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管理制度招聘管理制度一、目的:1.1规范人员的招聘录用工作;二、适用范围:1.1本制度适用于营销总部、工厂与各办事处所有人员的招聘录用;三、职责1.1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战略方针、指导思想及相关法规政策负责招聘制度的制定与解释;1.2人力资源部负责职位需求发布、总部招聘计划制定、工厂和办事处招聘计划审核、组织和监督招聘过程、审核招聘结果;总部、工厂、办事处人事文员负责提交员工招聘需求,组织本地招聘;1.3导购员、售后安装人员、送货员和司机由办事处负责人根据职位说明书结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决定是否录用,职能部门有否决权;1.4主管级由副总经理复试并决定是否录用;副经理以上级别职位由总经理面谈并决定是否录用;1.5除1.3和1.4中列明的其他职位,各部门、工厂(或工厂的部门)负责人根据职位说明书结合本制度的相关决定是否录用。四、术语五、招聘的原则与规定1.1公开招聘原则:公司所有职位需求定期公布,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内聘或外聘;1.2内聘优先原则:内部提拔和培养干部是公司用人原则,只要可以内部培养,则优先考虑内聘;1.3杜绝关系招聘原则:有亲戚关系的员工不得在同一部门或有较强工作联系的岗位上任职;在职职工推荐招聘管理制度人选要在面试考官和审核人员不知情的情况下公平地参加选拔;六、招聘的基本条件1.1入职公司员工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1.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不良记录;1.1.2经区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1.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录用:1.2.1法律限定和政府规定不能录用者;1.2.2曾被公司辞退、开除者;1.2.3隐瞒个人经历、提供虚假资料、采取欺骗行为以达到被录用者;1.2.4患各种疾病未治愈者;1.2.5特殊情况人员,经总经理批准后可适当放宽有关条件;七、招聘流程1.1招聘计划和申请1.1.1招聘计划分为年度招聘计划、月度招聘计划和临时招聘申请三类;1.1.2年度招聘计划每年年底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制定;1.1.3月度招聘计划,由需求部门每月28日前填写《月度招聘计划申请表》,报人力资源部人事主管,由职能部门、人力资源部经理审核,副总经理审批;1.1.4临时招聘申请,由需求部门填写《计划外人员需求申请表》,并写明临时需求原因,按月度招聘计划审批程序审批;1.1.5新职位的需求,必须与申请之前由职能部门提供职位说明书;1.2招聘信息发布1.2.1人力资源部根据月度招聘计划和临时招聘申请,选择合适渠道发布外聘信息;每月初向全公司公布一次《全国各岗位需求公告》,包括所有内聘和外聘信息,人事文员负责在各种例会上宣讲。招聘管理制度1.3实施招聘1.3.1内部竞聘:《全国各岗位需求公告》中所有职位,欢迎员工参加内部竞聘;员工本人填写《内部竞聘申请表》交办事处人事文员统一上报人力资源部,1.3.2需要由办事处考核的,由办事处人事文员组织办事处推荐和岗位技能考核,除1.3所列明的职位以外,需由职能部门进行网络视频面试;1.3.3人力资源部对竞聘过程监督,汇总竞聘结果,提交公司领导审批,通过者予以录用;1.3.4人力资源部将批准后的竞聘结果以文件形式反馈给本人,并予以公布;1.4外部招聘:如内部竞聘无法满足公司人员需求时,人力资源部组织进行外部招聘;1.4.1人力资源部对应聘者资料进行收集,并对个人简历进行分析,将初步合格的个人资料转交给用人部门进行筛选;1.4.2用人部门针对所招聘职位的任职要求,确定面试候选人,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到公司来进行面试;1.4.3面试时,人力资源部和职能部门(人事文员和办事处、工厂相关负责人)组成面试小组进行初试,检查应聘者各种证件和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最高学历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岗位资格证明(国家规定的须持证上岗的工种)、公司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健康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1.4.5根据初试结果,初步确定复试候选人(办事处或工厂即可确定人选的职位可以直接决定是否通知培训,不再经过复试),并通知应聘者有关的复试事项;复试一般由负责最终审批的公司领导直接进行或委托副经理以上级别人员进行;1.5面试信息反馈1.5.1人事主管或人事文员需于三个工作日内通知被录取人员本人,约定招聘管理制度录取人员参加入职培训日期;1.6录用手续办理1.6.1经面试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参加最长为期一周的新员工培训,培训合格后给予办理入职手续;1.6.2办理入职手续时人力资源部通知其在区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予以办理入职手续。以往体检证明超过六个月的需重新体检;1.6.3需要办理担保手续的岗位,按《人事担保管理规定》办理担保手续。1.6.4新入职员工需交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二张及相关证件的复印件一份,填写人事登记表,报人力资源部和职能部门审批后正式入职。1.6.4人事主管或人事文员还需做好①报到接待;②安排坐位;③介绍工作环境和新同事、○4发给试用期跟踪考核表等工作;1.7用人部门新员工接收1.7.1用人部门负责①帮助新员工尽快熟悉工作环境;②讲解职位说明书相关内容,使新员工尽快进入工作状态;③制定试用期跟踪考核计划,帮助新员工顺利渡过试用期。1.8试用期1.8.1试用期原则上为3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1.8.2在试用期内员工需要实行试用期考核,具体操作方法详见《人事考核程序》相关部分;1.9劳动合同签订1.9.1所有应聘人员在录用时需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书;1.9.2试用考核合格后,将与公司签订一年期劳动合同;1.9.3试用转正三年以上的正式员工如需继续在公司服务,需与公司签订三年期劳动合同;1.9.4续签劳动合同时必须提供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招聘管理制度1.9.4根据公司的规定及劳动法相关要求,公司内部员工达到55周岁的男职员,50周岁的女职员,公司不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但根据公司的业务与技术要求需要聘用上述人员时,公司与其签订返聘合同;1.9.5特殊人才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后,可与其签订返聘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