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数学建模协会章程大学生数学建模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协会名称:河南理工大学大学生数学建模协会简称:(HPUcollegemathematicalmodelingassociation)第二条:协会性质:学术科技类;大学数学建模协会是在校团委的领导下,以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为向导,由本校学生组成的学生社团组织,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第三条:协会宗旨:协会在宪法、法律、法规和校团委规定范围内,宣传数学建模,推广数学建模知识,提高每位会员自身综合素质,激发他们的创造力,加强他们的应变能力,培养团体精神和拼搏精神,活跃校园学术气氛,促进学校素质教育的发展。第四条:充分利用本社团的专业优势,向广大数学建模爱好者提供相互交流,相互学习的良好环境,在各方面提高会员的数学建模知识水平,让所有会员都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协助学校组织同学参加校内外及全国数学建模竞赛。第二章活动范围第五条:活动原则1、在国家法律和学校的相关规定范围内开展各项活动。2、协会的各项活动一律安排在课外时间。第六条:活动内容1、每学年初,面向全校招收新会员,给协会增加新的活力。2、定期的制作数学建模协会宣传板,宣传数学建模的相关知识,增加同学们对本协会的了解。3、在协会内部举办学习交流会,互相学习、共同进步。4、邀请往届优秀建模队员以讲座的形势传授他们参赛的心得体会。5、邀请指导老师,有计划的开办数学建模培训班,指导会员对数学软件的操作。6、邀请校内外专业知名老师举行“数学建模”讲座。7、每学年有计划的举办数学建模竞赛,对于获奖同学颁发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8、从培训班学员中选拔优秀同学认真准备并参加本年度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第三章会员第七条:申请加入本社团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河南理工大学正式学籍;2、承认并遵守本社团章程和规定;第八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1、提出入会申请;2、面试后,由协会组织机构人员讨论通过;3、由社团执行机构发给会员证。第九条:会员义务1、热爱数学建模协会,认真学习数学建模理论知识。2、遵守数学建模协会章程,维护数学建模协会及协会荣誉。3、认真完成协会安排的各项任务,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4、相互尊重,相互学习,加强交流,共同提高。5、宣传数学建模协会,扩大其在学习中的影响,激发大家的学习热情,鼓励并帮助更多学生学好数学建模。6、服从组织工作安排。7、按时缴纳公费。第十条:会员权利1、选举权与被选举权。2、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3、得到协会的学习辅导,借调协会的各类书籍﹑图片或其他资料。4、会员之间有相互请教的权利。5、在协会中表现优秀的小组可以推荐参加全国数学建模竞赛。6、参加协会组织的讲座﹑竞座﹑讨论等活动的优先权。7、有退会自由。第十一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社团执行机构会议表决通过,予以除名。第十二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社团,并交回会员证。第四章组织机构第十三条:全体会员大会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大学生数学建模协会全体会员大会。全体会员大会的职能是:1、听取、审议并通过上一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2、修改并通过数学建模协会的章程和有关制度。3、推荐﹑选举﹑产生新一届组织机构。4、制定下一年数学建模协会的日程安排及活动方向等重要事务。第十四条:常务会议由会长主持,各部长参加的常务会议,总结﹑讨论﹑研究近期活动情况,汇集各部门意见,分配工作事务。第十五条:协会机构设置及各部门工作职能顾问团:由专家老师组成,对协会学习,工作各方面进行指导性工作。正副会长:全面负责协会运作,监督执行各部工作。办公室(秘书组):起草每学期的计划总结,做好会议记录,协助会长处理好协会日常事务,协调各部关系;管理协会财务工作。竞赛组:进行学术提升交流及学术报告会的筹备工作,开展会员的数学建模培训,征集会员意见,与会员开展交流活动。组织部:组织全体会员参加协会各项活动与讲座,负责考勤和各项活动的开展。宣传部:扩大协会在校内的影响,负责数学建模协会及其所组织的活动的宣传工作。资料组:负责协会的图书和协会资料的收归管理。外联部:负责协会对外一切事务的联系和筹备工作,包括拉赞助,社团之间联系及活动的前期准备工作。网络部:负责协会网络的制作与维护及网络宣传。第五章奖罚制度第十六条:奖励1、对于长期参加活动的﹑有突出表现的会员,给予一定的物资奖励并报团组织表扬。2、对所有会员,提出优秀建议并被采纳的同学给予奖励。3、对协会委托的工作认真负责并出色完成者。(限协会会员和干事)4、对参加校级及校级以上比赛并取得优异成绩的会员,协会给予一定的物资奖励。第十七条:惩罚(一)机构组织1、有三次未完成指定任务和缺勤并未请假者取消职务,留会作会员。2、开会迟到15分钟以上5次,或3次未完成任务,或无故缺勤者,留职查看。3、在工作中不负责任者,或有重大失职者,或给协会造成不良影响者由会长免去其一切职务,严重者开除出协会。(二)会员1、会员有5次缺勤而未请假者,取消参加全国竞赛的资格。2、会员有3次未履行义务者,取消会员资格。第六章经费第十八条:协会活动经费来源1、会员会费。2、开展活动时,从团委获得行政方面的部分经费,从基础部获得技术方面的经费。3、赞助费。第十九条:经费的使用1、各种活动费用。2、邀请专家作学术报告,讲课等费用。3、订购业务书籍﹑杂志﹑资料等开支。4、其他必须开支的经费。第二十条:经费的管理1、本协会有严格的财务制度,设立统一的帐册,记录社团的财务收支情况。2、财物管理人员必须加强发票和收据管理,详细记录社团财务收支情况,确保资金存放安全。3、原社团负责人须向社团会员大会提交年度财务报告,财务清单,经大会通过后,移交新一届社团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第二十一条:赞助费用管理1、有赞助的活动协会负责人须向校社团联盟反映,并与社团靠单位老师商讨。2、不得与赞助商进行纯商业活动。3、赞助费用原则上用于被赞助的活动,任何组织及个人不得挪作他用,若有剩余,则将其并入协会日常费用。4、对于联系到赞助商人员,根据有关规定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并备案。第七章章程的修改程序第二十二条:协会章程的修改程序,由本协会执行机构或10名以上本社团成员联名提出,并交由本社团会员大会审议。第二十三条:本社团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上通过后7日内,上报社团联合会。第八章:附则第二十四条:协会拥有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全体会员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第二十六条:未尽事宜以有利于协会健康发展为原则协商解决。大学生数学建模协会2006年1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