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FFER奥孚教育2013年7月OFFER奥孚教育模块二:教育法律法规OFFER奥孚教育•教育观儿童观教师观职业理念•教育教师幼儿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职业行为职业道德规范•文化科技文学文化素养•阅读理解信息处理逻辑思维写作基本能力OFFER奥孚教育幼儿教育相关法律法规教师的权利和义务幼儿保护OFFER奥孚教育1、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了解国家主要的教育法律法规了解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的相关内容了解《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相关内容考纲解读:OFFER奥孚教育2.教师权利和义务熟悉教师的权利和义务,熟悉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所规范的教师教育行为,依法从教。依据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分析评价幼儿教学实践中的实际问题。考纲解读:OFFER奥孚教育3.幼儿保护熟悉幼儿权利保护的相关教育法规,保护幼儿的合法权利。依据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分析评价幼儿教育工作中幼儿权利保护等实际问题。考纲解读:OFFER奥孚教育第一章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第一节教育法律法规导论讨论:1、你知道哪些教育法律法规?2、什么是教育法律法规?由谁制定?为什么制定?3、教育法律法规有什么用?(以交通法规为例)OFFER奥孚教育第一章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第一节教育法律法规导论定义:教育法规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为调整教育与经济、社会、政治的关系,调整教育内部各个环节的关系而制定和发布的教育法律(基本法律和法律)、法令、条例、规程、制度等规范文件的总称。OFFER奥孚教育第一章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第一节教育法律法规导论一、教育法律法规的作用1、指引作用反映教育的价值取向和政策引导2、评价作用强制性的行为标准3、教育作用认识提高、行为改进4、保障作用依法执教;保护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权利OFFER奥孚教育第一节教育法律法规导论二、教育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层级形式制定机构《宪法》中关于教育的条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层次教育基本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层次教育单行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层次教育行政法规国务院第四层次地方性教育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或其常委会第五层次教育规章部门教育规章教育部或国务院部委政府教育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OFFER奥孚教育第一节教育法律法规导论二、现行教育法律法规我国现行的教育法律体系是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建立的。1982年《宪法》就国家对教育事业的基本政策、公民受教育的基本权利做了原则规定。1980年至今9部教育专题法律,构成我国现行教育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学位条例》、《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国务院先后10余部教育专题行政法规《幼儿园管理条例》、《教师资格条例》、《义务教育实施细则》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发布了近200多项部门规定《幼儿园工作规程》OFFER奥孚教育第一章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提问:1、制定机构?制定依据?2、公布时间?施行时间?3、适用范围?4、我国教育性质是什么?5、我国教育方针,包括目的和途径,是什么?6、教育的基本原则是什么?阅读要求:教材P.35——36所罗列的与教育教学有关的法律OFFER奥孚教育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概述制定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依据——《宪法》第十九条国家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提高全国人民的科学文化水平。国家举办各种学校,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发展中等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并且发展学前教育。国家发展各种教育设施,扫除文盲,对工人、农民、国家工作人员和其他劳动者进行政治、文化、科学、技术、业务的教育,鼓励自学成才。国家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国家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依照法律规定举办各种教育事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OFFER奥孚教育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立法宗旨——为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制订本法。(《教育法》总则第一条)公布时间——1995年3月18日施行时间——1995年9月1日适用范围——国家教育制度内的各级各类教育地位——是教育领域的根本大法,是教育法律法规体系中的“母法”,是我国制定其它教育法律法规的依据。OFFER奥孚教育考题例举:我国的教育基本法是()。A.《义务教育法》B.《教育法》C.《教师法》D.《教师资格条例》OFFER奥孚教育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我国教育性质是什么?《教育法》总则第三条:国家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遵循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确定了我国教育事业的社会主义性质。OFFER奥孚教育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3、我国教育方针是什么?《教育法》总则第五条规定:“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目的:培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途径: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OFFER奥孚教育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4、教育的基本原则是什么?1)对受教育者进行政治思想道德教育2)继承和吸收优秀文化成果的原则3)教育公益性原则(思考:办学主体多元是否有违公益性原则?)4)教育和宗教分离的原则5)收教育机会平等原则6)帮助特殊地区和保护弱势群体的原则(实践:支教、特殊儿童随班就读)7)建立和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原则(实践:早教中心、老年大学、学习型社会)8)鼓励教育科学研究原则9)推广普通话原则10)奖励突出贡献原则(师德楷模、园丁奖的评选)OFFER奥孚教育考题例举:任何组织和个人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都不得()。A.赢利为目的B.牟利为目的C.营利为目的D.公益为目的OFFER奥孚教育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5、教育管理体制分级管理、分工负责——教育行政分级管理的基本体制中等及以下教育,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人民政府管理。(中考)高等教育有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高考)人民代表大会——监督作用国务院及地方政府——向人大汇报教育工作和教育经费预决算情况——制订教育行政法规和教育预算,把握大方向。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整个教育事业的发展,协调各部门有关教育的工作,部署和指导教育体制的改革。OFFER奥孚教育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考题例举:1.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和管理教育的原则是()。A.分级管理,分工负责B.统筹规划,以县为主C.统筹规划,协调管理D.同意管理,分工负责OFFER奥孚教育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6、教育基本制度有组织的教育教学机构及各级教育行政组织机构的体系和运行规则。1)学校教育制度——学前、初等、中等、高等由国务院或者由国务院授权教育行政部门规定。2)义务教育制度——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各级人民政府采取各种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学。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保证子女或被监护人接受并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学校是实施义务教育的主体。3)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制度发展并保障公民接受职业学校教育或者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成人教育,使公民接受适当形式的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业务教育和终身教育。OFFER奥孚教育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6、教育基本制度4)国家考试制度国家教育考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种类,并由国家批准的实施教育考试的机构承办。5)国家实行学业证书制度。经国家批准设立或者认可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6)扫除文盲教育制度7)教育督导和评估制度国家实行教育督导制度和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评估制度。OFFER奥孚教育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7、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义务1)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构成要件有组织机构和章程有合格教师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地及设备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2)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权利自主管理、组织教学、招收学生、学籍管理、奖励处分、颁发证书、聘任教师------3)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义务遵守法律、法规;贯彻教育方针;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依法接受监督。OFFER奥孚教育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考题例举:《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A.民事责任B.刑事责任C.一般责任D.行政责任OFFER奥孚教育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8、教育者和受教育者1)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的权利和义务国家保护教师的合法权益,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2)受教育者的权利和义务权利: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的权利;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的权利;获得公正评价和证书的权利;提出申诉和依法起诉的权利义务:遵守法律、法规;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努力学习;遵守其他制度OFFER奥孚教育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9、教育与社会1)教育与社会之间的关系——不可分割社会------影响着教育的目标、内容、结构、方法、发展水平;教育是立国之本,教育通过培养人来实现其促进社会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发展。2)创设良好的社会环境重视社会环境的治理和改善:学校周边环境治理------3)社会对教育的参与和支持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文化馆、美术馆、体育馆(场)等社会公共文化体育设施,以及历史文化古迹和革命纪念馆(地),应当对教师、学生实行优待,为受教育者接受教育提供便利。OFFER奥孚教育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0、教育投入和条件保障1)教育经费筹措体制《教育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国家建立以财政拨款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为辅的体制。财政拨款(生均经费)、发展校办企业(昂立一号)、教育捐资(宋庆龄基金会)和集资、运用金融信贷手段、设立教育专项资金(支教)、学杂费的收取(规范收费)《教育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教育投入的“三个增长”原则。OFFER奥孚教育考题例举:下面不属于我国《教育法》规定的教育经费“三个增长”规定的是()。A.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B.财政支出总额中教育经费所占比例应当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提高C.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D.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OFFER奥孚教育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0、教育投入和条件保障2)教育经费的管理与监管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克扣。健全学校及其它教育机构的财务会计制度。建立完善的教育经费审批制度。3)教育条件保障先决条件——学校的基本建设(《上海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重要保障——教科书、教学用图书资料、教学仪器设备(幼儿园装备标准)教学现代化的标志——电化教育、信息技术OFFER奥孚教育第一章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第三节《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一、简介84年准备起草86年通过06年修订,6月29日通过,9月1日正式实施。立法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OFFER奥孚教育第三节《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二、内容和意义1、指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方向现象:择校热(校际差异)、孔雀东南飞(地区差异)规范:不得设立重点班、重点校(不人为地制造差距)支援欠发达地区(缩小现存的差异)经费倾斜——薄弱学校/农村地区/帮助贫困儿童师资倾斜——校长、教师的培训、流动2、明确实施素质教育的重大使命——落实教育方针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进行教育改革。保证学生课外活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