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建设工程质量信用体系管理办法(讨论稿)为推进我市建筑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建筑业企业及从业人员综合素质,构建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建设部《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全市实际,制定本办法。建筑行业各方责任主体及从业人员质量信用评价坚持依法、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权威发布、信息共享、统一标准、诚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运行机制。新乡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建立信用信息的录入、校对、确认、公示,加强对信用信息采集工作的督查、考核,保证信用信息录入的合法性、时效性、准确性。本办法适用于在新乡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活动的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包括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审查、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分项工程劳务队伍、建筑材料供应厂家、设备供应厂家和构配件生产供应厂家等单位。本办法所称从业人员是参建各方责任主体主要管理人员,建造师、监理工程师、建筑师、勘察设计工程师等各类相关注册执业人员。一、建筑业各方责任主体及从业人员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建筑行业各方责任主体及从业人员在以往工程建设过程中,其所涉及到的不良质量信用行为和优良质量信用行为按照《新乡市建筑行业信用体系各方责任主体优良质量信用行为、不良质量信用行为评价标准》中的得分与扣分,与基准分(按照100分计)合计构成质量信用评价得分(简称企业信用分、个人信用分)。二、建设工程项目质量信用等级的评价方法:建设工程质量信用管理是指新乡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将企业信用分、个人信用分和在建工程建设中的施工现场质量监督管理信息得分(简称现场质量分),相加后得到的建设工程项目质量信用评价分值,按照从高到低的排名所占比例约为20%、60%、20%确定AAA级、AA级、A级建设工程项目质量信用等级。根据建设工程项目质量信用等级对建设工程实施差别化质量监督管理模式,并通过新乡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信息监管平台向社会公示。企业和个人所有优良及不良质量信用记录的申报均应在月末前全部完成,逾期不予申报。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将根据企业和个人的质量信用综合评分自动形成信用评价成果并即时对外发布。建筑行业各方责任主体及从业人员质量信用等级评价按照近三年追溯期内所得质量信用信息(含优良、不良)分数为准,对所有企业和人员的质量信用信息进行即时动态更新。首次按照以往十五年企业和个人质量信用信息进行登记。对追溯期内没有开发或施工、监理等业绩,没有质量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做评价,按照基准分计算。三、质量信用信息的记录程序和内容:1、记录程序:(1)不良质量信用行为记录:企业和个人的不良信用信息由新乡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通过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执法检查和督查活动以及群众举报、书面及网上投诉等途径对建筑市场相关企业和个人的不良质量信用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并严格按照书面告知、录入、审核、公示等程序完成信用信息的记录工作。(2)优良质量信用行为记录:企业和个人的优良质量信用信息通过申请由新乡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依据信用评价标准及优良行为事实,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申报,经审核、公示等程序完成质量信用信息的记录工作。2、记录内容:(1)不良质量信用行为记录内容:凡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出的行政处罚事项,部、省、市发文通报的,日常监督检查发现有严重问题的以及同一项目多次被要求整改或拒不整改的事项均应按照规定如实记入企业和个人的质量信用档案中。(2)优良质量信用行为记录内容:企业和个人受到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优良信用信息,依据信用评价标准有关规定均可录入企业和个人的质量信用档案中。3、记录规则:(1)企业和个人因优良或不良信用在执行加分或扣分标准时,同一企业或个人在同一项目、同次检查中发现有多项一般不良行为的,累计扣分的分值不超过10分;发现有多项严重不良行为,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累计扣分的分值不超过20分;同一项目受到表彰或奖励的,在同一年度内以受表彰或奖励的最高加分标准单项计分,不得重复累加。企业或个人因不良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执法监察部门应根据其违法违规事实选择适用的标准进行扣分。(2)外地企业和个人的信用记录仅限于其在新乡市承建(监)项目时受表彰或处罚的信用信息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部颁发的综合评优表彰内容。建筑行业各方责任主体及从业人员重大违法违规一票否决信息包括下列内容:(一)发生质量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及社会不良影响的;(二)因工程质量引起异常、越级、群体上访、媒体曝光事件,影响社会稳定和正常社会秩序,经核实确实存在严重侵害群众利益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三)对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行政执法与监督检查中因工程质量下发执法建议书、责令(局部)停工整改通知书及对处罚决定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社会不良影响的。出现以上内容的建设工程项目将直接进入A级建设工程项目质量信用等级的监督管理。新乡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二〇一三年月日不良质量信用行为告知书: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和《新乡市建设工程质量信用体系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发现你单位和个人有以下不良质量信用行为。特此告知。如有异议,请于7日内进行申诉,逾期不申述即视为认可。检查人员签字签收人(签字)检查单位(盖章)年月日优良质量信用行为申请书:根据,按照《新乡市建设工程质量信用体系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我单位和个人有以下优良质量信用行为。特此申请检查人员签字签收人(签字)检查单位(盖章)优良/不良质量信用行为确认书按照《新乡市建设工程质量信用体系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该单位和个人有以下优良/不良质量信用行为。检查人员签字签收人(签字)检查单位(盖章)企业和个人质量信用考评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和人员质量信用评价得分得分权重标准得分综合得分施工单位单位20%个人20%监理单位单位5%个人5%建设单位10%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检查情况明细表工程名称:序号检查内容检查结果得分标准得分综合得分1现场管理及项目部办公区52施工现场管理53项目经理和总监到岗情况、质量保证体系运行情况54实体质量155信息、影像资料管理56样板间带路5检查时间:检查单位:检查人:注:本表由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填写并作为监督资料由检查部门存档,“检查结果”应填写符合或不符合,如该检查项目缺项的,应填写“/”,检查人签名不得代签;备注中应填写具体的部位及检查情况等内容。不良质量信用行为情况记录表序号不良质量信用行为内容决定单位决定日期备注优良行为信用信息记录表序号优良质量信用行为内容决定单位决定日期备注*施工企业不良质量信用行为评价标准明细(D1)行为类别评价标准代码不良行为内容不良行为性质扣分标准D1-3工程质量*D1-3-01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示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的严重不良行为-10分*D1-3-02未按照节能设计进行施工的严重不良行为-10分*D1-3-03未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或者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的严重不良行为-10分*D1-3-04工程竣工验收后,不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的,或质量保修的内容、期限违反规定的一般不良行为-3分*D1-3-05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一般不良行为-5分D1-3-06工程发生一般质量事故的一般不良行为-5分D1-3-07工程发生严重质量事故的严重不良行为-10分D1-3-08工程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的严重不良行为-20分D1-3工程质量D1-3-09对发生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期限严重不良行为-10分D1-3-10未按规定申报和实施质量验收监督,擅自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的一般不良行为-5分D1-3-11拒不执行质量监督机构提出的质量整改要求的一般不良行为-5分D1-3-12对质量整改通知书不按时整改回复或回复弄虚作假的一般不良行为-3分D1-3-13不按照工程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和已通过审批的方案施工的一般不良行为-5分D1-3-15施工现场质量保证体系不健全,关键工序或重要部位施工技术交底资料不完整、自检资料不完整或自检手段不落实、隐蔽工程质量检查记录不完整的一般不良行为-3分D1-3-16重要分部、结构实体监督抽测及竣工验收时项目经理未在场的一般不良行为-3分D1-3-17施工资料不真实、不同步或存在代签情况,情节严重的一般不良行为-3分D1-3-18检验、检测工作中未按规定实施见证取样的一般不良行为-5分D1-3-19对市级质量投诉拖延推诿、在规定时限内未能及时处理的;质量投诉造成不良影响,经调查质量问题属实的一般不良行为-5分d1-3-20对省级质量投诉拖延推诿、在规定时限内未能及时处理的;质量投诉造成不良影响,经调查质量问题属实的一般不良行为-10分d1-3-21对国家级质量投诉拖延推诿、在规定时限内未能及时处理的;质量投诉造成不良影响,经调查质量问题属实的一般不良行为-20分d1-3-22受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责令改正的一般不良行为-4分d1-3-23受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责令改正的一般不良行为-3分d1-3-24受到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责令改正的一般不良行为-2分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不良质量信用行为评价标准明细(d1)行为类别评价标准代码不良行为内容不良行为性质扣分标准d1-3工程质量d1-3-01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示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的严重不良行为-10分d1-3-02未按照节能设计进行施工的严重不良行为-10分d1-3-03未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或者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的严重不良行为-10分d1-3-04工程竣工验收后,不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的,或质量保修的内容、期限违反规定的一般不良行为-5分d1-3-05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严重不良行为-10分d1-3-06工程发生一般质量事故的一般不良行为-5分d1-3-07工程发生严重质量事故的严重不良行为-10分d1-3-08工程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的严重不良行为-20分d1-3-09对发生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期限严重不良行为-10分d1-3-10未按规定申报和实施质量验收监督,擅自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的一般不良行为-5分d1-3-11拒不执行质量监督机构提出的质量整改要求的严重不良行为-10分d1-3-12对质量整改通知书不按时整改回复或回复弄虚作假的一般不良行为-5分d1-3工程质量d1-3-13不按照工程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和已通过审批的方案施工的严重不良行为-10分d1-3-14施工现场质量保证体系不健全,关键工序或重要部位施工技术交底资料不完整、自检资料不完整或自检手段不落实、隐蔽工程质量检查记录不完整的一般不良行为-5分d1-3-15施工资料不真实、不同步或存在代签情况,情节严重的一般不良行为-5分d1-3-16检验、检测工作中未按规定实施见证取样的一般不良行为-5分d1-3-17对市级质量投诉拖延推诿、在规定时限内未能及时处理的;质量投诉造成不良影响,经调查质量问题一般不良行为-5分属实的d1-3-18对省级质量投诉拖延推诿、在规定时限内未能及时处理的;质量投诉造成不良影响,经调查质量问题属实的一般不良行为-10分d1-3-19对国家级质量投诉拖延推诿、在规定时限内未能及时处理的;质量投诉造成不良影响,经调查质量问题属实的一般不良行为-20分d1-3-20受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责令改正的一般不良行为-4分d1-3-21受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责令改正的一般不良行为-3分d1-3-22受到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责令改正的一般不良行为-2分施工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