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埠中心学校财务支出审核暂行办法为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切实加强义务教育经费管理,严肃工作纪律,落实管理职责,实现义务教育经费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精细化,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各项改革政策落实到位。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一条各学校要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标准。在安排各项支出时,要坚持“厉行节约、量力而行、留有余地”的原则。第二条各学校财务活动实行校长负责制。中心学校长为财务支出票据审批人,实行一支笔审批。所有的报销由学校财务部门核定经费来源,重大开支由校长按照会议决议办理签批手续。第三条学校要建立经费支出内控稽核管理制度,执行校长负责制。中心校报账员为财务支出审核人,负责审核本单位支出票据。同一支出单据要有财务审批人、审核人签名,同时还要有经办人、证明人签名。财务审批人、审核人变动必须报送正式文件。各学校校长仍是本校财务管理第一责任人,实行预审批。第四条财务负责人在日常管理中按照年初预算、计划审核资金,控制费用总额。发现问题及时向单位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报告。超过原计划安排的经费时,应提出不足部分由何处开支,并报学校行政会或校长批准后执行。第五条学校要实施经费支出申报制度,在每月的20日前申报下月的备用金。备用金在月度经费内按规定标准分科目申报。三千以下的支出票据申请授权支付,即现金支付,三千及以上的支出票据申请直接支付,即转账支付。第六条中心学校报账员负责学校支出票据审核,审核无误签核后方可办理入账手续。审核主要包括以下项目:一、合法性审核,审核票据是否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有无违反单位的预算计划;二、真实性审核,审核该票据是否反映了经济业务的本来面目,有无伪造、虚开现象;三、正确性、完整性审核,包括原始凭证要素齐全;项目填写清楚;数量、单价、金额大小写相符;单位印章、经办人签名、证明人签名、物品验收人签名、财务审批人签名等手续齐全。具体办法是:1、水费、电费、电话费、邮寄、传真、网络、通讯费、缴税等支出必须为供水、电力、电信、税务等部门出具的专用发票。2、伙食补助费。伙食标准是每人每天最高限额七元,要注意的是不能再出现柴米油盐等相关食堂支出。报账时,需每月一张食堂收据,附每日就餐签到簿及月就餐总次数统计表。、3、日常办公用品、书籍、资料、器材等购买支出必须为供货单位出具的合法有效的商业零售业销货发票。100元以上的要附货物明细清单。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物品同时要进行资产登记,明确资产经管人。4、印刷费必须是服务单位提供的服务业专用发票,数额较大或多笔要附清单。5、差旅费支出必须填写真实、完整、有效的差旅费报销单,填制的单据张数与所附单据张数一致,原始单据金额与申请报销金额一致。其中途中补助县内最高为2.5元。车票粘贴规范,住宿费发票粘贴在差旅费报销单上。如果是包车则不允许再出现住宿费。6、交通费。交通费必须是服务单位提供的服务业专用发票,附派车单,派车单上应写清时间、地点、出差事由、金额等。租车费不得以车辆加油票报销。7、会议费支出要附有会议通知、参会人员签到簿,支出票据为承办会议单位出具的合法有效的报销发票,大型会议须提前申请备案,办理政府采购手续。8、培训费支出要附相关培训文件、通知、邀请函等,报销时应有合法有效的收费票据或其他相关票据(如在食堂承办会议餐、培训餐应有收据),呈批单、购菜清单、通知、签到花名册。票据中填写的培训内容、收费标准、收费金额等项目要齐全,与培训有关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资料费等均应列入培训费,学校培训经费标准为年度公用经费总额的25%。9、招待费支出严格执行相关支出标准和额度(不超过公用经费的2%),坚持实名登记。完小实行的是零招待。中心校招待原则上在校食堂安排,报销凭据应是食堂数据,并做到食堂数据、菜单、派单三单合一。学校200元以下的小额工作餐原则上要有规范发票。9、学校购置仪器设备、教学办公设备及图书等,超过1000元必须到中心学校报批,属于政府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商品,必须实行政府采购,数额较小的要办理备案手续,支出时要出具供货单位提供的销货发票,并附政府采购单或备案表。10、工程建设和大型维修费支出要编制预算,实行报告制度,小学贰仟元以上以上维修项目需报中心学校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工程完工后要及时申请验收和决算审计(中心学校派人现场验收,确认后方可报账)。超过招标限额的要公开招投标。5万元以上的工程要有教育局和财政局的批准文件。小型维修或其它基本建设报账时要附申请报告、批准文件、工程预决算清单,验收手续。报销凭据是工程建设方面的税务发票,实行委托银行直接支付,其收款单位应是工程施工企业。11、校内聘用人员或临时工工资要以工资表发放,不可白条领取。12、同一类的支出票据原则上都要填写支出报销封面,由审批人、审核人、经办人、证明人在相应的位置签字。13、严格执行“四个严禁”:(1)严禁学校将资金转借,用于非教育教学工作。(2)严禁到娱乐场所进行公款消费。(3)严禁用学校经费发放教职工福利(政策规定除外)。(4)严禁培训、会议、接待用烟酒。第七条审核中对报销手续不完整、附件不齐的票据作退回处理,待补齐手续后再报销;对不按规定科目列支的项目立即进行调整;对超预算指标的项目和不符合法规、不真实的票据不予列支。第八条对审核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及时上报有关部门,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第九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横埠中心学校二〇一四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