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鼓励发明创造,促进技术创新和形成自主知识产权•推动和加强对知识产权的管理、保护和利用•充分发挥专利制度在企业发展中的作用,调整职工的发明创造同企业发生的权益关系。•为加快公司的专利发展,使专利机制成为促进技术创新的一个主要动力,基层单位的专利状况和专利管理水平将作为公司评价考核其科技管理和技术创新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目的是鼓励和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为企业技术创新以及安全、生产、经营全过程服务。•知识产权办公室负责对公司专利工作进行总体规划•知识产权办公室负责对公司专利工作进行统一管理•第二章管理机构、职能、职责•开展各类专利增值性服务和相关项目经营性工作•知识产权办公室业务范围•年度的工作计划•宣传及培训•负责申请和管理政府资助基金,各种优惠政策•第三章管理工作•专利申请•提交专利申请资料•检索查新和分析评价•导致发明丧失新颖性的活动•专家鉴定•提交总工程师•向国家专利局提交专利申请书•专利维持•专利放弃•专利许可及转让•专利保护•第四章专利信息的管理•专利信息的收集•专利管理人员负责日常专利信息的保存:①公司内部的规定;②工作记录和有关文件;③技术合同文件;④学术或技术会议、新闻媒介和展览会等。•产品、技术研究开发立项之前,进行专利文献检索;在项目论证和研究开发过程中,要进行必要的跟踪检索•研发项目立项之前,必须有专利申请的检索查新报告。•重大项目专利战略研究,及时提出分析报告。•第五章专利的界定及奖励•对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书”中的发明人的权利属于所在单位。•公司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对于非职务发明原则上知识产权办公室不予以接受,特别的可以例外。•发明人如果离开公司工作,不得将本公司专利技术资料带离,不得将正在申请的专利提供给其它单位或个人申请,离开前必须将自己的发明成果提供给本公司;项目结束时,要把涉及项目的有关资料及时归档保管。•对取得国家“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的专利,按照《晋城市专利申请资助办法》给予相应资助;对获得授权的专利发明人,按照《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进行奖励。取得成绩有再奖励。•对公司所属单位专利管理工作成绩突出,完成的专利数量和质量达到或超过全年计划目标,每年度给予“专利管理优秀单位”奖励。个人的奖励:管理员、发明人。•专利项目的申请、维持、网络查询、奖励等相关管理费用专项列支。•第六章专利技术的成果分享•本公司具有知识产权的专利(或技术)进行转让或许可时,由专利所有人和知识产权办公室与受让人进行商务接洽。转让或许可所形成的经济收益由专利所有人和公司共同分享,分配比例双方协商确定。•具有知识产权的专利(或技术)应用在公司内部或投资设厂,专利所有人可以作为无形资产入股,享受股权分红,也可以签订相关协议直接在形成的经济利润中取到一定收益,额度按双方签订的协议执行。•第七章责任与处罚•员工将职务发明创造以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或者有其它严重违反本制度规定侵犯、损害公司权益行为造成公司严重损失的,公司将依法采取措施,追究其法律责任。•公司专利管理人员玩忽职守、履行职责不当或者泄露秘密,造成损失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承担相应责任。•第八章附则•本制度由晋城煤业集团技术中心负责解释。•本制度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