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制度经济学第一章绪论名词解释新制度经济学:是以经济学方法研究制度的构成、运行、演进及其影响的经济学。机会主义行为:是指人具有随机应变、投机取巧、为自己谋取更大利益的行为。不完全理论理性:诺思认为,人的理性不完全的含义:一是环境是复杂的,在经济活动交易中,人们面临的是一个复杂的、不确定的世界,而且交易越多,不确定性就越大,信息也就越不完全。二是人对环境的计算能力和认识能力是有限的,人不可能无所不知。单选BBBCDCB简答题1、新制度经济学是怎样产生的?1937年科斯的《企业的性质》一文首次“发现”了交易费用,为新制度经济学的产生奠定了坚实的基础。1960年科斯的《社会成本问题》一文提出了著名的“科斯定理”,揭示了制度对资源配置的重要意义,标志着新制度经济学的形成。2、新制度经济学研究对象是什么?NIE是以经济学方法研究制度的构成、运行、演进及其影响的经济学。(1)NIE对制度的构成、运行、演进及其影响的研究所使用的是“经济学”方法。(2)NIE重点研究的是“制度的构成、运行、演进及其影响”。NIE不仅要对所有制度的构成、运行、演进及其影响的共性进行深入的研究,而且十分关注经济生活中对经济绩效至关重要的一些具体制度(如产权、契约、企业、国家等)的构成、运行、演进及其影响。5、新制度经济学对新古典经济学关于人的行为假设有何修证和扩展?(1)对经济人假设的扩展——人既有利己主义的一面,也有利他主义的一面(2)从合理利己到机会主义行为及诚信假设的提出(3)从完全理性到不完全理性的行为假设7、新制度经济学与新古典经济学有什么联系?A新制度经济学坚持新古典经济学个人理性主义前提下的均衡分析框架,坚持偏好、技术、禀赋三大结构,坚持完全竞争的工具性假设。B引入交易成本范畴,拓展新古典经济学的分析框架。C运用传统的成本—收益分析方法对经济制度作局不能均衡分析和比较静态分析,以效率为标准,解释制度产生的原因及其变迁根据。概括为:新制度经济学利用新古典经济学的理论和方法去分析制度问题,但是这种利用并不是一种简单的、照搬式的应用,而是一种修正、有发展的运用。威廉姆森指出:“新制度经济学家认为,他们正在做的乃是对常规分析的补充,而不是对它的取代”。8、新制度经济学与旧制度经济学是什么关系?差别:价值判断标准不一样、研究对象的把握不同、对新古典经济学的态度不同、在理论一般性方面的区别创新:分析方法上的创新、理论体系上的创新、基本理论范畴上的创新、研究领域方面的创新关系:新制度与旧制度经济学是两种完全不同的研究纲领,有着各不同的硬核和保护带,他们之间不存在“修正”关系。虽然新制度经济学与旧制度经济学有着相同的研究对象——人类社会的制度及其变迁,但它不是在旧制度经济学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第二章交易费用理论一、名词解释交易:交易是人类经济活动的基本单位,是制度经济学的最小单位。交易不是“交货”意义上的“物品的交换”,而是以财产权利为对象,是人与人之间对自然物的权利的出让和取得关系,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作为人类经济活动的基本单位,本身含有“冲突、依存和秩序”三项原则,实质上是人类交易关系的三个基本特征。交易费用:交易费用,就是在法律意义上和有形的意义上的转移发生时所产生的各种金钱的和非金钱的代价。交易费用的外延由市场型交易费用、管理型交易费用和政治型交易费用三类构成,或者由制度交易费用和给定制度条件下交易的费用两类构成。(管理型交易费用:即组织内部的交易费用。包括1、设立、维持或改变组织设计的费用;2、组织运行的费用。政治型交易费用:即集体行动提供公共物品所产生的费用。包括1、设立、维持和改变一个体制中的正式与非正式政治组织的费用;2、政体运行的费用。)制度交易费用:略资产专用型:资产专用性是指“在不牺牲生产价值的条件下,资产可用于不同用途和由不同使用者利用的程度。它与沉入成本概念有关。”二、单选CBACCBA简答1、康芒斯对交易的论述有哪些内容?把交易作为比较严格的经济范畴建立起来并做了明确界定和分类的是制度经济学家康芒斯。他认为经济关系的本质是交易,他定义了交易的内涵,分析了交易活动的具体类型和形式。交易是人类经济活动的基本单位,是制度经济学的最小单位。交易不是“交货”意义上的“物品的交换”,而是以财产权利为对象,是人与人之间对自然物的权利的出让和取得关系,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作为人类经济活动的基本单位,本身含有“冲突、依存和秩序”三项原则,实质上是人类交易关系的三个基本特征。交易的类型:买卖的交易,即法律上平等和自由的人们之间自愿的买卖关系。管理的交易,是一种以财富的生产为目的的交易。限额的交易,也是一种上级对下级的关系,在限额的交易里,上级是一个集体的上级。2、决定交易费用的因素威廉姆森的分析威廉姆森是从资源的“转移”在有形的意义上发生的角度来理解交易的,这种转移意义上的交易既发生在市场间,也发生在企业内。威廉姆森认为,交易费用主要包括两种,即合同签订之前的事前交易费用和签订合同之后的事后交易费用。对于交易费用的决定因素,威廉姆森主要是从人的因素、与特定交易有关的因素以及交易的市场环境因素三个方面来进行分析的。在威廉姆森看来,对交易成本起决定作用的六种因素并不具有相同的重要性。他特别强调了有限理性、机会主义和资产专用性这三种因素对交易成本的决定性作用,其中又以机会主义最为根本诺思的分析诺思认为,交易费用包括市场型交易费用、管理型交易费用和政治型交易费用。诺思并没有对这三种交易费用的决定因素进行全面的分析,而主要是分析了市场型交易费用的决定因素。对市场型交易费用的决定因素,诺思主要从商品的多维属性和特征、信息不对称与人的机会主义动机、交易的人格化特征等方面进行了分析。区分交易费用上升的因素与决定因素威廉姆斯和诺思对交易费用的决定因素的分析,其实只能说明交易费用上升的原因,并不能说明交易费用的产生。即使假设交易者具有完全理性,没有机会主义行为,也没有不确定性,商品和劳务的属性单一,交易是简单的人格化交易,人们为完成交易仍然需要付出代价。要揭示交易费用的产生原因,需要在认识到交易具有稀缺性的基础上,从交易主体、交易环境和交易客体三个方面及其相互关系上来说明。首先,交易主体因素。其次,交易环境因素。最后,交易客体因素。有关交易费用产生原因和决定因素的既有研究仍然存在一定的不足。每一种交易都有其不同于其它交易的特殊性,这种特殊性决定了不能把市场型交易费用的决定因素完全套用到其它交易类型的分析上。有关管理型交易、政治型交易和制度交易的交易费用决定因素的深入研究仍然是亟待解决的课题。第四章产权理论名词解释产权:产权的直接内容是人对财产的一种行为权利,而这种行为权利又体现了人们之间在财产的基础上形成的相互认可的关系。这就是产权的本质特征。产权清晰:所谓产权清晰,指的是不同产权主体之间产权权属关系的清晰。即不同产权主体之间有清晰的产权界限存在,可以分清楚谁对某项财产拥有产权以及拥有何种形式的产权和拥有多大份额的产权。产权残缺:产权残缺是指对一种物品、资产或资源的控制权与收益权相分离的现象。单选ACBDADB简答题1、产权的权利构成包含哪些基本因素?对产权权利构成的基本因素,也存在不同的观点。这里主要包括“三要素说”和“四要素说”。张五常和埃格特森坚持产权权利构成的“三要素说”。他们认为,产权权利主要由使用权、收入享受权和自由转让权三种权利构成。张五常:私有产权是一种结构,主要是由三种权利组合的,即私人使用权、收入享受权和自由转让权。私有产权中,所有权不重要。①私人的使用权是指有权私人使用,但可以不私用。重点是有权决定由谁使用和怎样使用。另外一个重点,是这使用权的范围一定是有约束、有限制的。没有用途的约束或上限,他人的权利不能受到保障,私有产权就不能在社会中成立了。②有私人使用权的资产必须有私有的收入权或租值,否则在竞争下资产的使用会有非私产或公共产的效果,出现租值消散(rentdissipation)。③有私人使用权与收入权,不一定有私人转让权。埃格特森:第一是使用一项资产的权利——使用者权利,即规定某个人对资产的潜在使用是合法的,包括改变甚或销毁这项资产的权利。第二是从资产中获取收入以及与他人订立契约的权利。第三是永久转让有关资产所有权的权利,即让渡或出卖一种资产。国内学者:对产权权利构成的基本因素,国内学者大多坚持“四要素说”,即认为除了上述三种权利外,所有权也是产权权利构成的重要因素。如黄少安和刘诗白等就持这种观点。当然,即使是产权权利构成的“四要素说”,也存在差别。如黄少安认为构成产权权利的四要素是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使用权,而刘诗白则认为构成产权权利的四要素是所有权、占有权、收益权和处置权。2、如何认识产权的激励与约束功能?产权的内容包括权能和利益两个方面,任何一个主体,有了属于他的产权,不仅意味着他有权做什么,而且界定了他得到了相应的利益,或者有了获取相应利益的稳定的依据或条件。这样,其行为就有利益刺激或激励。有效的激励就是充分调动主体的积极性,使其行为的收益或收益预期与其活动的数量和质量,或者说与其努力程度一致。产权的激励功能就是保证这种基本一致。界定了产权就能使产权主体为了自己的相应利益而努力行使产权权能。确定产权并不是单纯地赋予权力、承担责任,而是责、权、利一体的确定。现代公司的经理们为什么有努力从事经营管理的积极性,因为他掌握经营权,股东们将经营性产权分解出来委托给他了,这种产权使他有管理公司的权力和责任,同时,也有收益。经营权的行使状态即经营绩效的好坏与他自己的效用密切相关。假设公司经理没有经营性产权,或者说,只有管理的权力,却没有相应的利益或利益预期,他就不可能积极地为公司经营而努力,至少这种努力不会持久。所以,产权的界定可以起到稳定而长久的激励作用。约束和激励,对于经济活动主体来说,可以说是相互联系的两个方面的力量。甚至从某种意义上说,约束也是一种反面的激励。当然,约束和激励虽然都是作用于主体的力,却是两种不同的力,作用方式和方向都有所不同。激励对主体来说,是一种诱致性、吸引性的力,调动其某方面的积极性,鼓励他做什么或做得更多更好。而约束却是一种逆向的、限制性的力,是抑制其某方面的积极性,阻止或限制他做什么,或者使之不要做过头。3、如何认识产权安排效率比较的标准及影响产权安排效率的因素?在西方经济学中,对效率进行评价主要有两个标准:一个是作为资源配置效率评价标准的帕雷托最优,另一个是作为微观企业生产效率评价标准的投入产出比。产权安排的效率就是产权制度安排成本与其效用或收益的比。由于产权安排总是作为一套约束和保护个人行为的规则而存在,其作用或效用就每个人来说都一样——使自己的交易行为受到保护、认可和约束。故可以说产权安排的效率矛盾的效用一方是既定的,那么,效率评价就可以从成本方面进行,而成本正是可以计量和比较的。特定产权安排的成本一般由两大类组成:一是制度本身的成本。一项产权制度能够存在并运转,必须对产权进行必要的界定、划分、保护、监督,要一定的规则和机构作为保证。为此所花费的成本就构成制度本身的成本。二是在特定产权安排下人们从事经济活动即交易所花费的成本。影响产权安排成本的因素也就是影响产权安排效率的因素,降低产权安排的成本也就是提高产权安排的效率。第一,通过划分产权,明确不同产权主体的权利、责任边界,使权利与责任对称,从而建立起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减少交易成本。第二,适时地排解产权纠纷,重新界定产权,使外部性(收益和损害)内在化从而减少外在成本。第三,建立有效的产权制度使产权边界清晰,主体定位明确,产权交易的客体和主体都规范化和显性化,交易环境的透明化增加,从而降低交易信息费用。第四,赋予产权制度的开放性,使不同的制度之间可以转化,从而使人们能比较自如地选择交易成本较低的交易方式。显然,产权安排效率比较的直接标准是交易费用的高低。但由于产权安排的交易费用无法直接观测,我们可以通过观察影响交易费用高低的因素来判断一种产权安排的效率。一般来说,产权界定清晰、激励约束强、外部性较好地内部化、产权能够自由转让的产权安排往往交易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