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工程特点该工程位于山西省吕梁市临县太和北路以西,临县宾馆对面,临县一中操场北部。本工程作为我公司的一个文明施工窗口,该工程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现场的防护安全、周边的扰民控制、以及组织交通运输和材料设备进出场、满足政府部门对施工管理的要求等方面,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如何通过良好的管理、有效的措施和科学合理的组织施工以满足上述各项要求,将成为本工程重点管理和控制的内容。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太原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的的相关规定,特编制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施工方案。第二篇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一、项目部管理班子的形象项目部对外树立良好企业的形象,对内体现出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全体项目管理人员必须挂牌,标明姓名、职务、岗位,以明确工作岗位的职责和权力,达到切实有效的进行项目施工管理工作。项目施工班组的工人,一律实行挂牌作业,统一样式的工作服,进出工地必须出示项目的工作牌,树立班组工人在该工程施工中的良好形象。二、安全组织管理(一)组织机构1、建立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为副组长,施工员、放线员、资料员、材料员等其他为组员,明确岗位责任,奖罚兑现。2、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公司要求,结合工地实际情况,制定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建设奖罚办法。3、项目部和施工管理办公室必须按统一的规格标准,制作安全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责任制度,悬挂于办公室内,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分解和细化后各自的责任,安全责任,责任的考核目标,做到责任明确,奖罚鲜明,切实检查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4、凡安全防护措施不齐备,存在严重隐患。或管理人员盲目指挥,安全无保证一时,安全员有权令其停工,坚持一票否决制。(二)安全管理目标无死亡事故。无重伤事故,全年轻伤率不超过3‰。无火灾及重大交通责任事故。一般事故隐患整改率达95%以上。特殊工种全部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安全合格率100%,优良率50%以上。安全文明施工全面达到“宣城市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标准,争创“太原市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安全目标(伤亡事故控制目标,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年、月都要控制达标计划,目标分解到人,责任落实,考核到人。(三)安全生产基本要求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做到安全工作与生产任务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安全防护措施提前施工,经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2、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人报到后,按在册人数开会宣传有关法规、规章制度,由项目经理与每个人签定《安全生产合同书》,未经教育培训和签定合同书的人员不准上岗作业。3、每个分部分项工程,按工种由项目经理或施工员,向班组做安全技术交底,交底要求具体、明确,要有正式的书面记录和签字。特殊工种,如架子工、塔机工、电工等分别按安全技术标准规程做专项技术交底,形成书面文字,签字后交付作业。4、每月安全领导小组作一次工地的安全检查,平时,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分片或分组开会教育,令其整改。5、每天安全员和班组长向班组安全讲话,检查安全准备工作,紧跟生产制度,进行监护,对违章作业,及时纠正,对冒险作业,坚决制止。其教育或均需记录签字,以示慎重敲响警钟。6、严格“三宝“的使用,上班不戴安全帽的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的一次罚款5-30元,不听劝阻的,停止其作业。安全网间隔一层搭设,必须牢固可靠,符合规范要求。7、严禁酒后上班,不准打赤脚、穿拖鞋、硬底鞋上班。不准高处向下扔物品,违规罚款5-30元。8、“四口”,坑、井、易燃易爆场所,电源装置和危险地带,设置护栏,夜间设红灯示警。9、特殊工种,如电工、架子工、焊工,起重工、机械工等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准进行操作。10、机械设备有漏电保护装置和接零接地,施工电线架空搭设,不准线拖在地上,开关、插座集中在配电箱内,有防雨装置由电工专职管理。11、经常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养,每天上班试运行运转后才能进入施工操作,严禁塔机等机械设备带病作业。12、易发生触电事故地方和移动照明,使用36伏低压行灯。13、搅拌台、钢筋制作场、木工制作场,必须在牢固棚架下操作。磨石机、水泵操作和电工等,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作业。14、木工房、库房、工棚、厨房等临时设施,配套足够的灭火器材,挂有醒目的警示标志,严禁吸烟。15、暑期施工,有相应的十滴水,清凉油等,防暑药品,爆晒地点,应有遮荫措施。对粉尘,有毒气体有保护措施。16、若发生安全事故,除积极挽救伤员和上报外,必须按“三不放过”原则,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切实整改。(四)安全管理基础资料安全档案资料是安全基础工作之一,也是检查考核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治疗和反映工作情况的重要依据,同时是为安全管理工作提供分析、研究、掌握安全动态,以便改进工作,达到预测、预报、预防事故的目的,必须及时作好作全,真实反映情况。要作好的资料主要有:1、工地的安全组织机构及岗位责任制;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各项制度;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情况;4、安全技术资料(计划、措施)、交底、检查验收;5、班组安全活动情况(包括违章作业的教育、处理);6、组安全工种人员上岗证复印件(编汇成册,注明上、离岗时间和原因);7、奖罚资料;8、伤亡事故档案;9、关文件、会议记录。(五)安全检查1、按《宣城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评分表》中的项目,逐一检查。2、对安全管理基础资料逐一核实,审查。3、作出评定、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意见。4、复查整改情况。三、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要求(一)执行政府有关文明施工规定,进行经常性的文明施工教育,完善“六牌二图”,即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和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建筑物效果图,标明工程要点和主要施工人员。(二)必要时在施工红线内,作围墙与周边隔离。外墙抹灰刷白写大幅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工程质量等警示标语和标志,邻街工程必须搭设封闭通道或封闭棚才能施工。(三)按“门前三包”要求,责成值班人员天天打扫环境,看护好绿化,市政等公用设备,不因施工受到损坏。(四)施工场地需硬化处理,保证道路排水畅通,防止泥浆、污水、废水乱流和堵塞下水道,工地无积水现象,雨天车辆进出由专人冲洗车辆,不让泥浆带入公路。(五)挖排水沟有组织排放施工用水,设沉沙井沉淀,不让污染道路、环境,临近坡、岩、低洼地,有防洪防跨塌措施。(六)各种材料必须按施工平面图位置堆放,保证施工道路平整、畅通。散堆材料随用随收堆,钢材成捆堆放在雨棚中,水泥在库房中分类堆码整齐,用后的器材及时清场,将剩余材料回收到指定地点堆放好。(七)超过噪音限度的施工作业,必须控制,如元盘锯,刨木机等,尽量安排白天工作,不在夜间使用。(八)作好施工现场灭鼠蚊蝇工作。严禁赌博,打架斗殴,违者罚款10~100元。(九)工人进场,按身份证进行登记造册,并向当地派出所办理暂住手续,防止作案人员混编入民工队伍中间。(十)家属来访,不准在作业现场交谈,特别是老人小孩,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十一)材料堆放:建筑材料、构件、料具、模板、脚手架等按总平面图布置,堆放整齐并进行标识,做到工完场地清。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十二)施工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明显划分并派专人进行清扫,宿舍周围环境卫生、安全。(十三)加强现场防火教育,落实消防措施,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十四)施工现场经常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设置厕所并派专人打扫。食堂符合卫生要求,建立食堂卫生责任制,保证供应卫生饮水,生活垃圾的存放设有专用容器并设专人管理,及时清理。(十五)建立治安保卫制度,负责施工现场及住地的安全,做到责任分解到人,无失盗事件发生。(十六)采取防粉尘、防噪音措施,把粉尘和噪音降到最低程度。四、高空安全作业规程(一)从事高处(空)作业人员,要定期作体检,凡有高血压、新脏病、贫血病、精神病等不适应于高处作业的人员,禁止攀高作业。(二)距地面2m以上,工作创面坡度大于45度,工作地面没有平稳的立脚地方或有移(振)动地方应视为高处作业。(三)防护用品穿戴整齐,裤脚要扎住,戴好安全帽,不穿光滑的硬底鞋,要有足够强度的安全带,并将绳子牢系在坚固的建筑结构上或金属结构架上。(四)登高前必须办理登高作业许可证,施工负责人对全体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特殊高空作业)。(五)检查所用的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防护板、安全网等)必须安全可靠,严禁冒险作业。(六)如有靠近电源线路作业时,应先联系停电,确认停电后方可工作,并设置绝缘挡板,作业者最少离开电线2m以外。(七)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袋内,上下时受中不得疏忽,不得在高处往下投扔材料或工具等,不得将易滚滑得工具、材料堆在脚手架上,不准打闹,工作完毕,应及时清理工具、零星材料等。(八)要处处注意警视标志、危险地方夜间作业必须置足够的照明设施,否则禁止作业。(九)严禁上下同时垂直作业者,若特殊情况必须垂直作业,应经有关领导批准,并在上下两层中间设置专用防护棚或其它隔离措施。(十)严禁坐在高处无遮拦处休息、睡觉,防止坠落。(十一)塔吊等各种升降设备严禁载人。(十二)在石棉瓦屋面工作时,要用木板、梯子等物垫在石棉瓦上面,才能走人,防止石棉瓦坠落。(十三)不论任何情况,不得在墙顶上工作或通行。(十四)脚手架的负荷,每平方米不得超过270kg/m2(十五)脚手板、斜道板、跳板的交通运输道、楼梯等应随时请扫。(十六)进行高空焊接,气割时必须事先清理火星飞溅范围内的易燃,易燃物或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才能施工。(十七)遇有六级风力时,必须禁止露天高处作业。(十八)使用梯子时,必须检查梯子是否坚固,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立梯坡度以60度为宜,梯底宽度不小于50cm,并应设防滑装置。梯顶无搭勾,梯脚不能稳固时,须有人员扶梯,人字梯拉绳必须牢固。五、现场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一)凡承包单项工程的承包人,在签定合同时,必须签定安全责任合同,对自己所管辖的民工生命安全负责,如发生伤亡事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承包人自己负责,与公司无关系。(二)一切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戴好安全帽,栓好安全带,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凡违反规定或冒险作业,发生伤亡事故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由自己负责,与他人无关。(三)所有的起重指挥和挂钩人员,在未操作之前,必须环视周围和楼下,有无人员工作,要求做到一要看,二要喊,三离开后,才能指挥起重,做到人生安全,否则发生人身伤亡事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完全由肇事者负责赔偿。(四)塔机人员,一切操作必须按规范执行。凡不听指挥,违章操作,造成人生伤亡事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由塔机工负责赔偿。(五)钢筋、模板、塔机、砖工等一切工种和人员,在高空作业时必须将工具和物品放在安全可靠之处,保证安全,如违反规定,造成人生伤亡事故或材料损失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由肇事者全部赔偿。(六)现场所有人员,严禁站入灰盘和砖架内操作或玩耍。违反规定罚款10~20元,如发生伤亡事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由自己完全负责,与他人无关。(七)现场一切人员,均不准在室内向室外、在高空向楼下乱倒乱丢渣子和物品,违者罚款10~50元,如造成人生伤亡事故和材料损失者,由肇事者负责赔偿。(八)现场的所有电线都必须架空设置,不准落地、不准乱拉乱接电线,以免伤人。电线的一切接头必须包扎完好,不得漏电。如违反规定,造成人生伤亡事故,由肇事者赔偿一切损失,直至法律责任。(九)凡在人行道上空作业,必须搭设安全封闭通道,保证行人畅通、安全。(十)凡在高空作业,向下放跳板或其他物品时,必须用绳子捆牢,不准用手拿着下滑,避免伤人。如违反规定,造成人生伤亡和物品损失者,由肇事者承担责任,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十一)民工入场时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公司、工地、班组),认真开展班组安全生产活动,做到人人讲安全,人人管安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