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陶瓷学院研究生会章程(试行)第一章总则景德镇陶瓷学院研究生会(以下简称院研究生会)是在景德镇陶瓷学院研究生党总支领导下、景德镇陶瓷学院研究生团总支指导下全体在校研究生的群众性自治组织。第二章宗旨和任务一、本会宗旨:以“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为宗旨,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全心全意为广大研究生服务。二、院研究生会遵守《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江西省学生联合会章程》。三、本会基本任务:1、及时传达贯彻研究生党总支、研究生团总支上级部门的有关精神,根据研究生自身特点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召集研究生班级、党务主要学生干部布置工作任务,检查工作,总结经验,保证研究生会各项工作的完成;2、带领研究生认真搞好专业课的学习,组织各种竞赛,社会调查以及社会实践活动,巩固所学知识;3、开展各种适合研究生特点的文体活动,积极组织参加学院举办的各种比赛,丰富研究生的课余文化生活;4、关心研究生的疾苦,维护研究生的正当权益,及时反映研究生对研究生处及学院部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做好桥梁作用,协助党、团组织搞好各项工作;5、配合研究生处做好部分研究生管理工作,检查研究生指引规章制度的情况,并定期向有关组织汇报;6、加强研究生干部队伍的自身建设,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加强形势政策教育,不断提高研究生干部的改治素质和工作能力。第三章会员一、凡在景德镇陶瓷学院取得学籍并办理注册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为研究生会成员。二、研究生会成员权利及义务(一)研究生会成员的基本权利1、依照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2、对本会工作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3、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4、会员有权参加本会举办的活动,享受章程所规定的权利。(二)研究生会成员的基本义务1、有遵守院研究生会章程的义务;2、有执行院研究生会决议,积极参加院研究生会活动的义务;3、有做好本职工作和接受同学监督的义务;4、有保守院研究生会内部秘密的义务。第四章组织制度一、研究生会机构设置(一)景德镇陶瓷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简称研究生代表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关。研究生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一次,每届任期一年。特殊情况下,由院研究生会主席提议,并经研究生会常务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委员同意,可以提前或推迟举行,也可以一届内召集多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民主选举产生。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应有三分之二(含三分之二)以上当选代表参加才能召开。(二)研究生会常务委员会是研究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力机关,代行代表大会职责,并负责研究生会日常事务。(三)研究生会常务委员会由主席、副主席和各部门部长组成。研究生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三至四人。主席负责全面工作,副主席分管相关部门工作。如主席因故暂时不能主持工作,由主席指定一名副主席负责全面工作。研究生会下设办公室、学术部、文艺部、生活部、宣传部、体育部、实践部、外联部八个部门。各部门设正职一人,副职若干人。研究生会常务委员任期一年。(四)研究生会各部门既分工又协作。实行分级负责制,各部部长对常委会负责,各部成员对部长负责。各职能部门在主席团的领导下,实行部长(主任)负责制,由部长主管本部门工作,负责本部门会议的召开和具体工作的开展,副部长、干事协助部长处理本部门的工作。二、研究生代表大会职权1、审议和批准研究生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2、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3、制定修改本会章程;4、审议通过大会提案;5、选举和罢免院研究生会常务委员会成员;6、讨论、决定应由研究生代表大会决议的其它重大事项。三、研究生会常务委员会(一)研究生会常务委员会职权1、研究生会常务委员会向研究生代表大会负责,根据需要不定期地召开常务委员会。2、常务委员会负责研究生会的全面工作,讨论和决定有关重大事项,审定研究生会工作计划、总结,布置各项工作。3、审议各部门提交的活动计划与策划书,并交全体会议讨论。4、每月向研究生党总支、研究生团总支汇报研究生会的有关工作情况,做好上传下达工作。5、指导、检查、督促研究生会各职能部门开展的各项工作。(二)主席团职权:1、主持研究生会全面工作,按照学校和上级学联组织的工作精神,讨论制定研究生会工作计划,决定有关重大事项;2、指导、帮助和督促、检查研究生会各部开展工作,协调各方面关系;3、抓好研究生会的自身建设,增强研究生会各部开展工作,协调各方面的关系;4、代表研究生会向上级汇报工作,并及时传达上级有关会议精神;5、参加有关校务会议;6、经常和党团组织及有关部门保持密切的联系,求得他们对研究生会工作的指导和帮助;7、完成学校和上级组织交给的其他任务。(三)研究生会部长的职权:1、向研究生会常务委员会提建议任命或撤免副部长及干事的权力;2、直接对分管主席负责,负责整个部门活动的统筹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3、监督和督促副部长及干事的工作;4、配合其他部门开展的活动及其它管理部内事务的权力。三、各部门职责:1、办公室:办公室是研究生会内部沟通的枢纽,协助主席团处理研究生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研究生会文件的起草,发放和归档;负责研究生会各部门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活动总结的收集整理和存档;负责组织协助各部门工作;负责各种会议的通知和准备工作,做好例会的记录与考核;负责对研究生会干部的工作情况进行记录、总结和鉴定,管理研究生会学生干部档案;负责处理和接待同学的来信来访。2、学术部:协助学校相关部门抓好校风、学风建设,建立健全各种有关学习的考核制度,检查和督促同学搞好学习,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组织开展各类学术活动和经验交流会等,激发学习激情,改进学习方法,活跃校园学术氛围。3、宣传部:利用各种媒体窗口展现学校学生风貌,树立学校形象;负责学校各种活动以及研究生会各部的画报、海报和通知等;负责学校的宣传橱窗。4、文艺部:组织编排文艺节目,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种文艺比赛,力争取得好成绩;配合学校相关部门,做好迎新晚会、元旦晚会等大型庆典和节目庆祝活动的准备和组织工作;充分发掘研究生文艺人才资源,提高研究生的文化素质和艺术修养;提供文艺交流平台;协助研究生团总支建设研究生艺术团。5、体育部:组织管理各种运动队并抓好训练和比赛,在各种竞赛中力争好成绩;协助抓好校田径运动会的准备和组织。6、生活部:协助学校有关部门做好学生宿舍的管理工作;组织收集、反映并帮助解决学生中生活中的问题,做好学生的生活服务;组织开展促进良好生活环境的各种活动。7、实践部:开负责组织学生干部或党团基层组织学生干部进行社会调研或社会实践;组织开展与思想政治教育相配合的实践教育活动;负责暑期上级团组织、学联组织的“三下乡”、“支教”等社会实践活动的组织工作。8、外联部:及时了解和收集外校研究生会工作的信息,并向同学发布;为研究生会争取活动经费支持,扩大活动的影响力;为同学们争取更多的校外实践机会。四、各部门工作计划、总结及活动策划申报制度1、研究生会各部门工作的开展必须做到有计划,有总结。各部门要开展大型活动,必须提前递交详细的活动策划书,征得常委会的同意。2、各部门学期工作计划,必须在学期开学后一周内,一式两份交研究生会办公室,办公室收齐各部门学期工作计划后,一份留存研究生会办公室,一份交研究生工作办公室。3、各部门学期工作总结,必须在每学期最后两周内,一式两份交研究生会办公室,办公室收齐各部门学期工作计划后,一份留存研究生会办公室,一份交研究生工作办公室。五、研究生会干部成员的产生程序研究生会换届选举大会一般在每年九月进行。研究生会纳新大会一般在换届选举大会后一周进行。每年研究生会干部候选人及研究生代表的产生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高效的原则,择优录用。(一)研究生会干部候选人产生办法:报名:①对象:景德镇陶瓷学院在读已办理注册的全日制研究生;②方式:自荐、组织或导师推荐面试:由研究生处领导和筹委会主要负责人组织面试,对面试者的特长、能力和热情作出评估;候选人资格确定:根据面试成绩,在考虑各专业人数平衡、性别平衡、新老生平衡的基础上产生候选人名单。(二)研究生会正式成员产生程序:1、经一个月考察合格,常务委员会成员由研究生党总支、研究生团总支提名候选人,由研究生会大会选举产生。副部长由所在部门部长提名,经研究生会常务委员会讨论通过后任命。干事经考察合格,所在部门部长和副部长讨论通过后聘用。2、研究生会干部每届任期一年。任期结束并经考核合格,由研究生团总支颁发聘书。六、研究生会干部的任免考核(一)全体研究生会干部选举产生,坚持从实际出发、“能上能下”的用人原则。(二)有以下情节之一者,经常务委员会讨论通过,报研究生党总支批准,可免去其职务:1、每学期例会缺席累计三次者。(迟到、早退二次视为一次缺席。)2、拒不执行本组织规章制度和决定者,有严重失职行为并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者。3、利用职权徇私舞弊,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者。4、不支持工作,甚至拆台、扯皮,以致酿成重大损失或使工作任务不能如期完成者。5、受学院及研究生处处分者。6、违反国家法律,受拘留、管制等刑事处罚者。(三)增补干部,可参照研究生会干部聘任程序选任。(四)办公室负责考勤登记,常务委员会负责对全体研究生干部进行考评。(五)每学年,根据各部门的工作成绩,评出先进部门及优秀干部,并报研究生党总支予以表彰、奖励。第五章会议制度一、研究生代表大会制度1、研究生代表大会,参加人员为全体研究生会成员,每年举行一次。2、会议由研究生会主席主持召开,办公室负责记录及其它有关事宜。3、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审议和批准研究生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制定修改本会章程;审议通过大会提案;选举和罢免学院研究生会常务委员会成员;讨论、决定应由研究生代表大会决议的其他重大事项。二、研究生会常务委员会例会制度1、研究生会常务委员会例会,参加人员为全体研究生会常务委员,每学期举行两次。2、例会由研究生会主席主持召开,办公室负责记录及其它有关事宜。3、例会的主要任务是:总结上学期的工作,听取各部门的工作意见建议,安排下一阶段的工作。三、临时会议制度1、临时会议是为处理各部门突发事件而召开的部分或全体研究生会成员的会议。2、临时会议的召开由分管副主席或各部部长提议,由主席召集有关人员参加。3、临时会议由分管副主席或各部部长主持,并作好记录。4、临时会议包括:主席团会议、部长会议、各部的工作会议。四、会议纪律条例1、按时到会,不迟到、不早退,对违反者一律记录在案。2、原则上不准请假,凡因紧急情况确需请假的,须提前以书面形式(需研究生会主席签字)向研究生会办公室办理请假手续,事后解释一律无效。3、保持会场安静,自觉关闭移动通讯工具的音响。4、本条例由办公室监督执行,在学期末统计归档,并纳入干部考评。5、不得以研究生会名义谋取任何私人利益。6、在各部门组织活动时,其他部门要积极配合通力合作,提高工作效率,把活动办精办好。第六章活动经费管理细则一、为规范使用研究生会的活动经费,结合本组织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细则。二、研究生会活动经费来源于上级拨付和研究生会自筹。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赞助。财务监督权属研究生工作办公室,使用权属研究生会。三、研究生会活动经费的使用原则:有效、公开、节俭。四、有效发票的认定:原则上限于正式税务发票,确实无正式税务发票的,须经出售单位或个人签章。五、报帐的发票必须由经手人签名、研究生会主席签名。二者缺一不可。第七章附则1、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属于景德镇陶瓷学院研究生会。2、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二00八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