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1安徽省利用外资评价暂行办法为了更加积极有效利用外资,以引进先进技术、先进管理和海外智力为重点,着力提高全省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利用外资评价办法”,从2007年起试行。一、指标体系利用外资评价办法从利用外资规模速度、结构质量、对经济社会贡献和工作成效四方面对各市利用外资工作进行评价。评价办法中各项指标的权重将根据我省经济发展现状和利用外资工作的实际情况适时加以动态调整。基本指标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内容权重内容(单位)权重1、外资规模速度指标501.1外商直接投资301.2外商直接投资增幅151.3对外借款31.4外商其他投资22、外资结构质量指标382.1新批世界500强或行业龙头企业投资项目数82.2新批合同外资500万美元以上大项目或合同外资增资100万美元以上增资项目数82.3新批合同外资82.4外商认缴出资额比重822.5新批鼓励类外资项目、新批“861”项目或新批研发中心数63、外资对经济社会贡献指标83.1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23.2涉外税收比重23.3进出口额比重23.4从业人员数比重24、工作成效指标44.1外资统计、年检工作成效24.2重大招商活动组织工作成效2二、指标解释1、外资规模速度指标:包括外商直接投资及增幅、对外借款和外商其他投资4个评价指标。1.1、外商直接投资:包括注册合同外资、投资总额内外方股东贷款、外商股权溢价、境内外商投资企业再投资的外方所占比例、外地迁入的外商投资企业外方实际出资、外商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境外上市企业单个外国投资者10%以上股权。1.2、外商直接投资增幅:(本年外商直接投资-上年外商直接投资)/上年外商直接投资*100%。1.3、对外借款:包括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和外国商业银行贷款。1.4外商其他投资:包括对外发行股票、国际租赁和加工装配。2、外资结构质量指标:包括新批世界500强或行业龙头企业投资项目个数、新批合同外资500万美元以上外资大项目个数、3新批合同外资、外商认缴出资额比重和新批鼓励类外资项目个数5个评价指标。2.1、新批世界500强、行业龙头企业投资项目个数:该指标反映外资来源的结构,体现了外资进入的牵动效应。行业龙头企业指的是列入该行业排行榜的企业。以项目首期资金到位后予以认定。2.2、新批合同外资500万美元以上外资大项目个数:该指标包括新批合同外资500万美元以上外资大项目和合同外资增资100万美元以上增资项目,反映的是项目的规模和企业的发展,一定程度上体现了项目的质量和带动效应。以项目首期资金到位后予以认定。2.3、新批合同外资:该指标反映的是利用外资持续增长的后劲。以项目首期资金到位后予以认定。2.4、外商认缴出资额比重:外商投资企业外方认缴出资额占全市外商直接投资比重。该指标反映外商投资企业外方资本金到位情况。以项目首期资金到位后予以认定。2.5、新批鼓励类外资项目个数:该指标包括新批鼓励类外资项目、“861”项目和新批研发中心。反映外资产业投向,目的在于尽量引导外资投向现代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和环保产业。以项目首期资金到位后予以认定。3、外资对经济社会的贡献指标:主要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全社4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涉外税收比重、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额比重、外商投资企业从业人数比重4个评价指标。3.1、外商投资企业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实际利用外资总量占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反映外资流入对当地固定资产投资的贡献。3.2、涉外税收比重:外商投资企业税收占全市财政收入比重。外商投资企业向政府缴纳的税金(含附加费)是政府直接受益的重要体现,是衡量利用外资对当地政府财政收入贡献的重要指标。3.3、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额比重: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额占全市进出口总额的比重。此项指标主要反映外商投资企业对当地扩大进出口的贡献。3.4、外商投资企业从业人员数比重:外商投资企业从业人员数占全市从业人员数的比重。此项指标主要反映外商投资企业实际就业效果。4、外资工作成效指标:主要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资统计、年检工作成效,企业设立审批工作成效以及重大招商活动组织工作成效3个评价指标。4.1、外资统计、年检工作成效:从外资统计数据报送的及时性、准确性,外资年检工作成效等方面考核。4.2重大招商活动组织工作成效:从国家或省政府主办的重大招商活动中项目报送、签约项目个数及履约率等方面考核。5三、计算方法1、指标体系总分100分,其中外资规模速度权数50分,结构质量权数38分、经济社会贡献权数8分、工作成效权数4分。2、综合分值为各类指标分值之和。3、指标分值计算指标值:Zi=[(Xi-Ximin)/(Ximax-Ximin)]*bi总指数:Z=ΣZii:表示该指标体系内第i项指标;Xi:表示该市i指标的实际值;Ximin:表示参与评价的各市i指标的最小值;Ximax:表示参与评价的各市i指标的最大值;bi:表示该指标的权数;Zi:表示该市的单项指标得分;Z:表示该市的总指数得分。四、组织实施1.评价工作由省商务厅负责组织实施。2.各市应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做好评价的各项基础性工作,准确填报各项数据,于每年3月1日前报送。对各县(市)利用外资的评价依据此办法执行。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将以综合评价得分为依据实施全省利用外资奖励办法。3.凡未填数据的指标,一律不得分,逾期未报数据的一律取6消当年考评资格。4.省商务厅会同省财政厅对各市上报数据的真实性予以审核,对评价结果予以发布,并建议省政府予以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