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2—附件5中国国电集团公司风电机组塔架和基础环法兰技术质量标准1目的为规范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全资和控股建设的新、扩建的风力发电项目工程建设管理,统一风力发电机组塔架整锻法兰(含基础环上法兰)的通用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包装运输,结合风电场工程建设特点制定本标准。2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全资和控股建设的新、扩建的风力发电项目。参股项目可参照执行。3引用标准和文件3.1技术标准规范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引用标准的原则:法兰材料牌号原设计为国外材料变更为国内材料的,参照相应的国内标准执行,但重要性能指标参照相应的原设计国外标准执行。本标准中没有特别引用的标准可按下列标准执行:《钢的化学分析用试样取样法及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GB/T—163—222《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GB/T223《金属材料室温拉伸试验方法》GB/T228《金属材料夏比摆锤冲击试验方法》GB/T229-2007《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1591-2008《钢中非金属夹杂物含量的测定标准评级图显微检验法》GB/T10561《金属平均晶粒度测定方法》GB/T6394-2002《厚度方向性能钢板》GB5313《压力容器用碳素钢和低合金钢锻件》JB4726《承压设备无损检测》JB/T4730-2005《热轧结构钢第3章可焊性细晶正火控轧结构钢技术条件》EN10025-33.2标准澄清当本标准与其它相关规范不一致,或对本标准有疑问、冲突或者要求不能满足时,必须立即以书面文件通知项目公司,有关问题必须在生产开始之前得到澄清。3.3偏离控制法兰质量不允许与相关的图纸和本标准存在任何偏离,除非供应商向项目公司提出书面报告并得到项目公司的书面偏离许可。4.定义和术语4.1项目公司:受项目法人委托专门从事项目管理服务的单位。—164—4.2公称产品厚度:最终机加工法兰的公称厚度(法兰连接面至法兰与塔架筒节将焊接的颈端部的距离)。4.3锻造批次:法兰的圆表面最后机加工公称厚度尺寸相同、并由同一钢坯(或同一炉批号)材料并且经过同一热处理过程(即:同一热处理炉)生产出来的产品。截面为矩形的锻造环件在同一批次的任何产品可以代表同批中的所有产品,要求该产品是用相同的材料批次、相同的热处理过程(同一热处理炉)进行生产的。截面为异形的锻造环件批次厚度可根据表1来进行核准。在同一批次的任何产品可以代表同批中的所有产品,要求该产品形状相同,尺寸相同,是用相同的材料批次、相同的热处理过程(同一热处理炉)进行生产的。表1锻造批次的核准范围切割试块的产品圆表面最后机加工的公称厚度“t”mm“t”的核准范围mmt≤63t≤6363t≤8063t≤8080t≤10080t≤100100≤150100≤150150t≤200150t≤200200t≤250200t≤250250t≤300250t≤300350t≤400350t≤4004.4试块:在原材料锻钢进行辗轧和所有热处理完成后的产品上—165—切下来的一块。原锻钢件是证明产品质量的基础,需要在进行机加工之前将其合格证明提供给项目公司(要本体取样,不能提供参考环锻件、试块,或者是直径和横截面与同批次其它法兰不同的法兰)。该试块必须可以代表该批次最终机加工产品的性能。从试块上机加工出的试件必须进行化学成分的分析、力学性能和冲击性能及金相的检验。截面为异形的锻造环件也必须做到随机抽样和本体取样(不能提供参考环件,试块或者是直径和横截面与同批次其它法兰不同的法兰)。该试块必须可以代表该批次最终机加工产品的性能。从试块上机加工出的试件必须进行化学成分的分析、力学性能(含冲击性能)及金相的检验。4.5长度方向、横向和轴向:本标准使用了“长度方向、横向和轴向”的术语。为了避免误解,附录中给出了长度方向、横向和轴向的详细图示定义。4.6钢锭:经过模铸工艺生产的半成品钢材。4.7钢坯:经过连铸工艺生产出来的半成品钢材。5对供应商的基本要求5.1供应商资质收到项目公司的合同/订单,要对特定产品进行交货的公司就是供应商。供应商在其组织内部及签订合同的工作中,对相关的生产工艺、质量、检验负有全部责任(供应商具有的与本标准一致的一个质量保证体系决不免除供应商对所供货物的任何责任)。—166—供应商必须得到项目公司的认可(有特殊要求时还要得到相应主机供应商及授权机构的资质认可/认证)。5.2供应商质量管理体系5.2.1一般要求:1)根据ISO9001或其他相应标准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充分、有效的运行;2)取得相关认证机构ISO9001认证证书;3)保证在自己的组织内部满足本标准中的要求;4)保证在合作单位内满足本标准中的要求;5)要保证各车间熟悉本标准要求。车间包括锻造、热处理、机加工。5.2.2锻造车间:供应商要确保锻造车间符合ISO9001的认证。5.2.3机加工车间:供应商要确保机加工车间具有质量保证体系。5.3人员资质5.3.1质量责任人供货商将指定部门质量责任人,部门质量责任人要:1)认真学习本标准,熟悉本标准的各项要求;2)确保质量检验中每一个环节的正确执行;3)确保在任务执行者中至少有一人具有相应人员的资质证,是按照指定的相关工艺和操作步骤进行操作的;操作者的技术要足够熟—167—练,能够按要求的工作任务正确完成和管理;4)保证所用的工艺步骤正确执行,同时让操作者签字;5)如果需要,有权停止生产;6)确保所需的无损检测规范的编制和正确地贯彻执行;7)确保把无损检验规范、检测方法和操作步骤提供给项目公司或相关部门无损检测人员及其有关人员;8)保证对无损检测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考试,具有无损检测II级及以上证书;9)保证在有关的检测方式中有一位具有III级证书的人员,对无损检测人员的工作连续进行评估和审核。审核的最大时间间隔为半年;10)确保设备标定的指导文件正确执行,确认出具的设备标定证书符合相关文件要求。5.3.2无损检测人员部门质量责任人要确保执行产品超声波检验和磁粉检验人员资质满足下列资格证书体系:1)根据检测方法、相应标准取得相关权威单位的资格证书;2)相应的检测工作由持证人员完成,由具有II级或III级证书的人员对检测进行评估和出具报告。5.3.3其他检验人员部门责任人在制造过程中对检验负责,保证检验员充分了解相关的检验程序、合格标准并有出具报告的资格。—168—5.4设备5.4.1生产设备的校验与标定部门责任人要保证:1)设备的加工能力满足相关产品特性的要求;2)有文件化的设备管理规范,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生产和测量设备都要经过符合规范并经过权威部门的校验与标定,以保证满足相关产品特性的要求;3)对关键大、精、稀设备要有日常预防性维护保养制度并严格执行。5.4.2无损检测设备的校验与标定部门责任人要保证无损检测设备按相关标准由权威部门进行校验和标定。6生产准备项目公司要求供应商在每个定单/合同产品生产前提供下列文件1)质量计划2)生产计划3)运输计划4)工艺规程5)热处理规范6)主要原材料名称规格及供应商名称7)主要操作工名单及资质证明8)无损检验人员名单及资质证明—169—9)无损检验规范10)材料转换(如果有)11)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织机构图6.1合同和设计的评审部门责任人要保证:1)在工作开始之前,对本标准、合同/订单、图纸及其它文件进行评审,以便保证能够充分了解所进行的工作;2)确认在生产过程中为保证产品质量需要执行的质量检验工作细则并且以文件形式给出;3)确认在制造过程中需要出具检验报告的具体内容。6.2质量计划(生产和检验计划)要求供应商制订生产和检验计划,给出生产和检验工艺的详细说明。生产和检验计划至少应该包括如下内容:1)适用范围2)引用的文件3)材料要求(化学成分)4)机械性能(拉伸强度、冲击性能、试样的位置)5)制造顺序,如锻造、热加工、热处理、破坏性检验、金相检验、无损检测和机加工等6)打标记和装运7)交工文件(证书和报告)6.3制造过程中质量检验活动的执行文件—170—6.3.1一般规定部门责任人要保证在评审和设计阶段确认的质量检验工作,要在制造过程中得以贯彻执行,即1)如何执行检验工作2)对所需要确认的产品性能,需要进行哪些检验工作3)在生产过程的什么地方进行检验4)检验的范围5)如何记录检验的结果6.3.2无损检测6.3.2.1无损检测规范/指导书根据本标准和有关文件要求,编制外观检验、磁粉检验和超声波检验的规范/指导书。规范/指导书要书面送到具有II级证书的操作人员手中。程序至少要包括下列内容:1)适用范围2)引用标准3)人员资质要求4)检验的范围5)设备6)检测工艺7)扫描顺序(扫描计划)8)缺陷的评估9)合格标准—171—10)报告内容6.3.2.2无损检测的记录无损检测需要记录下列内容:检验方法检验的零件和部件记录表的名称描述细节见相应附件尺寸检验法兰尺寸检验记录表外观检验法兰外观检验报告磁粉检验法兰磁粉检验报告超声波检验锻件超声波检验记录和报告每个报告表仅能描述一个特定产品的检验结果。该报告由有相关资质的人员签名。7钢锻件制造7.1材料锻件用钢采用炉外精炼、真空脱气钢锭,不允许使用连铸板坯或其它未经项目公司同意的原材料。法兰所选材料应符合GB/T1591Q345D、E之各项规定或符合EN10025-3S355J2+N、S355NL之各项规定。或在产品图中规定的用于加工锻件的钢材牌号和质量等级(所选材料应满足最终产品Z25性能要求;或设计要求的Z向性能要求。此要求应在订货时向原材料供应商说明。)材料必须满足本标准中规定的法规、标准的要求和本标准中的附加要求。如果法规、标准的要求和本标准中的要求不一致,则以本标准中的要求为准。7.1.1化学成分—172—钢水和产品分析的化学成分必须与指定标准、钢号中的值一致,还必须满足表2中的附加要求。表2化学成分附加要求标准钢号公称产品厚度t钢水化验得到的最大碳当量CEV1产品分析得到的最大碳当量CEV1钢水化验的规定极限与产品分析的允差EN10025-2S355J2+N0t≤2500.41%0.43%EN10025-2EN10025-3S355NL0t≤2500.41%0.43%EN10025-3GB/1591Q345D0t≤2500.41%0.43%GB/1591GB/1591Q345E0t≤2500.41%0.43%GB/1591注:公称产品厚度大于250mm,最大碳当量与表2同。碳当量(CEV):材料最大碳当量(CEV)由下列公式计算:CEV=C+Mn/6+(Cr+Mo+V)/5+(Ni+Cu)/15对Z向性能有要求时,其化学成分和相应的机械性能应符合GB5313标准规定。为避免带状组织发生应注意控制某些合金元素的含量。7.1.2拉伸性能试样试验得到的抗拉强度必须符合标准中规定的值,还必须满足表3中的附加要求。表3拉伸性能标准钢号公称产品厚度t(mm)抗拉强度(N/mm2)屈服强度(N/mm2)延伸率(%)改善的变形性能ENS355J2+N0t≤63470-63035522Z25-EN10164—173—10025-263t≤150470-63032522150t≤250470-63029522EN10025-3S355NL0t≤63470-63035522Z25-EN1016463t≤150470-63032522150t≤250470-63029522GB/1591Q345D0t≤63470-63034522GB/T531363t≤150470-63031522150t≤250470-63029522GB/1591Q345E0t≤63470-63034522GB/T531363t≤150470-63031522150t≤250470-63029522注:1.必须符合订货中标注在图纸上的对产品最终的更严格的要求。2.厚度大于250mm的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