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兼)职组织员工作职责一、发展党员。协助党委制定并实施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加强对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培养;审查党员发展对象入党材料,负责发展对象的考察和谈话;指导基层党组织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做好预备党员的接收、培养、考察和转正工作。二、教育培养。制定并落实党员培养教育计划,负责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和党员的培养教育工作,把教育培养贯穿于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全过程。三、党员管理。指导基层党组织健全和活跃组织生活,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等制度,做好基层党组织开展组织生活情况的检查督导。四、党员服务。落实党内关怀帮扶机制,及时解决或向党组织反映党员在学习、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促进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工作。五、监督指导。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检查,做好对下级党组织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指导。办理党员群众有关发展党员方面的来信来访,协助调查处理发展党员工作中的违纪违规问题。六、完成党委和市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