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光污染的案例一业主以太阳能热水器造成“光污染”为由向邻居索赔2.87万元晶报讯(记者吴欣)星河丹堤业主黄先生认为,邻居在房顶安装太阳能热水器,导致阳光大量反射到自己家中,使人头晕目眩,身心烦躁,为此,他以“光污染”为由,将邻居一家和物业管理公司告上法庭,索赔2.87万元。昨日,这起邻里纠纷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太阳能热水器造成“光污染”?2007年9月入伙星河丹堤的黄先生称,他装修新居时发现了一个意外的情况:从2008年8月以来,和自己相邻的陈先生家楼顶安装了太阳能热水器,照射到太阳能设备上的阳光大量反射到了自家一至三楼房间内,使人头晕目眩,身心烦躁。黄先生和邻居陈先生一家进行了多次交涉,也向管理处多次投诉,但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黄先生认为,邻居陈先生安装太阳能热水器造成了“光污染”,而物业公司也放任了对方的行为。为此,他将陈先生和物业公司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拆除陈先生家楼顶太阳能设备,同时赔偿其损失2.87万元。“光污染”无标准可言?一审开庭时,陈先生称,他们所安装的太阳能设备不仅是合法产品,还是利用绿色能源的合法行为。何况黄先生称“头晕目眩”完全是自身判断,不能证明与太阳能热水器反射有关。物业公司则认为,其在当事方发生纠纷时已做了大量协调工作,没有任何过错,不应承担责任。因为涉及“光污染”问题,也给法院出了一道难题。宝安法院认为,此案争议焦点是“陈先生家安装使用的太阳能热水器是否造成光污染?是否影响到了黄先生家?”为此,在去年10月,宝安法院特意向宝安区环保局发函咨询“光污染”标准。区环保局复函称:“目前国家尚无专项反射光造成环境污染的相关标准,建议可参考《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同年11月5日下午3时30分许,宝安法院又组织当事各方到现场勘察,但勘察时未见明显的反射。业主索赔一审败诉法院认为,陈先生家的热水器玻璃真空管可能存在反光现象,但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有关光污染的规定,陈先生安装使用的太阳能造成的反射光是否达到光污染标准,由于没有法律依据而无法定论。而经现场勘察,当时时段也未见明显反射光。所以,黄先生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环境质量因热水器反射光出现较大下降。同时,黄先生也不能证明物业管理方存在过错。去年11月,宝安法院一审判决驳回黄先生的诉讼请求。随后,黄先生向深圳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庭审焦点“光污染”到底如何认定?黄先生认为,他已提交照片和录像,证明在一定的季节和时段,存在太阳能热水器对其房屋内造成炫光的事实。黄先生还称,光反射已妨害到他家的正常生活。因担心自己2岁的孩子被反射光灼伤视网膜,所以他至今没有入住。陈先生一方则表示,黄先生提供的照片、视频及证人证言,都是单方面收集的,不客观真实。一审时,法院也组织了当事各方到现场查看,事实上并未见反射光。而且自家的太阳能热水器有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材料表面的质量是被行业认可的。黄先生所称的反射光对其正常生活产生妨害,完全是建立在主观想象基础上,没有证据支持。由于陈先生一方拒绝调解,法庭昨日未主持调解。目前,此案仍在审理之中。庭外采访市民:生活中常遇“光污染”记者随机采访了一些市民,他们表示,其实生活中经常遇到“光污染”。家住景田北的冯女士说,她家窗户对面的一个新楼盘,一到晚上房顶就有很刺眼的灯光广告,照得家中很亮,如果不关窗帘,很难入睡。市民刘先生提出,他开车也经常遇到“光污染”。下午开车的时候,经常遇到某栋建筑物的玻璃幕墙强烈反光,刺到眼里,一时间会完全看不清路。律师:“没标准”不代表不侵权广东星辰律师事务所欧湘富律师认为,这是一个很新颖的案件,也有一定的社会普遍意义。虽然“光污染”现在没有具体的标准可以认定,但不表示法律上不能认定侵权。如果“光污染”对市民的生活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比如影响生活起居、住宅安宁,就构成了民事侵权,市民可以申请停止侵权,排除妨碍;如果造成了损害后果,还可以申请损害赔偿。2008年,市民黄小勇买下宝安龙华星河丹堤(论坛新闻)18栋03号别墅,近两年来,由于他认为对面邻居屋顶装的玻璃材质太阳能热水器的反射光影响小孩的视力,至今仍然不敢搬进新居。为了摘下这高悬的“明镜”,他走访了若干部门无果,一怒之下与邻居对簿公堂,该案目前已经进入二审阶段。业主:倾家荡产也要讨说法昨日,南方都市报记者来到黄小勇的别墅,他表示,只要是晴天,从中午到下午4时,对面来的强烈的反光从露台开始,延伸至三楼主人房、二楼的儿童房,每当自己想极目远眺时,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对面刺眼的白光,让他忍无可忍。他起先与邻居协调不成,之后又相继去了社区工作站、城管执法大队、街道环保处等部门,但邻居寸步不让,他无奈之下告上法庭,但一审败诉。由于不服从法院的判决,黄先生在5月26日诉讼至市中院,他表示,如果再次败诉就去北京上访,就算倾家荡产也要讨个说法。黄小勇家对面7栋05房业主徐女士告诉南都记者,这台太阳能热水器是去年装的,黄先生开始以破坏他家风水为由横加指责,被她当即否定了,但对方又想出光污染的由头,她也考虑过在热水器上面加装一个百叶,但对方又一纸诉状告上了法院,令人哭笑不得。她表示现在官司进入了二审阶段,不管对方状告到哪里,他们都乐意奉陪。法院:光污染暂无法律依据宝安区法院研究室吕主任告诉记者,由于我国法律暂时没有有关光污染的规定,被告安装使用的太阳能热水器玻璃真空管造成的反射光是否达到光污染标准没有法律依据,且法院派人至现场勘查未见明显反光,因此驳回了黄先生的起诉。该院还曾发函咨询过宝安区环保局,环保局则建议进一步征求城管以及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的意见。民治街道办城管执法队大队长王炎称,他们曾委派执法队去现场协调,但是光污染确实不属于他们的管辖范围,应该由环保部门介入处理。而民治环保所工作人员称,目前环保部门主要管理有关部门和单位,黄先生的投诉属于私人纠纷,建议还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律师说法此案或是深圳光污染第一案广东星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欧湘富告诉记者,光污染虽然民间投诉很多,但是真正告上法庭的,恐怕黄小勇是第一人。现在光污染在《环境保护法》中属于立法空白,但黄小勇完全可根据民法中邻地利用权的规定主张赔偿其损失。鉴于光污染对人身心及精神的损害极大,而且随着城市的发展有愈演愈烈的趋势,公民应该被赋予提请精神损害赔偿的权利。多个部门问一圈不知谁管光污染2010-05-1002:41:00来源:山西晚报(太原)跟贴0条手机看新闻近日,广州酝酿试点对光污染征收排污费的做法,引发了人们的热议,也让“光污染”这个伴随城市发展而产生的新鲜事物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本报也接连接到太原市民关于光污染的反映。那么,究竟什么是光污染?它会给人们生活带来哪些危害?被光污染了人们又该如何维权呢?记者就此在省城进行了调查。记者走访电子屏霓虹灯晃人眼存隐患“这罚单实在太冤了。”提起自己最近的违章,家住太原的董先生非常生气。原来,两个星期前,他在大南门买了部手机,驾车经过迎泽大街口时被前方的电子显示屏晃了眼。“当时就感觉被晃了一下,眼前一片模糊,也没注意到前面的红灯就闯了过去。”5日上午10时,记者沿迎泽大街走了一圈,发现从五一广场到柳巷街口就有三个电子显示屏,硕大的屏幕上,不停地更换广告,吸引了不少人的眼球。在五一广场,记者注意到,不少路人一边走一边盯着电子显示屏,全然不顾飞驰穿梭的机动车,非常危险。出租车司机赵先生告诉记者,这些大屏幕大都是24小时不间断播放,天黑后,屏幕上的光比路灯都亮,“很刺眼,每次到这些路段时,我就开始减速,避免发生意外。”赵先生告诉记者,现在太原市有好多路口都安装了电子显示屏,即便是白天,看到屏幕上频繁变换的广告画面,总觉得像是广告牌在打“闪光灯”,好几次都差点追尾。“那些商场、饭店的霓虹灯、广告牌也很影响我们司机开车,有的霓虹灯就安装在红绿灯附近,而且看上去和红绿灯差不多,一不留神就闯了红灯了。”说起光污染,赵先生就打开了话匣子:“还有汽车上安装的疝气大灯,特别刺眼,从对面过来,前面一片光,什么也看不清,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也没有人管。”部门答复因无界定标准光污染难监管其实,类似的室外光污染源还有不少,比如通体发光的大楼夜景照明、亮度过高的路灯、闪烁不停的商店招牌,比如小区里楼顶隔热板、住户家铝合金防盗窗等,都容易给周围居民或邻居带来光污染。记者仅就电子显示屏给市民生活带来的困扰,咨询了交警、工商、环保、城管等部门。交警答复:大型LED广告屏是一个新生事物,现行的《道路交通法》没有对其作出明确规定,只是对道路周边的大型广告牌的位置、颜色、形式等方面有硬性规定,以免误导驾驶员或与交通标识相混淆,但光源、视线这一块,还没有明确的要求和规定。工商答复:我们负责户外广告资质的审批,以及查处违法户外广告,有关光污染问题,请尝试拨打环保部门的投诉热线。环保答复:有关光污染问题,目前还没有专门的法规规定该由何部门执法,城管部门好像有相关规定可以参照,你打过去问问吧。城管答复:对于光污染,现在国家还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您投诉的是哪里的电子屏幕,有何建议,我们可以登记,再代为转达。对此,太原市环保局法规处处长施保鱼告诉记者,按规定,项目在建设时,尤其是一些可能会给居民生活造成影响的项目,都应该让具有资质的环评机构做环境影响评价,但由于目前正在施行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里,并没有对广告牌、玻璃幕墙、路灯等可能造成光污染的行为做硬性规定,所以环保部门也不能强制介入。而在日常监管中,由于国家目前还没有针对光污染出台相应的界定标准,更没有明确划分光污染的监管权限,“只能建议不修这种大型广告屏,或是和商家协商,调低光度、减少危害。”施保鱼说。专家说法损害眼部健康伤害鸟类昆虫山西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环境科学系主任王应刚介绍,尽管光污染目前还没有明确的界定标准,但目前在城市商业繁华区安装的电子显示屏,以及被商场、KTV等娱乐场所广泛使用的霓虹灯,包括我们日常使用的照明灯,如果光度太亮,都会给人们生活造成不便。专家研究发现,长时间在白色光亮污染环境下工作和生活的人,视网膜和虹膜都会受到程度不同的损害,视力急剧下降,白内障的发病率高达45%;还会导致头晕心烦,甚至失眠、食欲下降、情绪低落、身体乏力等类似神经衰弱的症状。“现在不少建筑表面都安装了玻璃幕墙,看上去是很美观,但也会给周边环境造成危害。”王应刚告诉记者,烈日下驾车行驶的司机会出其不意地遭到玻璃幕墙反射光的突然袭击,眼睛受到强烈刺激,很容易诱发车祸。夏天,如果这些玻璃幕墙强烈的反射光进入附近居民楼房内,会增加室内温度,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有些玻璃幕墙是半圆形的,反射光汇聚还容易引起火灾。”王应刚说,1987年德国柏林就曾发生过因玻璃幕墙聚光导致的火灾。据了解,光污染除了影响人们的正常生活外,过度的城市夜景照明还会危及正常的天文观测,人工白昼污染还会伤害鸟类和昆虫,强光可能破坏昆虫在夜间的正常繁殖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