条约,逐渐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残酷的现实,使黄遵宪对清廷和主持外交工作的李鸿章的“一意主和”的投降外交政策深为不满,认为“今日大势,在外患而不在内忧”【1】,这说明黄遵宪已认识到外交对于内政和国家的重要性,也说明他对西方侵华的危机有较深刻的认识。在这种情况下,黄遵宪的“伸自主之权,保公众之益”的外交思想应运而生,并且成为黄遵宪作为一名外交官终其一生的外交目标和原则。在其近二十年的外交活动中,黄遵宪以强烈的爱国心和责任感始终不屈不饶,以渊博的外交知识和灵活的斗争手段“无辱国权”,不仅始终坚持了“伸自主之权,保公众之益”,而且积累了丰富的外交经验,使中国这样一个当时极为落后的封建国家以积极斗争的姿态出现在西方列强主导的国际事务中,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华侨的正当利益,改善了他们的生活境遇。黄遵宪极为丰富的外交经历,开拓了他作为外交家的民族气质和政治视野,处处体现了他矢志于外交报国的政治情怀。本文将勾勒黄遵宪“伸自主之权,保公众之益”的外交活动概况,并对他的外交思想作些简要的评析。一、“伸自主之权”,捍卫国家利益“伸自主之权”黄遵宪外交思想及其活动的核心思想。所谓自主权,是指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统一与独立,以及国家主权的完整性和不可侵犯性。自鸦片战争以来,中国的国门被迫敞开,主权逐渐丧失,领土完整权、关税自主权、司法权等遭到空前严重的破坏,中国逐渐沦为任人鱼肉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以致“国将不国”,民不聊生,中华民族可谓危在旦夕。面对这样空前泛滥的民族危机,黄遵宪忧心如焚,寝食难安。为此,他积极为捍卫国家利益而奔走呼号。1877年到1881年的琉球交涉事件,是黄遵宪实践“伸自主之权”的典范。琉球交涉事件是近代中日关系史上的一次重大冲突,其引发的根本原因是日本阻止琉球向中国朝贡以至蓄意将其吞并。日本对琉球觊觎已久,1609年日本萨摩藩曾经征服琉球此后不断向琉球渗透其政治势力,明治维新后,凭借日益强大的综合国力,日本加快了吞并琉球的步伐。1871年11月,琉球国有66名渔民因渔船遭遇飓风漂流至台湾牡丹社,被当地土著居民误杀54人,其余12名生存者由中国政府送回琉球。这一事件的发生,使急于把琉球并为己有的日本得以借题寻衅,并以此作为对外侵略的借口。不久,日本政府就迫切向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交涉,竟然以琉球漂流渔民为“日本国民”为由,向清政府提出抗议。清政府据理力争,说明此事与日本无关,但是不可能阻挡日本蓄谋已久的侵略计划。1874年,在美国的帮助下,日本发动明治维新后针对中国的第一次侵略,充分暴露了日本的侵略野心。经英、法、美等列强的假意调停,迫使清政府与日本签订了《台事专务》。该条约是清政府一味妥协退让的恶果,它承认日本出兵台湾为正当的“保民义举”,同时赔偿日本军费银50万两,从而极大损害了中国的正当利益。对于日本蛮横的扩张政策,黄遵宪极为愤怒,并且给予日本侵略者以严厉谴责。在他与日本友人石川英的谈话中就有这样的内容:“近来太政官乃告琉球阻我贡事,且欲干预其国政,又倡言于西人,既与我言明归日本,专属鼠偷狗窃之行,可耻熟甚?”【2】。由此,黄遵宪对于日本这一卑劣行径的愤慨可见一斑。同时,黄遵宪还深刻的认识到:“日本维新之效成则且霸,而首先受到其充者为吾中国。”为此,他积极配合何如璋对琉球和日本的历史、现状进行深入的考察研究,以制定对付日本的政策。通过对日本国情的调查研究,认为日本国势未定,兵力未强,实在不足以与中国争雄。据此,他建议何如璋在琉球交涉中采取强硬立场,挫败日本借吞并琉球以进犯中国的阴谋。否则,“隐忍容之,养虎坐大,势将不可复制。况琉球迫近台湾,若专为日属,改郡县,练民兵,资以船炮,扰我边陲,台澎之间,将求一夕之安而不可得。”从黄遵宪的这段话来看,他对琉球的战略地位也有深刻的认识,可见他极具战略眼光,在对日问题上思考得较为周到而深入。通过对日本和琉球的深入研究,黄遵宪始终认为应该对日本采取“敢言兵”的强硬态度,提出“琉球三策”,显示出其敢于斗争的伟大精神。在他的策划下,何如璋于1878年9月至10月向日本外务卿寺岛宗则进行交涉,照会措词强硬,抗议日本的阻贡行为。但是,清政府却再三妥协退让,最后甚至向日本外务省表示“从前所论,可概置勿论”【3】。这实际上全盘否定了黄遵宪等人先前与日交涉的一切努力。虽然事已至此,但是黄遵宪并没有完全放弃,他还寄希望于国际舆论,希望借助舆论给日本施加压力,从而达到维护国家利益的目的。为了让世人了解琉球交涉的实际情形,黄遵宪将中日交涉文书转交到美国纽约《哈拉报》上发表,并发表评论认为日方“骄傲过甚”、“愚而无礼”。文章刊出后引起欧洲各国舆论的关注,日本报纸也加以转载,从而使琉球交涉的真相得以大白于天下,为中国赢得了舆论的同情和支持,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给予日本以打击。琉球交涉是近代中日关系的一个转折点,琉球被日本吞并,对中国而言,标志着其在东亚的册封体制开始走向瓦解;对日本而言,则意味着其迈出了走向殖民国家的第一步。此后,日本日益显露出咄咄逼人的侵略野心,伺机要将中国也纳为己有。黄遵宪作为中国首届驻日外交官之一,虽然无法扭转琉球交涉事件的发展趋势,但是他清醒了认识到了中日两国关系的发展变化及将来可能面临的考验,在琉球交涉中为维护国家利益作了最大的努力,尽管没有成功,但其在外交事务中不卑不亢的斗争精神和为保护国家权益而不懈奋斗的爱国主义情怀却是值得歌颂和学习的。二、“保公众之益”,为保护华侨的切身利益而奋斗“保公众之益”是黄遵宪外交思想及其活动的重要特色。在长达十余年的外交活动中,他不但关注祖国的利益不受侵犯,而且在海外极力保护华侨利益。众所周知,华侨在美国近代国家经济建设中作出了巨大贡献,尤其是在铁路、矿厂、开垦种植等极为艰苦的行业部门披荆斩棘,发挥了主力军的作用。其中横贯加州的中央太平洋铁路就是由华工用血汗修筑的。他们在高山积雪之地,深林瘴气之区开挖沟渠,建筑提防。美国当时的《读者文摘》曾经这样披露过华工在修筑铁路的过程中的情形:“中国人在积雪十五尺高,风雪交加,空气恶劣到使休息着的人也感到气喘心悸的高山上筑路。他们每天工作十二个小时,披荆斩棘,钻石开山。后来随着铁路线的进展,他们又在尼瓦达州的沙漠里工作。沙漠里烈日如火,气温高达一百二十度”【4】。由此可见,华工的工作环境是多么恶劣,他们用自己的血汗和辛勤,建成了美国西部今天的“繁华”和“文明”。然而他们的付出不但没有得到应有的肯定,反而还遭到恩将仇报的厄运。1882年春,黄遵宪奉命前往美国任旧金山总领事,此时正值美国掀起“轰轰烈烈”的排华高潮。同年5月6日,美国国会以绝对多数的票通过历史上第一个限制及禁止外来移民的法案—《关于执行有关华人条约诸规定的法律》,这就是“著名”的1882年美国排华法案。在该法案的影响下,不仅大量的华人移民被拒绝在美国大门之外,就是移入美国的少量华侨也受到歧视和虐待。华人的传统和习俗遭到无理抵制,华工受到侮辱、囚禁、毒打,甚至“华人被惨杀几乎是每天都发生的事件”【5】。黄遵宪到任后,立即开展抵制排华运动,保护华侨的工作。具有种族主义思想的美国官员根据《排华法案》第六条“华商须凭执照方准入境”,常常借此留难华商。如1882年6月,有一个巴拿马华商路径旧金山换船回国,海关却不准其登岸,原因是“该商未领有华官执照,殊难确信为商人”。黄遵宪得知此事后,与美方交涉,指出新例乃禁止华工而非华商,最后美国海关只得准许华商上岸。鉴于“行例以来,因商工事屡次兴讼”【6】。许多在未行《新例》之前由美回华的华商都不敢回美,担心美国官员留难或遭驱逐出境。黄遵宪在了解到这种情况后,对《新例》中的条款进行仔细研究,结果发现《新例》中的第六条“华商须凭执照方准入境”与1880年中美签订的《续修条约》不相符,于是他立即向美国当局提出诉讼。面对黄遵宪有理有据的雄辩,美国极不甘心,但是又不得不判定“华商由他国来者,均无须执照”,从而保护了华商的切身利益,而且有力的抵制了美国种族主义分子的排华活动,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他们的嚣张气焰。对于来美华工,黄遵宪总是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对其力加保护。又如美国当局为了达到排华目的,借口华侨居所卫生不佳,违反了“方尺空气”,从而把华侨关押起来。黄遵宪亲自跑进狱中,叫随从实地丈量监狱面积后,厉声质问,要求美国官员根据“方尺空气”法例,给予每一华人一所须有五百方尺空气的囚房。在不容辩驳的事实和黄遵宪的义正辞严面前,美国当局深知理亏,只好被迫释放被押华侨,不久,“方尺空气”法例也被废除。事后,华侨对此非常感激,直至很久之后,一些华侨仍然赞不绝口,认为黄遵宪是“中国历来驻美外交官中唯一能做到保护华侨工作之人。”【7】三、“伸自主之权,保公众之益”的悲情结局总之,黄遵宪的“伸自主之权,保公众之益”的爱国外交思想,是其政治改革思想的重要一环,是近代先进中国人融入世界、向西方寻求救国强国真理的一个奋斗目标。黄遵宪身体力行、不断进取,可谓是晚清政坛上少有的杰出爱国外交家,正如驻欧四国公使的薛福成所言:“(黄遵宪)历练有识,持己谨严,接物和平,允堪胜任”【8】。“伸自主之权,保公众之益”对外传达着抵御侵略的坚强决心,对内起着鼓舞民心的重要作用。不可否认它在某种程度上提高了中国的国际地位,维护了中国的国家利益,保卫了众多华侨的基本利益。但所谓弱国无外交,黄遵宪作为腐败无能的满清王朝的驻外官员,在国际上没有足够的分量和地位,他的言行无法起到应有的保护作用,他是被看轻,甚至鄙视的中国众多昏庸官员之一,因此他的所作所为不可能从根本上保护国家不受侵犯,利益不遭损害。所以,黄遵宪的“伸自主之权,保公众之益”只是当时那种特定的历史条件下无力反抗外来侵略,却又在奋起挣扎的悲惨境遇的产物,它的提出是美好的,但是它的结局却注定是悲情的,这就意味着即使它的产生符合历史发展潮流,却也无法从本质上帮助清政府摆脱众多列强的猛烈撕咬,改变不了腐朽清王朝渐渐趋于消亡这个毋庸置疑的事实,最终呈现的只是昙花一现般的短暂美丽。参考资料:【1】李海燕等论黄遵宪的外交思想与活动〔J〕.广州师院学报(社科版),1987(1)【2】《与日本友人大河内辉声等笔谈》,《黄遵宪全集》(上),第678页【3】参见王芸生《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第一卷,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79年版,第169页【4】李必如,《我国诗歌史上反美斗争的第一页》,《江海学刊》1960年第12期【5】黄绍湘,美国通史简编,北京人民出版社【6】黄遵宪,《上郑钦使第十九号》,见《黄遵宪全集》,第464—466页【7】司徒美堂,《我痛恨美帝》,《光明日报》编辑所,1951年版【8】任松.黄遵宪的政治改革思想初探〔J〕.北方论丛,1995(1)参考书籍及论文:1、郑海麟,《黄遵宪传》,中华书局,2006年7月版2、黄升任,《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