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支持云南省加快建设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的意见国发[2011]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云南省是我国通往东南亚和南亚的重要陆上通道,战略地位十分重要。为促进云南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进一步完善国家对外开放格局,现就支持云南省加快建设我国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提出以下意见:一、加快建设面向西南开放桥头堡的总体要求(一)基础条件。云南省是我国重要的边疆省份和多民族聚居区,与越南、老挝、缅甸接壤,与东南亚、南亚多国邻近,具有向西南开放的独特优势;多民族和谐共处,与周边国家关系和睦,长期保持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定的良好局面;拥有丰富的矿产、水能、生物等自然资源以及民族文化和旅游资源,发展潜力巨大;改革开放特别是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以来,云南省改革开放不断迈出新步伐,滇中城市群带动能力明显增强,区域自主发展能力明显提高,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就,具备了进一步加快发展步伐、建设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的基础条件。但是,云南省也面临着对外通道不畅、基础设施落后、生态环境脆弱、产业层次不高、贫困面较大等困难和问题,必须牢牢把握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着力做好云南桥头堡建设的各项工作。(二)重大意义。在经济全球化曲折发展、国际区域经济合作不断深化和国家进一步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新形势下,紧紧把握重大历史机遇,加快把云南省建设成为面向西南开放的重要桥头堡,有利于构建我国通往东南亚、南亚的陆路国际大通道,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和经济安全;有利于提升我国沿边开放质量和水平,进一步形成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加强与周边国家的互利合作,促进共同发展,增进睦邻友好;有利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加快边远地区脱贫致富,推动云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各族群众共同富裕和边疆和谐稳定。(三)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解放思想,锐意改革创新,坚持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着力构建国际大通道,增强基础设施支撑保障能力;着力加强对外经贸交流和合作平台建设,全面提升开放水平;着力打造特色优势产业基地,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着力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着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着力推进兴边富民工程,建设繁荣稳定和谐边疆,努力把云南打造成我国连接东南亚和南亚国家的陆路交通枢纽、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西南地区的重要经济增长极。(四)战略定位。——我国向西南开放的重要门户。加快外接东南亚、南亚和印度洋沿岸国家,内连西南及东中部腹地的综合交通体系、能源管网、物流通道和通信设施建设,构筑从陆上通往印度洋的战略大通道。——我国沿边开放的试验区和西部地区实施“走出去”战略的先行区。在对外经贸合作、对外文化交流、通关便利化等方面先行先试,深化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加强与东南亚、南亚合作,拓展与印度洋沿岸国家合作。——西部地区重要的外向型特色优势产业基地。依托国际大通道,优化产业布局,把云南打造成为我国重要的出口加工贸易基地、清洁能源基地、新兴石油化工基地、优势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生物产业基地、战略资源接续地和国际知名旅游目的地。一一我国重要的生物多样性宝库和西南生态安全屏障。加快滇池等高原湖泊水环境综合治理,推进大江大河上游森林生态建设、水土保持和重点区域石漠化治理,切实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我国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的示范区。巩固和发展民族团结、边疆稳定的良好局面,大力推进兴边富民工程,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五)基本原则。坚持统筹规划,科学发展。以建设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为抓手,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面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坚持互利合作,共赢发展。积极融入国内外区域合作,拓展合作领域,创新合作方式,实现共同发展。坚持开放带动,高效发展。以市场为导向,以外向型特色优势产业基地建设为突破口,以扩大开放为动力,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发展。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各项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解决各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问题。(六)发展目标。——到2015年,中缅油气管道建成投产,后续项目及配套设施建设初见成效,相应的港口、通道和物流体系基本完善,交通、能源、水利、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新进展;承接东中部地区产业转移和面向东南亚、南亚的出口加工基地初步形成;与东南亚、南亚国家的合作交流迈上新台阶;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城乡居民收入显著提高,贫困人口数量大幅减少;高原湖泊、重点流域水质恶化和水土流失加剧趋势得到遏制,石漠化治理取得明显成效,森林覆盖率达到5O%以上,全面完成国家“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到2020年,基本建成连接国内外的公路、铁路、管道、港口、电网和电信设施,形成交通、能源、物流、信息等战略大通道,面向西南开放的平台和窗口作用进一步增强,辐射带动能力明显提升;外向型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体系基本形成,区域布局和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综合经济实力明显增强;农民人均纯收入显著提高,绝对贫困问题基本解决;社会事业取得长足发展,基本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高原湖泊水质改善,江河上游水土流失面积明显减少,石漠化得到有效控制,森林覆盖率达到55%以上,生态安全屏障作用不断巩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二、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支撑保障能力(七)构建比较完善的综合交通体系。抓紧实施昆明——长沙——杭州铁路客运专线,云桂铁路,大理——瑞丽铁路,以及成都一昆明铁路扩能等工程建设,推进中老泰、中缅和中越等国际铁路境内段及昆明——重庆铁路的规划和建设,积极促进国际铁路境外段同步建设。实施中缅、中老泰、中越公路云南境内路段的高速化改造,协调推进国际公路通道境外段的规划与建设。重点推进重庆——昆明、汕头——昆明、杭州——瑞丽、广州——昆明等国家高速公路云南段建设,加快省内州市间快速通道、滇中城市经济圈城际快速交通、兴边富民沿边干线公路、重要旅游区快速通道的建设,加快实施通村沥青(水泥)路等农村公路建设。完善澜沧江——湄公河国际航运,推进伊洛瓦底江国际陆水联运、中越红河水运等国际联运,协调推动皎漂深水港建设。逐步提升重要航道等级,加快百色水利枢纽通航设施和富宁港建设,实现右江——珠江千吨级航道贯通。加快泸沽湖、红河机场建设,研究论证沧源、澜沧等机场建设。构建以昆明新机场。为西部重要航空枢纽,丽江、西双版纳、芒市、大理、香格里拉、腾冲、文山等支线机场为辅助的机场布局网络。积极发展通勤航空和其他通用航空。鼓励中外航空公司开辟和增加国际航线,重点发展连接东南亚、南亚、西亚和欧美的航线。(八)建设安全稳定经济清洁的能源保障体系。加快中缅油气管道及配套设施建设。建设以水电为主的绿色能源基地。深化前期工作,在切实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和移民安置的基础上积极稳妥推进金沙江、澜沧江水能资源开发,研究论证怒江水能开发问题;积极推进重点水库建设,协调发展高参数、大容量、高效率火电机组,以及燃气调峰机组;积极有序发展太阳能、风能和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大力推进与周边国家的可再生能源资源开发合作。统筹考虑与南和邻近省区电源建设以及周边国家电力回送,加强西电东送通道和骨干电网建设,拓展电力外送通道,建设跨区域电力交换枢纽。大力发展农村水电,积极开展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和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建设,继续支持农网改造和无电地区电力建设。(九)建设国际性的信息枢纽。将云南建设成为面向东南亚、南亚的通信枢纽和区域信息汇集中心。支持云南与东南亚、南亚国家合作发展直通印度洋的陆地通信网络和互联网业务。开展1:10000基础地理空间数据资源建设,建立综合卫星定位服务系统、政务地理信息应用系统。加强宽带通信网、数字电视网和下一代互联网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地区开展“三网融合”试点。支持云南实施中国——东南亚、南亚信息网项目和多语种大型对外宣传网站建设。加强电信普遍服务,促进少数民族地区通信发展。(十)建设保障有力的水利工程体系。加大投入力度,加强骨干水源工程建设,着力解决工程性缺水问题。积极实施“润滇工程”,将具备条件的大中型水库建设纳入国家规划。加快推进牛栏江——滇池补水工程建设。抓紧开展滇中引水前期工作,纳入国家规划并适时开工建设。加强跨界河流综合整治、中小河流治理和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实施灾害监测预警及防治工程。推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全面消除工程安全隐患。加强小塘坝、小水窖、小堰闸、小泵站、小渠道等水利设施建设,加快灌区配套改造。实施城乡饮水安全工程,2015年底前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三、依托重点城市和内外通道,优化区域发展布局(十一)提升滇中城市经济圈的辐射带动能力。将滇中地区培育成为云南省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加快建设以昆明为中心,包括曲靖、玉溪、楚雄的滇中城市经济圈,使之成为重要的区域性国际交通枢纽,全国重要的烟草、旅游、文化、能源和商贸物流基地,以化工、有色冶炼加工、生物为重点的区域性资源深加工基地,承接产业转移基地和出口加工基地。加快昆明装备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强化科技创新、商贸流通、信息、旅游、文化和综合服务功能,充分发挥面向东南亚和南亚、服务广阔腹地的西南地区重要中心城市作用。加快曲靖煤电及新能源基地、重化工基地、有色金属及新材料基地和省内交通枢纽、物流中心建设。加快玉溪装备制造业发展,建设休闲旅游基地。加快楚雄绿色产业基地、冶金化工基地、民族文化旅游产业基地建设。大力推进滇中城市经济圈一体化建设,加快滇南、滇西城市群发展,合理引导滇东南、滇西南、滇西北、滇东北城市布局。(十二)建设重要的沿边开放经济带。以边境经济合作区、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为重点,完善跨境交通、口岸和边境通道等基础设施,加快形成沿边经济带。具备条件时,建设中缅瑞丽——木姐、中越河口——老街、中老磨憨——磨丁跨境经济合作区和麻栗坡(天保)、耿马(孟定)、腾冲(猴桥)、孟连(勐阿)、泸水(片马)边境经济合作区。建设瑞丽沿边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地区按程序申请设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重点发展市场、原料、能源在外的加工制造业。规范并促进边民互市贸易区(点)的发展,积极发展保税物流、跨境旅游。推进与周边国家的贸易便利化合作,加快云南电子口岸建设,推进通关便利化,改善对外贸易软环境,提高口岸通行能力。继续支持口岸联检设施、查验货场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检验检疫能力建设,提高监管水平。(十三)完善对外经济走廊。依托昆明——河口高速公路及国际航空港,加快推进昆明一河内经济走廊建设。以个(旧)开(远)蒙(自)城市群和河口为载体,重点发展以现代物流、矿产开采加工和烟草生产加工为主的产业集群,与南宁——河内经济走廊、环北部湾经济圈协调互动、合作发展。以泛亚铁路西线、中缅公路、中缅国际陆水联运线及中缅油气管道为依托,着力推进昆明一皎漂经济走廊建设。以楚雄、大理、保山、瑞丽等城市为节点,重点发展石油化工、现代物流、农产品替代种植、宝玉石加工和旅游业,推动与环孟加拉湾国家的区域合作。以泛亚铁路中线、昆曼高速公路及澜沧江一湄公河国际航道依托,稳步推进昆明依托,稳步推进昆明一曼谷经济走廊建设。以玉溪、普洱、景洪、磨憨、临沧等城镇为载体,重点发展以农林产品深加工、生物产业、商贸旅游服务业为主的产业集群,务实推进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以中缅(北)公路、铁路建设为契机,积极谋划以保山、腾冲为节点的昆明一密支那经济走廊建设,适度发展钢铁、有色等产业,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和旅游业。(十四)增强对内经济走廊的纽带作用。以南昆铁路、云桂铁路、广昆高速公路和西江航运干线为依托,建设昆明一文山一广西北部湾一广东珠三角经济走廊,重点发展特色旅游、生物医药及矿冶加工产业。以成昆铁路、沪昆铁路和沪昆客运专线、内昆铁路、渝昆高速公路和兰州至磨憨213国道为依托,建设昆明一昭通一成渝经济走廊,重点发展清洁能源和石油化工产业。以滇藏铁路、滇藏公路为依托,建设昆明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