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中改善民生的问题摘要:民生问题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的重要问题,本文结合自己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课程的理解,通过对当前民生建设的问题及其解决的办法、改善民生与加强社会建设的关系以及改善民生的几个重要意义等若干方面的论述,阐述我对十八大“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理解。关键词:民生问题;社会建设;改善民生党的十八大明确指出,加强社会建设,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证。必须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高度,加快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加强社会建设,必须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目的。要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持续取得新进展,努力让人民过上更好生活。一、民生问题的主要表现及原因民生主要是指人民的基本生存和生活状态,以及人民的基本发展机会、基本发展能力和基本权益保护的状况等,具体涉及劳动就业、社会福利、义务教育、基本住房、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助等方面的内容。所谓民生问题,从社会学的角度讲,就是社会成员如何从社会和政府那里获得自己生存和发展的社会资源和社会机会,来支撑自己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问题。通俗地说,就是老百姓遇到的与衣食住行、生老病死等日常生活相关的问题,也可以说是老百姓过日子所遇到的种种问题。在当代社会中,民生状况以及其基本结构和指标的改善与发展状况,不仅直接地反映着人民的基本生存、生活和发展的状况,而且也在很大程度上折射着一个国家其社会结构、社会秩序和社会利益关系调整与建设的合理化与优化程度,在某种程度上甚至还强烈关涉着执政党的执政基础和社会基石问题。当前我国民生问题主要表现为:社会保障水平总体不高,还没有实现城乡完全统筹;教育发展不均衡,教育资源分配不合理;就业的结构性矛盾突出,社会就业压力仍然较大;收入分配差距拉大,利益矛盾加剧等等。当前我国民生问题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包括:(一)二元经济结构造成的城乡差距,特别是城乡教育、医疗卫生、就业、社会保障等差距,是当前民生问题存在的重要因素。(二)传统发展理念在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关系上,往往注重经济建设,忽视社会建设,使社会建设相对滞后。(三)政策机制不完善,社会建设的政策机制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还不相符合,难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二、保障和改善民生是推进社会建设的重点民生问题,可以反映出政府的行为和能力是否可以被人民所认可,它与一定时期社会的公平、正义有密切的关系,也可以反映出一个国家和政府在一定时期的制度安排有否合理。正是立足于社会建设和民生问题的基本内涵,尤其是立足于其在目前我国改革发展的关键阶段中所具有的基础性、重要性、战略性和紧迫性,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既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也有深刻的理论意义,更有深远的历史意义。把改善民生作为社会建设的重点,使经济发展成果更多体现到改善民生上,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必不可少的保障,也是为能使我国更富强更和谐的必要条件。第一,保障和改善民生是社会建设的价值追求。发展教育事业,促进就业和公平分配,改善医疗卫生条件,完善社会保障,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等,都是围绕广大人民群众所关心的切身利益而进行的,体现了社会主义的基本价值追求。第二,保障和改善民生是社会建设的紧迫任务。当前我国正处于历史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又是社会矛盾凸显期。在社会建设取得重大进步和巨大成就的同时,社会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存在,社会建设仍然面临诸多问题。特别是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居民住房等成为最紧迫的问题,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切实处理和解决,将会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第三,保障和改善民生是社会建设的根本目的。当前人民群众最关心、最急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应当成为社会建设的基本着力点。要真心诚意为人民群众做实事、办好事、解难事,真情关心群众疾苦,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项权益,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三、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着力点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基本任务是“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进建设和谐社会。”十八大强调,要在改善民生和创新管理中加强社会建设。解决民生问题的根本目的,是要让广大人民群众过上幸福生活,是让广大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改善民生应从以下几点出发:(一)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教育是民族振兴和社会进步的基石。要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着力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办好学前教育,均衡发展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积极发展继续教育,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合理配置教育资源,重点向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倾斜,支持特殊教育,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水平,积极推动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教育,让每个孩子都能成为有用之才。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二)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就业是民生之本。要贯彻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鼓励多渠道多形式就业,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增强就业稳定性。健全人力资源市场,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健全劳动标准体系和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和争议调解仲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三)千方百计增加居民收入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必须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兼顾效率和公平,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保护合法收入,增加低收入者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四)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社会保障是保障人民生活、调节社会分配的一项基本制度。要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改革和完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制度,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兼顾各类人员的社会保障待遇确定机制和正常调整机制。扩大社会保障基金筹资渠道,建立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制度,确保基金安全和保值增值。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支持发展慈善事业。建立市场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大力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健全社会保障经办管理体制,建立更加便民快捷的服务体系。(五)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健康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要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要求,重点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监管体制综合改革,完善国民健康政策,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建立重特大疾病保障和救助机制,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和重大疾病防控机制。巩固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深化公立医院改革,鼓励社会办医。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提高医疗卫生队伍服务能力,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改革和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六)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必须加强社会管理法律、体制机制、能力、人才队伍和信息化建设。改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加强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增强城乡社区服务功能,充分发挥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作用。完善和创新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管理服务。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建立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强化公共安全体系和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深化平安建设,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强化司法基本保障,依法防范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完善国家安全战略和工作机制,高度警惕和坚决防范敌对势力的分裂、渗透、颠覆活动,确保国家安全。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基本要求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基本要求主要有两点,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一)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是改善民生的基本要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保障;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是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具体体现。(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公平是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社会的价值追求,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要努力实现的紧迫任务。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原则:以人为本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价值取向;发展是促进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前提;统筹协调是促进公平正义的基本要求;教育与法制相结合公平正义教育是形成社会公平正义意识,形成公平正义精神的重要方法;法制建设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要正确处理社会建设中的几个关系:经济建设与社会建设的关系,深化改革与社会和谐的关系,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的关系,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尽力而为和量力而行的关系。五、结束语总而言之,改善民生,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统筹兼顾各方面群众的关切,缩小贫富差距、区域差距、城乡差距和工农差距,促进社会各阶层之间、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和工农之间的利益和谐,是党和政府构建和谐社会的利益基础。因此,只有持续不断地改善民生,不断化解社会矛盾,才能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促进人与人的和谐,促进人与社会的和谐,推动和谐社会建设。改善民生是一个不断积累、循序渐进的过程,在十八大精神的指引下,我们要在加强经济、政治、文化建设的同时,下大力气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使人们所追求的平等的教育机会、稳定的就业岗位、公正的收入机制、完善的保障体系、健康的生活状态、安定的社会环境不断改善,使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不断得到解决,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显示出更强大的生命力和感召力。参考文献:[1][2][3]魏礼群.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R].党建研究中心,2008.[4]吕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发展史的研究[J].决策与信息,2013(02).[5]杨毅.高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要以改善民生为重点[J].陇东学院学报,2009(06).[6]郁永斌.改善民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重点[J].理论月刊,2008(01).[7]周运清.高举旗帜改善民生引领和谐社会建设[J].武汉学刊,200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