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单位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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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管理分包单位管理制度***********公司二○一六年八月分包单位管理制度一、分包单位管理的控制目标:为使在本项目承担施工任务的分包单位的各项管理工作满足本工程项目管理要求,确保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正常有序,按标准在受控状态下进行,实现项目的管理目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二、分包单位进场管理规定所有分包单位必须是签订《分包合同书》后,方可进场。且应该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参与本工程的《组织机构表》及《通信联络表》;《入场人员花名册》及身份证复印件等;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参与本项目管理人员的证件;负责本项目施工的特种工人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印件;《进场安全物资一览表》及安全证明等资料。三、分包单位人员教育培训1、工人素质培训1.1、项目部组织对工人的技术素质进行培训。所有分项工程开工前,由专业工程师或分包单位主管主持对施工人员进行专项培训,未对工人进行培训的分项工程不允许开工。1.2、由分包单位自行组织的教育培训,必须是符合本企业项目要求的,须经项目部审批,并做好备案。1.3、各分包单位必须配一名素质较高的专职质检员,以保证下达的质量整改和质量保证措施得到彻底贯彻和实施。2、安全教育2.1、项目部对分包单位的全体成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2.2、分包单位要指派一名领导为安全负责人,主管日常的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分包单位中每50人要设一名专职安全员,少于50人则要设兼职安全员。四、组织管理1、组织规定1.1、在施工中分包单位必须按合同及所报施工组织设计要求配备足够的、有经验的管理及施工工人,提交《组织机构图》。1.2、经项目部确定认可的所报《组织机构图》上管理人员及数量不可随意变动,必须常驻现场,提供固定的联系电话(手机)。1.3、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必须依据施工合同常驻现场,履行组织管理职责,不经项目部批准不得更换。1.4、现场管理必须设置专职技术员、安全员、质检员、资料员、测量员,其数量必须满足施工生产及项目要求的需要。1.5、承包单位必须依据项目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内部的各项管理制度,并报总包工程部。1.6、分包单位任何人无权更改施工方案和经项目部批准的施工计划。如需变动必须事先征得总包项目部的批准。1.7、对于项目部安排的任何工作指令,分包单位无论结果如何必须在两小时之内回复,并补充至月、周、日计划中。1.8、无论何种原因现场内发生紧急情况或事故,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必须在现场指挥,并及时上报总包项目部。2、现场管理规定2.1、所有分包单位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着装整齐,统一佩戴安全帽和胸卡、编制号码,其管理人员与操作人员、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有明显的区别,违者罚款50元/人·次。2.2、施工现场布置:分包单位所建的临时设施(包括现场料场)必须符合项目总平面布置图要求,施工前须先得到项目部的批准,按要求进行布置,不得私自更改。2.3、所有分包单位的施工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必须注意举止行为;严禁在施工现场内大声喊叫、打闹。2.4、爱护现场内的安全、消防、测量、照明设施及有关CI标牌等。2.5、必须保证所悬挂标牌的完好、整洁,标识颜色清晰无褪色。所堆放物品无论堆放时间长短,都必须堆放整齐,有完整封闭围挡。2.6、施工现场、生活区内严禁赌博、酗酒闹事行为,否则对分包单位责任人罚款500元/次,并将有关人员驱逐出场。3、现场办公室管理3.1、分包单位应于进场前提出书面办公用房申请,并注明条件。3.2、由项目部安排房屋,分包单位须按方案无条件执行,不得随意调整和占用办公用房。3.3、办公室内必须保持干净、整洁、桌净、窗明,文件图纸按顺序编号,按类归档。3.4、工作时间,禁止串门闲谈,禁止在办公区大声喧哗,应保持肃静。3.5、办公室应悬挂标牌,规格尺寸按本企业CI手册要求制作。4、函件处理4.1、总包项目部资料室统一负责对分包单位函件的收发工作。4.2、分包单位必须重视项目部所发的正式函件及便函,并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回复,超时未复者,即为确认接收,承担因此造成的后果。4.3、分包单位所有关于图纸、方案、进度计划表等必须以书面的形式报至项目部;对材料审批、签证、决算书等发生质疑时,必须以书面形式报至项目部,否则一律无效。所造成的损失自负。4.4、分包单位不得拒收、拒签项目部所发的任何函件、整改、通知、施工措施和方案等文件。如有异议,在收到文件24小时内回函协商解决,否则视为确认接受。4.5、分包单位对本企业的函件必须统一格式、正式打印、统一编号,并且有负责人签字或单位公章,否则项目部拒收。五、施工计划及管理1、施工计划管理1.1、任何一项施工开始都必须具有经过批准的施工方案、进度计划、安全交底书和技术交底书,并保证材料使用得到批准、安全设施齐全无隐患。1.2、管理者及操作者经过教育,质量标准、工艺标准清楚,否则不得开工,已施工的必须拆除,返工重新按规定施工,一切损失自负。2、施工管理2.1、所有施工都必须按照项目部规定的程序、标准进行,做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并提供齐全、有效的技术保证及质量评定资料,否则返工重新施工,一切损失自负。2.2、由于分包单位自身原因造成生产要素配备不及时、不足时,项目部需书面通知限时配足。超时未配足者,造成的损失(工期和经济)由分包单位负责。2.3、因分包单位的原因导致项目必须修改施工方案或采取特殊技术措施的,所增加的费用完全由分包单位承担,所需生产要素分包单位必须及时配置。2.4、分包单位进场施工时,其施工组织、安排必须按项目部的要求完成,项目工程部负责协调、监督、解决非修改方案或设计的技术性问题。如需修改方案或设计,由分包单位书面通知项目部,项目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解决,任何人无权擅自修改方案和设计,得到项目部的书面确认后方可修改。2.5、分包单位所使用材料及供应商必须是经项目部审批同意使用的,否则一律严禁使用,已进场的必须清退出场,并要向项目部报告其处理结果及去向。2.6、周计划(本周三至下周二)由分包单位于每周二下午2点之前上报项目部;项目部于当日召开生产例会时确定周计划的审批修改意见并形成文件下发,周二开始按照审批修改意见执行。2.7、月计划由分包单位于每月23日报月计划(本月25日至下月24日)到项目部,当月24日生产例会上确定月计划审批修改意见并形成文件下发,25日开始实施。2.8、为了迎接各方面的检查,分包单位应积极配合项目部做好各自工作面的清理工作及各种安排。2.9、月计划未按期完成时,如没有合理的工期拖延理由,每延误一天对分包单位处1000~5000元的罚款。六、安全生产管理1、安全生产组织项目部成立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监督检查管理工作,每周由项目部组织分包单位进行检查,参加安全检查人员包括分包单位负责人、安全员、专业工长、专业电工、专职机械管理员等。1.1、安全生产检查(1)安全检查的内容①查领导,是否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正确处理安全和进度的关系,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了重要议事日程之上。②查教育,对管理人员、工人的教育在时间和内容上是否真正落实。③查防护,施工现场各种防护是否达到了规定的标准。④查制度,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是否真正得到了落实。⑤查隐患,施工作业面是否存在事故隐患和违章作业行为。(2)项目部、分包单位应做好班前、班中、班后、节日前后的安全检查,特别是作业前必须对作业环境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即解决并及时上报,解决后方可开始作业。下班时要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不得留有任何隐患。(3)各分包单位应将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2‰以下,杜绝重伤和死亡事故的发生。(4)项目安全生产检查要贯彻“边检查、边整改”的精神。对查出的隐患要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定人、定措施、定完成日期。尽快进行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建立登记、整改、检查、消项制度。在隐患没有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和重大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5)违规处理①各分包单位如不向项目工程部提供规定的安全资料,对分包单位的安全员罚款100元/次。②各分包单位如不组织和不参加安全教育活动,对分包单位处以100元/次罚款;如各分包单位拒不参加项目组织的安全检查和综合大检查,对分包单位处于500元/次罚款。③各分包单位对进场人员未进行安全教育的,处罚100元/人·次。④项目部对各分包单位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员工给予100元/次处罚。A.在没有防护设施和防护设施不全的高处施工作业。B.未执行本工种安全技术交底,违章作业。C.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D.破坏现场的各种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未经项目工程部责任师批准,随意挪动和拆除。E.在高处作业时向下投抛物体。F.机电设备缺防护装置,未按操作规程操作。G.现场临时用电不符合安全要求。⑤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处罚500元/次罚款处理,赔偿损失,直至追究刑事责任。A.没有给员工创造良好的作业条件,没有安全可靠的工作环境,强令员工违章冒险作业。B.分包单位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或安全技术交底无针对性;分包单位对安全技术交底的执行情况不进行检查或存在隐患的。C.对施工作业范围内的环境、设施、设备、存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做好防护的。D.不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规定,对所管辖班组人员的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不落实者。E.多次违章,屡教不改。七、消防、保卫管理1、治安保卫1.1、各分包单位人员必须遵守现场各项规章制度及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1.2、任何分包单位或个人携带物品出门时须有项目部开具的出门条,经值班警卫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1.3、外来人员参观、会客、探友人员必须持有关证件到项目部办理来客登记,出门时必须持有被探访人签字的会客条方可。1.4、分包单位集体宿舍不得男女混住,不得卧床吸烟,不得私自留宿外来人员。1.5、分包单位要定期对员工进行法制教育,教育员工要遵纪守法,不得打架斗殴,不得盗窃,并教育员工遵守现场各项规章制度,按章办事,爱护现场消防设备及器材。1.6、分包单位应于承包项目完成后一周内组织施工人员退场,退场前将出入证交还项目部,做到来去有据、管理有序。2、消防保卫2.1、施工现场严禁吸烟,现场各重点部位按规定合理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2.2、施工现场不得随便动用明火。凡操作施工明火必须在使用前报安全部检查,办理批准动火证手续,并有专人看火,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3)木工车间(棚)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应及时清理刨花、木屑、锯末,做到工完场清,并不得在棚内存放大量成品、半成品。(4)物资仓库、易燃物品存放库房要设专人负责,并在库房门口标明,专职人员下班前应断电、关窗、锁门。(5)施工现场道路为消防通道必须畅通无阻。现场必须设临时消防器材,并设有明显标志,周围三米内不得堆放材料和其他物品,不准埋压、圈占、挖沟、堆土,严禁随便动用或损坏各种消防器材。八、文明施工与成品保护管理1、文明施工检查及考评1.1、项目部自查:项目部文明施工领导小组每天组织一次巡查,各分包单位文明施工检查员要准时参加,接受项目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自我考评,并做好记录,对本施工专业的问题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并督促落实。1.2、每周组织一次现场综合大检查,在检查前一天通知各部门。1.3、对分包单位在不文明施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经济处罚。2、成品保护管理2.1、项目部管理整个项目的成品保护工作,总包在生产会上对成品保护工作进行组织、协调、检查及讲评。2.2、分包单位驻现场代表为其所施工区域的专业成品保护直接责任人,分包单位应设成品保护检查员一名,负责检查监督本专业的成品保护工作。2.3、成品保护的期限为分包单位进入现场施工开始至其施工的专业竣工验收为止,全程均处于成品保护阶段,特殊专业按合同条款执行。2.4、分包单位在成品保护工作中将检查发现不完善且造成损失的,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分包单位自负,同时项目部对其处以200元/次罚款,并追究由此造成的工期及质量损失。九、生活区后勤管理1、分包单位食堂管理1.1、分包食堂管理由分包单位自行负责。1.2、遵守秩序,禁止非食堂工作人员随便进入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