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编:曹勇副主编:朱正杰杨晚华参编:樊英赵纲韦文杰王洪杨梅董骏李杰重庆大学出版社(教学支持资源-电子教案)会展政策与法规第六章会展展品及进出口管理法律制度目录123第一节产品质量法第二节文物保护法第三节保险法4第四节展品进出口管理制度学习目标通过本章学习,主要了解产品质量、文物保护、保险、海关监管、进出口商品检验、卫生检验、动植物检疫等概念和特征,熟悉《产品质量法》、《文物保护法》、《保险法》、《海关法》、《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卫生检疫法》、《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等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重点掌握上述法规对会展业的监管。学习重点产品质量的责任与义务及法律责任,文物出国(境)展览管理,与会展相关的保险种类,海关监管制度及进出口商品检验制度。案例导入上海公安局邀请境外一无线电设备生产厂商到上海展览馆展出其价值100万美元的无线电设备,并委托上海某展览报关公司C办理一切手续。上海展出后又决定把其中价值40万美元的设备运到杭州展出。设备从杭州返回后,上海公安局决定购买其中的20万美元设备。境外厂商为了感谢上海公安局赠送了5万美元的设备给上海公安部门。其余设备退出境外。C公司应当注意哪些通关问题?一、产品质量法第六章一、产品质量与产品质量法(一)产品与产品质量1、产品广义的产品是指天然或经加工制作,用于满足人们生产、生活需要,具有使用价值的物品。狭义的产品是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2、产品质量产品质量必须具备下列特性:(1)适用性(2)安全性(3)经济性(4)环保性一、产品质量法第六章(二)产品质量法1、产品质量法的概念产品质量法是调整因产品质量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产品质量法的调整范围(1)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关系(2)产品质量责任关系(3)产品质量检验认证关系一、产品质量法第六章3、产品质量法的意义(1)明确社会责任,维护社会经济秩序。(2)强化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水平。(3)维护市场规则,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二、产品质量法的监督管理(一)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体制(二)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形式1、执法监督2、行业监督3、社会监督4、自我监督和用户监督一、产品质量法第六章(三)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1、产品质量抽查制度2、信息发布制度3、质量认证制度三、产品质量的责任与义务(一)生产者的责任与义务1、对其生产产品负责制度2、遵守产品质量标识制度3、特殊产品包装制度4、其他生产者的责任义务(二)销售者的责任与义务一、产品质量法第六章四、产品质量的法律责任(一)产品质量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1.违反默示或明示担保义务2.产品有缺陷。3.产品缺陷造成了损害,并且产品缺陷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二)产品质量法的归责原则1.对生产者实行严格责任制度,即无过错责任制度。2.对销售者实行过错责任制度。即只有因销售者主观故意或过失而导致产品缺陷引起损害的,销售者才承担法律责任。一、产品质量法第六章(1)推定责任(2)连带赔偿责任(3)先行赔偿(4)追偿权(三)产品责任的赔偿范围1.人身伤害的赔偿范围2.财产损失的赔偿范围(四)产品质量责任的诉讼时效:2年一、产品质量法第六章(五)产品质量法律责任的种类及具体规定1.民事责任(1)生产者的责任(2)销售者的责任(3)受害人的赔偿请求权和先行赔偿人的追偿权第一,受害人的赔偿请求权。第二,先行赔偿人的追偿权。2.行政责任3.刑事责任UNIVERSITYUNIVERSITY二、文物保护法第六章一、文物与文物保护法(一)文物和文物保护1、文物和文物保护文物是指在我国境内遗存的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人类文化遗产。2.文物保护的范围(1)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壁画;(2)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有关的以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实物、代表性建筑;(3)历史上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二、文物保护法第六章(4)历史上各时代重要的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和图书资料等;(5)反映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此外,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和古人类化石同文物一样受国家保护。3、文物保护单位(1)市级和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省级文物保护单位(3)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二、文物保护法第六章4、文物的考古发掘(1)必须履行报批手续(2)出土文物归属(3)出土文物的调用(4)对大型基本建设项目单位保护文物的规定(5)外国人的考古发掘5、文物收藏(1)馆藏文物(2)民间收藏文物6、文物出入境管理(1)文物出境(2)文物入境二、文物保护法第六章二、文物出国(境)展览管理(一)禁止出境、限制出境的文物(二)归口管理单位的职责(三)文物出国(境)展览组织者的资格(四)文物出国(境)展览项目的审批1、审批权限2、项目报批程序3、项目申报的内容(三)文物出国(境)展览工作人员的规定(四)法律责任三、保险法第六章一、保险的概念、性质、特征和立法的基本原则(一)保险的概念保险有广义的保险和狭义的保险之分。广义的保险包括社会保险、商事保险、合作保险。狭义的保险,即商事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三、保险法第六章(二)保险的性质(1)保险是一种经济行为。(2)保险是一种金融行为。(3)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4)保险是一种国民收入再分配机制。(5)保险是一种危险损失转移机制。(三)保险的基本特征(1)经济性(2)互助性(3)商品性(4)法律性(5)科学性三、保险法第六章(四)保险法的基本原则1、保险与防灾相结合原则(1)保险与防灾相结合(2)保险与减损相结合2、最大诚信原则3、保险利益原则(1)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2)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4、损害赔偿原则5、公平互利、自愿协商原则6、近因原则7、公平竞争原则三、保险法第六章二、保险合同的概念、要素和分类(一)保险合同的概念、要素和分类1.保险合同的基本要素(1)保险合同当事人(2)保险合同关系人(3)保险利益和保险标的(4)保险金额和保险价值2.保险合同的分类(1)财产保险合同与人身保险合同(2)强制保险合同与自愿保险合同三、保险法第六章(三)保险合同的内容、订立和生效1.保险合同的内容保险合同的内容,即确定保险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的保险合同条款。2.保险合同的订立(1)投保与承保(2)当事人的告知和说明义务(3)保险合同的生效(四)保险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三、保险法第六章1.投保人的主要权利和义务(1)交付保险费的义务(2)如实告知的义务(3)维护标的安全的义务(4)危险增加的通知义务(5)保险事故通知义务(6)出险施救的义务(7)提供单证的义务(8)协助追偿的义务2.保险人的主要权利和义务(1)承担保险责任的义务三、保险法第六章①赔付保险金②施救费用③争议处理费用④检验费用(2)如实告知义务(3)及时签发保险单证的义务(4)保密的义务(5)积极施救的义务3.索赔时效人寿保险:5年其他保险:2年三、保险法第六章三、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一)财产保险1.业务内容2.保险费(1)财产保险费的构成(2)商业财产保险费计算方法3.企业财产保险(二)人身保险1.人身保险的分类(1)按保障范围分类:人寿保险、健康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三、保险法第六章(2)按投保方式分类:个人保险、联合保险、团体保险。(3)按保险期限分类:长期业务、一年期业务、短期业务。(4)按实施方式分类:强制人身保险、自愿人身保险。(5)按是否分红分类:分红保险、不分红保险3.人身保险的条款(1)不可争条款(2)年龄误告条款三、保险法第六章(3)宽限期条款(4)保险合同效力中止和复效条款(5)自杀条款(6)不丧失现金价值条款(7)保单贷款条款(8)自动垫缴保费条款(9)受益人条款四、与会展相关的保险种类(一)展览期间的风险分类1、物质损失风险2、财务损失风险三、保险法第六章3、法律责任风险4、人员损失风险(二)与会展相关的保险种类1、展品保险2、观展客意外伤害保险3、策展人责任保险4、会展设备安装与拆卸工程保险5、会展融资信用保险6、会展运输保险7、会展中断保险四、展品进出口管理制度第六章一、海关监管制度(一)海关及海关监管1、海关的设置及职责海关,是国家的进出关境监督管理机关。海关具有以下职责:(1)通关管理(2)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3)查缉走私(4)其他特殊职能2、海关监管四、展品进出口管理制度第六章3、海关监管分类(1)一般贸易监管(2)加工贸易监管(二)暂时进出境货物的监管暂时进出境货物是指经海关批准,暂时进出关境并且在规定的期限内复运出境、进境的货物。1、暂时进出境货物范围2、暂准进出境货物单证册(ATA单证册)3、暂时进出境货物办理程序4、暂时进出境货物分批、异地复运出境、进境5、非ATA单证册进境展览品监管四、展品进出口管理制度第六章6、续签ATA单证册和补发ATA单证册的确认7、关于暂时进出境货物的限制8、暂时进出境货物的担保二、进出口商品检验制度(一)检验内容(二)检验的环节1、接受报验2、抽样3、检验4、签发证书四、展品进出口管理制度第六章(三)检验分类根据进口商品登记规定,进口商品的检验分两大类:一类是列入《种类表》和合同规定由我国商检机构检验出证的进口商品。另一类是不属上一类的进口商品。(四)监督管理(1)对其检验的进出口商品进行抽查检验。(2)对其检验组织机构、检验人员和设备、检验制度、检验标准、检验方法、检验结果等进行监督检查。(3)对其他与进出口商品检验有关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五)法律责任四、展品进出口管理制度第六章三、卫生检疫制度(一)卫生检疫机关(二)传染病检疫对象:出入境的交通工具和人员处理:隔离、留验、就地火化消毒、除鼠、除虫或者其他卫生处理(三)传染病监测:健康申明卡、预防接种证书(四)卫生监管(五)法律责任:警告或罚款;刑事责任;行政处分四、展品进出口管理制度第六章四、出入境动植物检疫制度(一)出入境动植物检疫的特点1、法律的强制性2、特殊的预防手段3、多部门的协作配合(二)检疫机关的职权1、登临权2、实施检疫权3、疫情监测、调查和检疫监督管理权4、查阅、复制、摘录权四、展品进出口管理制度第六章(三)出入境动植物检疫1、检疫内容(1)进境检疫(2)出境检疫(3)过境检疫(4)携带、邮寄物检疫(5)运输工具检疫2、检疫的程序四、展品进出口管理制度第六章1、检疫审批2、报检3、检疫4、检疫处理5、签证放行(四)法律责任1、罚款2、刑事责任3、行政处分本章小结展品是形成品牌展会的基本要素。本章从展品质量监管、文物保护,展会风险转移、暂时性进出境货物管理、进出口商品检验、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等角度进行论述,使学生能够掌握和运用会展展品和进出口管理的法律法规。复习思考题1、简述生产者和消费者产品质量的责任与义务?2、如何进行文物出国(境)展览项目的审批?3、哪些单位具备文物出国(境)展览组织者的资格?4、简述我国会展保险的种类?5、与会展相关的暂时性进出境货物的监管内容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