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山西省长治到临汾高速公路(以下简称“长临高速”)建设项目顺利实施,保证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费用落实到位和专款专用,切实改善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认真贯彻“预防为主”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2007年第1号令)和2012年2月财政部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下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及《山西省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山西路桥集团长临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临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长临高速安全生产费用管理遵循规范计取,合理计划,计量支付,确保需要的原则。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明确使用、管理的程序、职责和权限,确保安全生产费用专款专用,并在财务管理中单列出安全生产费用清单备查。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长临高速公路建设的长临公司、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第三章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第四条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与《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结合长临高速实际情况,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范围使用:-2-(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1、安全标志主要指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出入口、便道(通道)口、路线交叉口、桥隧孔洞口、基坑边沿及高空作业临空临边处、爆破物及危险物品存放处、大型拌和站(场)、大型施工机械设备等设置的各类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和指示标志。2、警示灯具主要指施工单位在各种施工机械设备、大型构造物、夜间施工作业区、特殊路段等设置的各种警示灯具。3、防护栏杆主要指施工单位在桥涵工程、路基及其防护工程等作业区段内,为防止物体、人员坠落而在临空、临边处设置的各种安全防护栏杆。如高空作业平台护栏、人行过道安全护栏、围堰周边护栏、桥涵各类基坑周边护栏等。4、防护围栏、围挡主要指施工单位在需要防护的封闭、半封闭施工现场采取的各种安全防护隔离措施。如在桥梁钻孔桩施工中泥浆池周边设置的防护围挡隔离栅、路线交叉施工中设置的移动式防护围栏、活动式警戒隔离栏、水泥墩钢管护栏、钢丝网围栏、水马隔离墩、警戒隔离绳、管线基坑施工现场的彩钢板封闭围挡、张拉设备施工现场的钢板式围挡、临时用电设施周边防护围栏等。5、安全通道主要指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为保障人员正常作业、运送材料、设备-3-而设置的内部安全通道。如桥梁施工中的固定式人行爬梯、人行扶梯、带密目式安全网的人行转梯、临空安全过道、施工猫道、消防通道等。6、安全防护网主要指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设置的各类安全防护网。如在高空作业平台四周设置的钢丝密目网、防坠安全网,在特殊地质路段施工设置的普通落石阻拦网、加强型排架阻栏网等。7、隧道逃生管道、救生管道主要指施工单位在隧道及孔洞开挖过程中设置的保障人员生命安全的防护设施。如在隧道掘进现场设置的人员应急逃生管道、送水送气救生管道等。8、有毒有害气体监测仪主要指施工单位在隧道及孔洞施工现场设置的各种监测仪器。如瓦斯检测仪、粉尘监测仪等。9、民爆物品现场储存使用安全防护设备主要指施工单位在施工作业现场储存、运输、使用设置的安全防护装备。如爆炸物品专用储存箱等。10、供配电及临时用电安全保护设施主要指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供配电及临时用电等高压、低压供电线路、变压器、配电箱周边的安全防护设施,如避雷针、接地保护、触电保护装置等。11、其他临时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指未包括在以上范围之内,经长临公司、监理单位认可应列入的其他安全设施设备。-4-12、以下项目不能列入本项使用范围内:1.建设项目“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2.属于项目施工工艺要求的,按正常施工作业所设置的基坑围护、防失稳支撑、支架、安全用电等设备费用;3.工地临时办公、宿舍、食堂等现场建筑设施为达到有关质量安全标准要求所需费用;4.驻地、边施工边通车旧路改造工程等施工现场与外界的隔离、围挡设施费用;5.由第三方责任损坏和非正常损耗的;6.其他由长临公司或监理单位认定的不属于安全设施设备完善、改造和维护的。(二)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1、消防器材设备主要指在施工现场配备的消防水泵、消火栓、灭火器、灭火弹、消防桶、消防砂、消防锹等小型消防器材和消防设备。2、应急救援器材设备主要指在施工现场配备的急救药品、急救药箱、空气呼吸器、过滤式自救器、担架、防毒面具、救援梯、救援绳、铁锹、洋镐、铁铲、千斤顶等小型应急救援器材,对讲机、声光信号、直通电话、应急电源、应急灯具等应急设备。3、其他应急物资主要指用于防汛、防坍塌、防滑坡、防落石等而储备在施工现场的各种物资,如防汛沙袋、救生衣、救生圈、应急食品等物资。-5-4、应急预案主要指依据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省交通运输厅《山西省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长临公司制定的本工程项目总体应急预案要求,施工单位结合工程特点、施工工艺、地质、水文和气候等实际情况,编制的本合同段总体应急预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应急预案等。5、应急演练主要指施工单位模拟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如隧道坍塌、边坡失稳、架桥机倾斜、人员触电等),按照应急预案所规定的职责和程序,执行应急响应任务的训练活动。(三)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1、重大危险源评估(1)高危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主要指施工单位依据交通运输部《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指南》和《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项目高危工程施工安全强制性要求》等要求,对隧道、大型石方爆破、高边坡、特殊结构桥梁、大跨径桥梁、高墩桥梁、深水桥梁等工程进行的施工安全风险评估。(2)其他重大危险源评估指未包含在上述条款内的,由长临公司和监理单位认定的其他重大危险源评估。如工程施工下穿上跨铁路、水利、危险品等设施场所的专项安全风险评估活动。2、重大危险源监控设施设备主要指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的实时监控、动态监-6-控及预警预报活动所采用的各种设施设备。如在隧道施工中设置的视频摄像监控系统(含传感器、摄像头、实时图像数据采集系统、互联网传输设备等)和人员定位系统等。3、重大事故隐患评估、监控主要指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项作业活动、环境、施工设备、危险物品等所潜在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进行的排查、辨识、分析、建档、监控活动,聘请有关专家或相关安全专业机构对事故隐患进行评估,确定事故隐患的等级,论证事故隐患整改方案的可行性,制定事故隐患整改的技术措施和应急方案。4、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主要指施工单位按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申报、挂牌督办制度,根据批准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方案,进行的各项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整改与落实活动。整改所涉及的安全生产费用应计入其它相应细目中,不在本项中计列。5、以下项目不能列入本项使用范围内:1.因施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的相关规定而发生起火、爆炸、中毒、坍塌等所发生的救援、整改及善后处理等费用;2.监管部门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违规行为的处罚罚款;3.高边坡、高路堤的稳定观测、现浇桥梁施工监控、隧道施工监控量测、超前地质预报和“第三方”检测等费用。(四)安全生产检查、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1、日常安全生产检查-7-主要指施工单位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进行的日常检查活动。2、安全生产专项施工方案评估主要指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对各类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编制安全生产专项施工方案,并聘请有关专家或相关安全专业机构进行评审等活动。3、安全生产技术咨询主要指施工单位聘请有关专家或相关安全专业机构对施工中的安全生产专项技术措施等进行的咨询活动。4、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主要指施工单位按照交通运输部主管部门要求,组织开展的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活动。(五)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1、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主要指施工单位按照职业健康管理的相关规定,在施工现场必须给作业人员配备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绳、安全带、手套、绝缘手套、绝缘鞋、雨鞋、劳保工作服、口罩、防毒面具、防护镜、防护药膏等安全防护用品。2、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更新主要指施工单位对现场作业人员配备的安全防护用品在正常损耗之后进行的必要的补充,更新的防护用品同上述条款。3、以下项目不能列入本项使用范围内:(1)施工单位为参建施工人员办理的建筑施工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个人意外伤害保险、职工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农民工工伤保险-8-等各种保险费用,为职工提供的体检费用、职业病防治费用等医疗费用;(2)施工单位为现场作业人员提供的防寒、防暑物品等;(3)其他由长临公司、监理单位认定的不属于施工现场作业人员个人配备和更新的安全防护用品。(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1、安全生产宣传主要指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购置编印各种安全生产书籍、刊物、影像资料、条幅标语等安全生产宣传支出,举办各种安全生产图片展览和安全知识竞赛、技能竞赛、巡回演讲宣传活动等。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主要指施工单位按照工程施工进展情况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的各级安全技术交底,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的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类安全宣贯教育,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和安全生产技能培训等。(七)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主要是指施工单位为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所采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设备进行推广应用所发生的费用。如贯彻实施《山西省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检查评价规程》(DB14/T666-2012)所发生的宣贯培训、信息化建设及维护等费用。相关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研究、开发等前期费用不在安全生产费用中计列。(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9-1、特种设备检测检验主要指施工单位委托法定检测检验机构在施工现场对进场特种设备进行的安全性能检测检验活动,如对施工现场的各种架桥机、龙门吊、轨道平车、建筑塔吊、汽车式起重机、自动升降机、施工电梯、压力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压力阀等进行的各种检测检验等。2、安全设施设备检测检验主要指施工单位委托相关检测检验机构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性能检测检验活动,如对施工现场的临时安全防护设施、满堂式支架、移动模架、现浇挂篮、脚手架、避雷针、限位器、气压计等进行的安全性能检测检验等。(九)其它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1、安全生产专项活动主要指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贯彻实施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活动建立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发生的费用,如“平安文明工地”达标考核、施工企业标准化达标考核等安全生产专项活动。2、其他安全生产费用主要指未包含以上范围之内,由施工单位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经监理单位和长临公司认定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其他安全生产费用。第四章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管理第五条费用管理(一)工程项目开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安全生产费用总体使用计划(见附表A),监理单位应对总体使用计划提出审查意见,施工单位根据审核意见修改完善总体使用计划,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报长临公司备-10-案。(二)工程项目开工后,施工单位应参照附表A格式每月25号编制次月安全生产费用月度使用计划,经监理单位审查确认后报长临公司备案。(三)施工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填报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台账(见附表B),并在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安全生产费用,进行专户核算。安全生产费用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或挤占。用于安全的物资设施要建立入库、出库台账,做到账物相符,入库、出库、使用记录台账一一对应,保证安全生产物资、设施真正用于安全防范、文明施工,确保工程安全。(四)监理单位要建立安全生产费用监理办法,督促检查施工单位落实总体、月度使用计划,审查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核实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作业人员防护用品投入情况。(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