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的任务和原则1基本内容城市规城市规划的调查、分析城市的性质与规模城市规划的发展战略城市规划的制定城市总体规划23456第五章城市总体规划第一节城市规划的任务和原则世界各国城市规划共同的基本任务是:通过空间发展的合理组织,以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的需要。一、城市规划的任务:根据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规律,在全面研究区域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根据城市的历史和自然条件来确定城市的发展和规模、城市各个部分的组成,选择这些组成部分的用地,加以全面的组织和合理安排,为生产、生活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二、编制城市规划应遵循的原则:1、统筹兼顾,综合部署;2、合理和节约利用土地资源与水资源;3、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4、协调城镇建设与区域发展的关系;5、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城市功能的提高;6、正确引导小城镇和村庄的发展建设;7、保护历史文化遗产;8、加强风景名胜区的保护;9、塑造富有特色的城市形象;10、增强城市抵御各种灾害的能力。◆城市规划必须从实际出发,符合我国国情,贯彻勤俭建国、合理使用土地,节约用地的方针。◆城市规划应注意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城市传统风貌及自然景观。◆城市规划应贯彻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并举的原则。我国的国情:人口多,土地资源不足。我国的基本国策:合理使用土地,节约用地。◆城市规划应与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区域规划、城镇体系规划相协调。具体要求是:三、城市规划工作的基本内容1、调查收集和研究城市规划工作所必需的基础资料;2、确定城市的发展和规模,拟定城市发展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3、合理选择城市的各项建设用地,确定城市规划结构并考虑城市的长远发展方向;4、拟定新区开发和原有市区利用、改造的原则、步骤和方法;5、确定城市各项市政设施和工程措施的原则和技术方案;6、根据城市建设计划,安排城市近期建设项目;7、根据建设的需要和可能,提出实施规划的措施和步骤。四、城市规划编制的主体(1)规划的主体——政府——政府部门——市民团队及个人——城市规划专业人员四、城市规划编制的主体(2)规划的客体——城市的物质环境和非物质环境为“满足市民的物质及精神需求,实现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而开展的对城市物质或非物质设施和环境的“设计、安排”。第二节城市规划的调查、分析一、城市规划的调查(1)文献调研法(2)问卷调查法(3)访谈调查法(4)现场勘查法二、城市规划的分析(一)SWOT分析法SWOT分析法又称为态势分析法,它是由旧金山大学的管理学教授于20世纪80年代初提出来的,SWOT四个英文字母分别代表:优势(Strength)、劣势(Weakness)、机会(Opportunity)、威胁(Threat)。所谓SWOT分析,就是将与研究对象密切相关的各种主要内部优势、劣势和外部的机会和威胁等,通过调查列举出来,并依照矩阵形式排列,然后用系统分析的思想,把各种因素相互匹配起来加以分析,从中得出一系列相应的结论,而结论通常带有一定的决策性。20世纪90年代后,SWOT分析逐渐应用于其他学科,如国土资源规划、城市战略发展规划、旅游规划等。(二)空间分析法GIS(三)因果分析法(四)相关分析法(五)统计分析法基本概念城市建设发展战略1.2城市发展战略1.1第三节城市的发展战略1、城市发展战略:是指对城市经济、社会、环境的发展所做的全局性、长远性和纲领性的谋划。(它所包含的内容既宏观又全面)从本质上说,城市的总体规划可以说就是城市发展的战略安排。2、城市建设发展战略:是为实现城市发展战略而在建设领域提出的城市建设的目标、对策,并在物质空间上相应作出全局性、长期性的谋划和安排。3、城市建设发展战略的主要内容主要内容论证城市国民经济发展条件,原则性地确定城市发展目标。1论证城市在区域中的地位,原则性确定市域城镇体系的结构与布局。2原则性确定城市性质、规模、总体布局、选择城市发展用地,提出城市规划区范围的初步意见。3研究确定城市能源、交通、供水等城市基础设施开发建设的重大原则问题。4实施城市规划的重要措施。5第四节城市的性质与规模一、城市性质(一)定义:城市在一定地区、国家以至更大范围内的政治、经济与社会发展中所处的地位和所担负的主要职能。城市性质决定城市规模、用地组织和基础设施水平,决定城市未来发展方向。(二)确定城市性质的意义城市性质是城市建设的总纲,科学地确定城市性质,便于将规划的一般原则与城市特点相结合,可以为城市建设发展提供明确的方向,有利于合理选择建设项目、突出规划结构特点,为规划方案提供可靠的经济技术指标,从而使城市发展规模得到合理控制,城市总体布局更具科学性。(三)城市职能1、定义:城市在一定地域内的经济、社会发展中所发挥的作用和承担的分工。2、城市职能的分类⑴一般职能与特殊职能一般职能是指所有城市都必须具备的那一部分职能。(如商业、居住、服务业、建筑业、教育、文化管理职能等)特殊职能是指代表城市特征的、不为每个城市所共有的职能。(如机械加工业、采矿业、旅游业、信息中心、体育中心等)⑵基本职能与非基本职能非基本职能是指为城市以外地区服务的职能。基本职能是指城市为城市自身居民服务的职能。⑶主要职能与辅助职能主要职能是城市职能中比较突出的、对城市发展起决定作用的职能。辅助职能是为主要职能服务的职能。3、城市性质与城市职能城市性质是城市主要职能的概括。4、确定城市性质的依据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定性分析为主。•定性分析是全面分析城市在政治、经济、文化生活中的作用和地位•定量分析是对城市职能,特别是经济职能采用一定的技术指标,从数量上确定主导的生产部门。城市在区域中的地位对城市性质的分析与论述集中在城市的主导产业结构三个方面。城市的其它主要职能呼和浩特市的城市性质:呼和浩特是内蒙古自治区首府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我国北方沿边开放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昆明的城市性质:昆明市是云南省省会,西南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之一,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我国重要的旅游、商贸城市。-摘自《昆明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10)》贵阳的城市性质:贵阳市是贵州省省会,西南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之一。北京的城市性质:北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首都,是中央人民政府的直辖市,是全国的政治中心、文化中心,是我国与世界的各国进行高层次政治、经济、科技、文化交往和交流的中心,中国北方最大的工商业城市。按照城市性质划分的城市类型有:工业城市县城特殊职能的城市5、城市类型交通、港口城市综合中心城市单一工业城市多种工业城市海港城市内河港埠铁路枢纽城市革命纪念性城市风景旅游休闲疗养城市边贸口岸城市经济特区商贸城市历史文化名城•综合性中心城市全国性中心城市首都及直辖市区域性中心城市省会城市及计划单列市地方性中心城市地级市县城及县级市单一工业城市:包钢、鞍山、克拉玛依多种工业城市:常州、淄博、唐山•特殊职能为主的城市革命纪念性城市:遵义、延安、井冈山等历史文化名城:北京、西安、洛阳、开封、南京、成都、太原等风景旅游城市:杭州、苏州、张家界、青岛、桂林、三亚等边贸口岸城市:黑河、满洲里、丹东(、广州等)•经济特区城市行政特区:香港、澳门经济特区:深圳、珠海、大连、黑河、绥芬河•交通港口城市铁路枢纽:郑州、鹰潭、徐州港口城市:上海、武汉、宜昌、重庆、广州、大连、青岛县城案例二、城市规模(一)定义:以城市人口和城市用地总量所表示的城市的大小。因为城市用地规模一般是依据城市人口规模、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推算得出的。城市规模是指城市人口规模和城市用地规模。两者之间的关系是:城市用地规模随城市人口规模的变化而变化。所以城市规模通常以城市人口规模来表示。(二)城市人口规模2.城市人口的概念:城市人口是指常年居住生活在城市范围内,从事非农业生产的、与城市活动有密切关系的人口。1.概念:城市人口规模即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的总数。城市人口规模是指城市人口总数,亦即在城市中工作、生活并使用城市各项设施的人口总数。规划城市人口规模是指城市规划期限末达到的城市人口总数。现在通常将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实际居住人口视为城市人口。即在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实际居住的非农业人口、农业人口、暂住期在半年以上的暂住人口的总和。3、城市人口调查研究的意义◆城市化是世界性的趋势,城市人口不断增大,必须使城市人口的增长有合理的速度与分布。城市的许多因素都(用地、公共设施、交通、道路、市政公用设施、住宅、郊区规模、城市布局等等)与城市人口的数量与构成有密切关系。◆人口规模估计合理与否,对城市建设影响很大,它既是城市总体规划的目标,又是制定一系列具体技术指标与布局的依据,对正确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有着很大的影响。人口现状城市人口构成性别构成2年龄构成14、城市人口的构成家庭构成3劳动构成4职业构成5指城市人口各年龄组的人数占总人数的比例。反映男女人口之间的数量和比例关系。直接影响城市人口的结婚率、生育率、和就业结构。反映城市人口的家庭人口数量、性别、辈分等组合情况。影响城市住宅类型的选择,城市生活的文化设施的配置,城市生活居住区的组织。亦称城市人口构成,指人口按分类在城市总人口中的比例。指城市人口中的社会劳动者按其从事劳动的行业性质(即职业类型)划分,各占总人数的比例。5、城市人口的变化◆主要来自两个方面:自然增长和机械增长,两者之和构成城市人口增长值。⑴自然增长指人口再生产的变化量,即一年内出生人数减去死亡人数的净差值。⑵机械增长指由于人口迁移所形成的变化量,即一年内迁入城市的人口数减去迁出城市人口数的净差值。⑶人口平均增长速度(或人口平均增长率)一定年限内,平均每年人口增长的速度(自然增长、机械增长或者两者合计的增长)。流动人口是指在本市无固定户口的人口。一般分常住流动人口和临时流动人口。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实行,以及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城市的流动人口数量迅速增加。如北京、上海、天津、武汉、南京等中心城市,流动人口已占市区人口的20%~30%左右。流动人口给城市经济带来活力的同时,也给城市的住房、交通、社会服务产业、文化教育设施增加压力。因此,在城市规划中必须将流动人口也列为影响城市规模的重要因素。6、流动人口预测城市人口发展规模: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的目标预测社会各部门的从业人员计算出总的劳动人口数+非劳动人口数=城市人口发展规模7、估算城市人口发展规模的基本原理计算城市人口发展规模,就是根据马克思“按一定比例分配社会劳动”的基本原理,以社会经济发展计划为依据,分析城市人口自然增长规律和经济发展规律,合理确定城市劳动构成,再分析城市对劳动量的需要和可能,求得其相对平衡。估算城市人口发展规模的方法•劳动平衡法:是我国城市规划中较多采用的一种方法。适用于有较大发展、国民经计计划比较具体落实、人口资料比较齐全的城市。•职工带眷系数法:适用于估算新建工业企业和小城镇人口的发展规模,以及确定住户型式提供依据。•综合平衡法:以国民经济为依据,对城市人口增长采用自然增长规律和机械增长规律进行综合分析。100万≤人口≤300万(四)按城市规模划分的城市类型按照城市规模划分的城市类型有50万≤人口≤100万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人口<50万大城市是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100万以上的城市。中等城市是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50万以上,不满100万的城市。小城市是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不满50万的城市。《城市规划法》:我国的城市按人口规模分为大、中、小三个档次。300万~1000万的为特大城市,1000万以上的为巨大型城市。第五节城市规划的制定一、城市规划编制的层次(工作阶段划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规定“编制城市规划一般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进行。大城市、中等城市为了进一步控制和确定不同地段的土地用途、范围和容量,协调各项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可以编制分区规划”。我国城市规划编制体系由“两个阶段”、“六个层次”组成。两个阶段城市总体规划城市详细规划六个层次城市总体规划纲要城市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分区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