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年度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使用情况编制说明2014年按职工工资总额1.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639319.6元。公司按照《关于印发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财建[2006]317号)有关要求,规范提取与使用管理,切实保证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足额提取及合理使用,保证经费专项用于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的教育和培训,严禁挪作他用。1、切实执行《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2]16号)中关于“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的规定,足额提取职工教育培训经费。2、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1990年第1号令),工资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六个部分组成。企业应按规定提取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并按照计税工资总额和税法规定提取比例的标准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当年结余可结转到下一年度继续使用。3、企业的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提取、列支与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和税收制度的规定。4、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必须专款专用,面向全体职工开展教育培训,特别是要加强各类高技能人才的培养。5、2014年教育培训经费实际发生663930.34元,100%用于一线职工,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列支范围主要包括:1)上岗和转岗培训2)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3)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4)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5)特种作业人员培训6)企业组织的职工外送培训的经费支出7)职工参加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8)职工岗位自学成才奖励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