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救助贫困生制度刘家屯小学学校救助贫困生制度同在一片蓝天下生活,有的孩子充分享受着家庭的温暖和学习生活的甜美,有的孩子却因家庭困难而为生活焦虑,面临失学的危险,急需救助。为了让每一个学生享受到童年的欢乐,让贫困生不再流泪,学校特制定贫困生救助制度如下: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十八大精神,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相关政策法规,积极筹集资金,采取多种形式救助贫困生完成学业,促进我校教育事业健康全面发展。二、组织领导刘家屯小学救助贫困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思祥副组长:王云学成员:史少卫赵启龙于霞三、主要职责:1.收集整理学校贫困生资料,做好贫困生的档案管理工作。2.筹划贫困生救助的各项活动,积极筹集贫困生救助资金。3.广泛联络社会各界人士的献爱心活动,积极为他们牵线搭桥,联系帮助对象,负责贫困生受资助的信息反馈。4.负责贫困生救助资料收集和贫困生救助的相关信息的发布。5.负责贫困生捐助资金的发放和管理。四、救助资金来源①每年社会各界的部分捐资、学校的勤工俭学收入。②教育局及民政部门的救济款项。③学校组织教职工的爱心捐助款项。五、资金的管理1.学校设立专门账户进行资金的管理使用。2.资金救助标准:A类品学兼优特困生:家庭收入低,低于城市最低保障线标准,家庭出现特殊困难,在校表现突出的学生;B类贫困生:家庭收入低,达到城市最低保障线标准,在校表现好的学生;C类贫困生:家庭遇到突发事件,造成暂时困难的学生,根据情况确立标准进行救助。3.资金的使用。资助金原则上用于受助学生在校期间的学杂费及书本费用。收支要建立明细账目。六、受助学生的管理与信息反馈1.资助对象的确定:①由学校统一印发《贫困生个人登记表》,各班于每学期开学后对待资助对象进行摸底调查,并通过一定形式接受群众监督评议后,由待资助对象填写《贫困生个人登记表》由家长签名后上报学校。②学校对待资助对象确定后,将《贫困生个人登记表》加盖公章,学校进行汇总后安排资助。2.加强对受助学生的培养和管理,指导学生给捐赠者复信,让捐赠者及时了解学生的在校情况。保证受助学生学得好,确实解决学生家长后顾之忧。要建立健全受助学生的档案,及时总结宣传有关情况。3.每学期印制《贫困生情况登记表》学校贫困救助评审制度1.坚持公开、公正、公开原则。2.贫困残疾儿童、贫困独生子女、贫困寄宿生优享受“两免一补”待遇。3.杜绝助富裕学、助情感学、助亲属学4.对救助对象进行集体评审,严禁暗箱操作。5.对已确定的、符合救助条件的贫困儿童进行公示,七天无异议再确定上报。6.对评审过程中违纪违章者给予严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