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为规范医院秩序,最大限度为来院患者提供服务和方便,同时,满足医院职工的停车需求,经报医院院长办公会批准,现将医院有关停车规定通知如下:1、无特殊情况,正班时间(周一-周五)医院职工的私家车一律不准进入院内。2、有卫生监督局蓝牙的医院职工,请按卫生监督局相关要求,自觉将车停到卫生监督局院内,不得停放在医院外部停车位。3、无卫生监督局蓝牙的医院职工,请将车停到医院西侧、北侧规定的停车位内,违规停车,责任自负。4、节假日、夜间值班人员,可以将车停到医院院内。时间是下午17:00之后进院,次日8:00之前离开。5、请全体医院职工自觉遵守秩序,并锁好车门,上下班期间,将有泊车工作人员对车辆进行指挥疏导,请给予配合。6、违规停车、不服从管理人员将纳入医院三化管理予以处罚。7、因工作需要在医院停车的人员由个人(科室)申请,报医院批准后方可停车。保卫科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