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图设计交底管理实施办法(草案)施工图设计交底是施工准备工作的重要环节。为使建业住宅集团(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的所有开发管理人员掌握工程内容,切实负起对工程监督管理的职责,使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准确地按图施工,在工程开工前认真做好施工图设计交底工作,特制定本办法。第一条集团所有工程必须认真做好施工图的设计交底工作。在同一个建设小区内采用相同的施工图由同一施工单位施工时,可以进行一次设计交底,不必重复。第二条施工图的设计交底工作一般应在开工前完成。对急于开工的工程,可先做基础图的设计交底,然后再做+0.000以上施工图的设计交底。第三条在施工图设计交底前,子公司需汇总各方的审图意见,为施工图的设计交底做好准备。第四条施工图的设计交底,由子公司的总工程师组织,并邀请监理公司参加,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与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共同商定。涉及到需集团有关部门参加的,需提前通知。第五条子公司应认真做好设计交底会议纪要。对提出的一般性问题,应在交底会上办理文字洽商;对文字洽商不能表达清楚的问题,应办理设计洽商变更图;对于未能解决的问题,由会议主持人组织落实。会议纪要由主持人负责编写并保存。设计洽商变更图要求设计院按八套施工图下发,需加晒的图纸份数由子公司决定。第六条子公司如不执行本办法而出现问题的,子公司负完全责任。第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第八条本办法由集团设计工程中心负责解释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