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92220031618Franc.She108、产权与经济理论:近期文献的一个综述经济学家在战后已展开了对传统的生产与交换理论的批评,他们日益注重用新的方法来取代古典的边际主义或拓展它的范围。属于后一类的重要文献是围绕产权结构的概念发展起来的。这方面的文章尽管在形式和内容上各异,但它们的一个共同特征是强调了有关所有权、激励与经济行为的内在联系的某些基本思想。本文的目的是概括这一研究线索的一些本质特征,检验它的重要的应用领域,并讨论这一方法在促进对经济问题的理解方面的前景。生产与交换理论的拓展“产权”文献一开始就假定,如果经济模型还能发展为具有广泛的适用性,就必须对传统的理论分析框架作出修正。因此在生产与交换理论中发生了几个关键的变化。第一,给出了关于一个生产组织内的单个决策者所起的作用的全新解释。组织本身不再是研究的中心,而是假定个人在现有的组织结构所确立的约束条件下追求他们自己的利益,并使效用最大。第二,认为事实上存在多种形式的产权,而且不能保证利润(或财富)的最大化。通过考察各种可能的产权安排对收益—报酬制度的影响,从而可能详细地分析制度安排与经济行为之间的相互关系。第三,认识到交易费用大于零在所有情形中具有的实际重要性。从技术的观点来看,这些新思想能直接被应用,通常的做法是建立一个与传统的利润最大化情形相类似但一般又与它有差别的最优化模型。在每一情形下,都有必要确定能反映决策者的偏好的特定的效用函数,并决定决策者可以获得的实际选择(收益—报酬)权。那末,真正的问题就成了一个在机会倾向强制约束下的效用函数的最大化问题。当然,任何这类模型的有用性都取决于它如何对目标函数和机会倾向作出巧妙的说明。由否定利润最大化来作为基本的行为假定以解释商业部门的决策者的行动,这代表了一个十分简单但很重要的进步。因为向效用最大化的转变为研究不同形式的管理行为展现了新的可能性,并允许更全面地洞察各种社会经济环境下的商业企业的经营。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尽管单个决策者所确立的目标的数量、特征有差别,目标常常也可用于表达有些类型的效用函数的一个论据。而且正如所注明的,效用函数在适当的约束下可能最大化。很显然,每个决策者都被假定为受自利驱使,并能有效地朝向最喜欢的经营状况。因此,接下来的问题是,在可以想象的条件下,边际主义并没有被否定,标准分析技术仅仅被拓展到新的应用领1592220031618Franc.She2械。为了从事更加纯粹正规的讨论,必须对效用函数给出专门的解释。博尔丁对“主观主义”观点的一般评论使这一点很明确了:如果企业会为了其他任何事情而牺牲“利润”(不管它们怎样衡量),它们或者是特权,或者是良好的公共或劳资关系,一个宁静的生活,流动性,安全感,或是你所拥有的一切,那末很明显这些不能使利润最大化,如果不能使利润最大化,它必须使“效用”最大化,这是一个简单地表明你所做的最好就是你所想的更为明确的方式,这很难说是不真实的,但是除非有些内容被倾注到空洞的效用函数中去,它也是少有助益的。相对于这一观点,产权方法可被理解为它试图通过将效用函数与单个决策者联系起来,以系统地阐述富有经验意义的最优化问题,然后将特定的内容引入到函数中去。在这一方式下,可以考察一下企业、政府当局或类似的合作代理组织内的决策者的行为。在这一分析中的另一个关键思想是,不同的产权安排会导致不同的收益—报酬结构,因而对选择的决定是向决策者敞开的。研究的视野在这里显然有一个很重要的转变,它不是将企业作为分析的单位,也没有假定只有所有者的利益(即利润)最大化的进程是唯一要注意的。效用最最大化模型强调了个人对经济环境的调整,并通过观察组织内的个人行动,以寻求解释企业和其他制度的行为。实际上,这为检验决策者的目标与为实现这些目标所使用的特定策略的联系提供了分析基础。当然,其假定是一旦人的动机是已知的,就可能更好地理解组织对资源的配置与使用。一个不难接受的基本思想是,“产权”会影响激励和行为。不过,这一领域的文献对产权概念的定义具有一定的精确性,这一特定的用法值得加以评论。要注意的中心点是,产权不是指人与物之间的关系,而是指由物的存在及关于它们的使用所引起的人们之间相互认可的行为关系。产权安排确定了每个人相应于物时的行为规范,每个人都必须遵守他与其他人之间的相互关系,或承担不遵守这种关系的成本。因此,对共同体中通行的产权制度可以描述的,它是一系列用来确定每个人相对于稀缺资源使用时的地位的经济和社会关系。从实际的观点来看,新产权方法的中心任务是要表明产权的内容如何以特定的和可以预期的方式来影响资源的配置和使用的。由于对预期的方式没有把握,就不能发展出关于不同的产权安排对共同体的经济活动的水平与特征的影响的在分析上很重要而在实证上可以反驳的主张。产权与经济选择之间存在着系统关系,这一基本假定贯穿于全文讨论的背景之中。现在,我们仅仅需要强调另外一点就够了,尽管它有时被人们遗忘,但不应该混淆的一个事实是,交易与生产中也包含着合约安排,这些活动的存在对于完成物品与服务的交换并不重要,但它们却1592220031618Franc.She3能允许产权“束”的交换。对物品与服务的这一方面的许可才是问题的焦点。在其他情况不变时,任何物品的交换价值都取决于交易中所包含的产权束。例如,如果一个人对一幢房屋的产权束中包含排斥在它附近的煤气站、化工厂的权利,那末这幢房屋对它的价值就较大。由此导致的必然结果是资源中所包含的各种产权会进入决策者的效用函数,这样,一般的财产关系制度的变迁必然会影响人们的行为方式,并通过对行为的这一效应,产权安排会影响资源的配置、产出的构成和收入的分配等等。在这一范围内,我们就可以理解阿尔钦所说的:……在本质上,经济学是对稀缺资源产权的研究……一个社会中的稀缺资源的配置就是对使用资源权利的安排……经济学的问题,或价格如何决定的问题,实质上是产权应如何界定与交换以及应采取怎样的形式的问题。本文主要研究私有产权和国有制对资源的配置与使用的效应。一种资产的所有权是属于私人团体还是属于国家,这可以从使用它的权利、它的形式与本质的改变以及对资产的全部权利(如出售)或部分权利(如出租)的转让的构成来理解。但是,尽管这一定义表明所有权是一种排他性的权利,但是所有制不可能也不要期望它是一种不受限制的权利。所有权是一种排他性的权利,在某种意义上是指它只受随时间而作出解释的法律的限制,这一类限制可能从很大到很小。例如,一方面有一种严重的情形是,一个人对一种资产的所有权不能以高于政府所规定的价格上限的价格转让出去;另一方面的情形是一个土地所有者被限制在2英尺的财产线内建栅栏。一般地应认识到的很重要的一点是,通过限制性措施的强制所导致的私有(或国有)产权的削弱,会影响所有者对他所投入的资产的使用的预期,也会影响资产对所有者及其他人的价值,以及作为其结果的交易的形式。由于有这些相互关系,削弱一词代表了一个很重要的概念,我们在本文使用它时,常常是意味着在以下方面存在对所有者的权利的某种程度的限制:(1)一种资产的形式、地点或本质的改变;(2)对一种资产的所有权利以一个共同协议的价格转让给其他人。最后,必须要强调的一点是,这里所讨论的大多数限制是由国家强加的。因此,要论述所有权的内容的变化,就要论述法律对资源配置的变化所给予的支持。换言之,正如萨缪尔所注明的:……获利的机会不管是现金的利润还是其他好处,它们对于那些能够利用政府权力的人会自然增长……如果收入的分配和风险的分配是(财产)法的部分函数,那末法就是对经济或其他收益的控制对象…无论是关税保护,石油补贴,还是实际财产的代理人的情形,都是企图禁止对私有的住房或任何其他形式的产权的“待售”信号。接下来要说明的当然是,如果没有一个关于国家的理论,也不能真正完成关1592220031618Franc.She4于产权的理论,令人遗憾的是到现在还没有这一类理论。由J.市坎南、R.麦基恩、W.尼斯卡宁、D.诺斯、G.图洛克及其他学者正在进行的研究所给出的许诺是要填补这一空白,但是这个一般的研究线索仍处于初始阶段。我们在这里特别感兴趣的是,从考虑个人的效用最大化行为来发展对官僚主义和国家的理解。诺斯教授论证了国家常常会导致为了收益而进行无效的产权的交易(如在一个封闭的市场中发许可证),这样做的结果是抑制了经济增长。确实可以论证,产权内容的改变,取决于统治集团对改变现有的产权安排所带来的收益的事前估计与监察和执行权利结构的改变所带来的成本的事前甚或事后估计之间的相互关系。如果这一推理是正确的,政治组织的“有效”规模就应受到市场规模和国家的军事力量的影响,这里排除了事前错误和行不通的可能性。一个交换经济和新式武器……会使得许多竞争者长期战争……这不仅是来自于历史上的统一的政治单位,而且来自于没有……争夺者相互之间的竞争,而成功的关键是争夺者所能掌握到的财政收入,因此,每个国家都努力给其服务定价(即收税),以使现期价值最大……国家在与其选民的合约关系中的垄断权力的程度,反映了其他争夺者所可能显现的能够提供的服务的程度.简言之,选民的机会成本依赖于合约关系及导致改变合约努力的机会成本的变化。我们在这里不打算系统地讨论这些论点,但人们追求较大的效用引起产权变迁这一基本假说是值得探究的。私有产权与资源配置标准的生产与交换理论受到批评,可能是由于它的应用性有限,但是其方法仍然为研究稀缺性问题提供了万便。它的最显著成就或许是解释和评估了竞争性组织的效率特征,尤其是福利经济学则在一个有用的方向上进行了讨论。在某些限制性假定的基础上,它能准确地确立帕累托最优与竞争性均衡之间的相互关系。在这一文献中对产权的考虑并没有起重要作用,但是对产权结构的理解则与所争论的问题直接相关。例如它可以揭示由私人拥有的资源常常会被配置到最有价值的用途上去。正如张五常所指出的:因此,所有制在市场上的竞争与可转让性执行两种主要的合约功能。第一,竞争集中了来自于所有潜在的所有者的知识——关于可供选择的合约安排和资源的使用的知识,产权的可转让性(通过灵活的相对价格)确保了使用是最有价值的。第二,潜在的合约参加者之间的竞争以及一个资源的所有者转让他所使用的资源的权利的能力,降低了执行约定的合约条件的成本……因为竞争性团体遵守提供或接受类似的条件。一般地,竞争的逻辑(即对可供选择的使用的注意)表明,对一个人产权的更1592220031618Franc.She5完整界定减少了不确定性,并会增进资源的有效配置与使用。这样,对效率的研究必然包含对交易发生的制度背景和条件的理解。从内涵来看,传统理论的缺陷可以在这一领域作出非常简化的假定而得到部分地探索。要详细说明的是,标准的竞争模型想象有一种特定的制度,在这里,一系列特定的私有产权支配着所有资源的使用,而且对合约活动的交换、监察和执行成本为零。商业环境这一概念不一定会妨碍有用的分析,但它却具有缩小可能解释的现象的范围的效应。为了宽泛的分类的目的,我们可以说由于以下的原因,有些情形被置于传统经济理论的范围之外:(1)实际的市场等式与一般社会最优所要求的边际等式不一致;(2)传统理论没有考虑对资源的不同类型的产权及其私有产权的程度削弱的效应。“外部性”是与第一点相联的,而第二点是指企业的行为并不是追求经典的利润最大化目标。产权学者提出了问题的形式,本文接下来的部分将讨论他们为拓展传统的微观经济学的范围和内容所作出的努力。不过,必须要强调的一点是,产权经济学的研究仍处于初始阶段,尽管它已作出了一些很重要的贡献,但仍有许多问题尚待揭示。尤其是,不同的产权安排的一般内涵以及它们对资源使用的效应还有待更详细地发展,对于许多情形下的正式的均衡条件仍有待说明。外部性外部性是经济政策理论中的一个很重要的概念,但只是到最近才有一些学者试图给出一个严格的分析定义。正如人们所期望的,产权问题主要包括在这些新的讨论中。按照科斯、布坎南和其他学者所发展了的观点,对与外部性相联系的所有社会成本的适当评价,要求认识到两个团体常常包含一种外部性情形。通常认为,当A损害了B时所要解决的问题是:我们应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