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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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6/15清远市地方税务局税政科1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解读(企业所得税部分)2010.7.23清远市地方税务局税政科2020/6/15清远市地方税务局税政科2一、相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分类简介第一类:促进技术创新,激励科技进步1、高新技术优惠;2、技术开发费优惠;3、技术转让所得优惠;4、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5、创业投资优惠。2020/6/15清远市地方税务局税政科3第二类:重视节能减排,推动循环经济发展1、企业从事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经营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2、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产品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3、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实行税额抵免。2020/6/15清远市地方税务局税政科4第三类:促进基础产业发展1、企业从事农、林、牧、渔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2、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2020/6/15清远市地方税务局税政科5二、企业所得税优惠项目备案制度介绍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法制定的税收优惠政策,除民族自治地区优惠以外,其他税收优惠政策不再采取审批制,而实行登记备案。备案又分为预缴期可享受的优惠政策和汇缴期可享受的优惠政策。具体包括预缴期可开始享受和只在汇算清缴期享受的减免优惠两种情形。2020/6/15清远市地方税务局税政科6第一种情形:预缴期可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纳税人在预缴期间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规定的报备资料,主管税务机关受理后,纳税人即可在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享受减免税优惠;汇算清缴期间,纳税人按规定提交汇算清缴期补充报备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主管税务机关接到纳税人备案申请后,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备案工作,并告知纳税人执行。2020/6/15清远市地方税务局税政科7第二种情形:汇算清缴期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纳税人在汇算清缴期间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规定的资料,主管税务机关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备案工作,并告知纳税人执行。2020/6/15清远市地方税务局税政科8三、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具体规定(一)高新技术优惠1、政策规定: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2、政策要点:(1)需取得省科技厅、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联合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且该资格在有效期内(3年);(2)当年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达到60%;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达到30%;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达到10%。2020/6/15清远市地方税务局税政科93、税收优惠办理程序:首次申报享受减免税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备案表》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后,进行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申报时享受减免税;在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时,再提交规定的资料提请备案,经税务机关登记备案后,企业即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的附表五《税收优惠明细表》“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栏中填报可减免的税额。2020/6/15清远市地方税务局税政科104、纳税人须提交的资料。预缴期须报备资料:(1)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表;(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文件和认定证书复印件。2020/6/15清远市地方税务局税政科11汇算清缴期补充报备资料:(1)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的说明;(2)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3)企业当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说明;(4)企业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说明、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说明。2020/6/15清远市地方税务局税政科125、纳税人需注意的问题。一是年度申报资料准备要充分。二是关注企业经济指标的变化。2020/6/15清远市地方税务局税政科131、政策规定:企业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研究开发费,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一款)(二)技术开发费优惠2020/6/15清远市地方税务局税政科142、执行政策的要点:(1)与老法不同,不需要立项,只要符合规定领域的,由企业自行判断;(2)形成无形资产的,按其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3)实行专账管理;(4)加计扣除的研发费支出直接做纳税调整处理,亏损企业也可享受。2020/6/15清远市地方税务局税政科153、税收优惠办理程序:企业在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时,提交规定的资料提请备案,主管税务机关接到纳税人备案申请后,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备案工作,经税务机关登记备案后,年度申报时,企业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的附表五《税收优惠明细表》“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一栏中填报可加计扣除的金额。2020/6/15清远市地方税务局税政科164、需提交的资料:(1)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备案表;(2)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研究开发费预算;(3)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专业人员名单;(4)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当年研究开发费用发生情况归集表;2020/6/15清远市地方税务局税政科17(5)企业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6)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或协议;(7)研究开发项目的效用情况说明、研究成果报告及核算情况说明;(8)无形资产成本核算说明(仅适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情形)。2020/6/15清远市地方税务局税政科181、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四款)(三)技术转让所得优惠2020/6/15清远市地方税务局税政科192、执行政策的要点:(1)技术转让收入是指当事人履行技术转让合同后获得的价款,不包括销售或转让设备、仪器、零部件、原材料等非技术性收入。(2)不属于与技术转让项目密不可分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收入,不得计入技术转让收入。(3)应单独计算技术转让所得,并合理分摊企业的期间费用;没有单独计算的,不得享受技术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优惠。(三)技术转让所得优惠2020/6/15清远市地方税务局税政科203、税收优惠办理程序:主管税务机关接到纳税人备案申请后,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备案工作,经税务机关登记备案后,年度申报时,企业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的附表五《税收优惠明细表》“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一栏中填报可减免的所得额。2020/6/15清远市地方税务局税政科214、纳税人需报送的资料:(1)企业发生境内技术转让,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时应报送以下资料:A、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备案表;B、技术转让合同(副本);C、省级以上科技部门出具的技术合同登记证明;D、技术转让所得归集、分摊、计算情况;E、实际缴纳相关税费的证明资料。2020/6/15清远市地方税务局税政科22(2)企业向境外转让技术,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时应报送以下资料:A、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备案表;B、技术出口合同(副本);C、省级以上商务部门出具的技术出口合同登记证书或技术出口许可证;D、技术出口合同数据表;E、技术转让所得归集、分摊、计算情况;2020/6/15清远市地方税务局税政科231、政策规定:企业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可以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加速折旧在税前扣除。另外,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也可享受加速折旧优惠。(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二条、财税[2008]1号第一条第(五)、(七)款)(四)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2020/6/15清远市地方税务局税政科242、执行政策要点。企业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对其购置的新固定资产,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的折旧年限的60%;若为购置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其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实施条例》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减去已使用年限后剩余年限的60%。最低折旧年限一经确定,一般不得变更。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以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加速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一般不得变更。(四)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2020/6/15清远市地方税务局税政科253、税收优惠办理程序企业进行年度申报时,按规定提交资料提请备案。主管税务机关接到纳税人备案申请后,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备案工作,经税务机关登记备案后,年度申报时,企业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的附表九《资产折旧、摊销纳税调整明细表》填报会计核算的资产折旧额、税前扣除的资产折旧额及纳税调整额。2020/6/15清远市地方税务局税政科264、需提交相关资料:(1)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备案表(2)固定资产的功能、预计使用年限短于《实施条例》规定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的理由、证明资料及有关情况的说明;(3)被替代的旧固定资产的功能、使用及处置等情况的说明;(4)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拟采用的方法和折旧额的说明。(注:上述(2)(3)(4)应在取得固定资产后一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5)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加速折旧或摊销情况表2020/6/15清远市地方税务局税政科271、政策规定: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年度结转抵扣。(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一条)2、政策规定要点:(1)当期可抵扣的应纳税所得额做纳税调减处理,但不能超过当期实现的应纳税所得额。不足抵扣的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年度结转。(五)创业投资优惠2020/6/15清远市地方税务局税政科28(2)投资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除应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外,该企业的职工人数、年销售(营业)额、资产总额还应符合有关条件。(3)创业投资企业是指依照《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专门从事创业投资活动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4)企业应做好记录结转以后年度待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台帐。2020/6/15清远市地方税务局税政科293、税收优惠办理程序企业进行年度申报时,按规定提交资料提请备案。主管税务机关接到纳税人备案申请后,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备案工作,经税务机关登记备案后,年度申报时,企业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的附表五《税收优惠明细表》“创业投资企业抵扣的应纳税所得额”一栏中填报可抵扣的所得额。2020/6/15清远市地方税务局税政科304、企业需提交的资料:(1)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备案表;(2)经备案管理部门核实后出具的年检合格通知书(副本);(3)关于创业投资企业投资运作情况的说明;(4)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合同或章程的复印件、实际所投资金验资报告等相关材料;(5)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企业职工人数、年销售(营业)额、资产总额等〕说明;(6)由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出具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有效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2020/6/15清远市地方税务局税政科311、政策规定:企业从事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环境保护、节能节水等项目的所得,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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