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儿坪矿财务管理办法与会计核算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财务管理,全面落实总公司责任法人制度,进一步规范会计核算的基础工作,加大会计监督力度,不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提高经济运行质量,根据《会计法》、《工业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企业会计制度》和集团公司制定的《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内部会计核算办法》结合我矿原煤生产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我矿为集团公司内部核算单位,负责原煤生产的开拓、掘进、回采、井下运输、通风等过程的组织、协调、调度、安全、管理与核算。矿设财务科,负责原煤生产过程以及围绕原煤生产过程发生的一切经济活动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其职责是: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政策、制度,建立健全矿内部的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实施;依法实行会计监督,对违反国家政策、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经济业务不予受理。二、依法独立进行会计核算,建立科学规范的会计核算运作体系,完善各项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真实反映本矿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准确办理各项经济业务,及时计算并上缴各种税费,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条例》,遵守银行结算纪律,按时编报各种财务会计报表。三、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对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整理立卷、装订成册,并登记保管清册,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其他会计核算资料,保存期满后按规定移交档案科统一保管。四、参与全矿经济政策、经营管理制度的制定、执行、落实;参与经济合同的签定,并检查、监督合同的履行情况;定期对矿属各单位财务收支情况、基础核算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整改,并向有关领导提出处理建议。五、编制财务预算,进行成本预测,根据每月成本、利润等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财务成本分析,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和措施。六、定期分析、检查指标的完成情况以及各项管理制度、办法的执行情况,并接受财务审计机构的内部审计和财政、税务、审计机关的外部审计。七、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提出增收节支的合理化建议。促进整体效益最大化。第二章资产管理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的并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按其流动性分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第一条现金管理一、现金是指企业库存的现金。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现金的使用范围是:1、职工工资、奖金、津贴;2、个人劳务报酬,包括稿费和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3、支付给个人的各种奖金、补助,包括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旅差费;7、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二、现金收付业务中不准发生的活动1、超出规定范围和限额使用现金。2、超出库存现金限额留存现金。3、用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4、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开户银行核定的坐支额度和使用范围坐支现金。5、单位之间互相借用现金。6、保留账外公款、私设“小金库”。7、对现金结算给予比转账结算优惠待遇。8、只收现金,拒收支票、银行汇票、本票。9、用转账凭证套取现金。10、编造用途套取现金。11、利用账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12、将单位现金收入以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13、发行变相货币或其他票券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三、具体要求:1、现金由专职现金出纳人员保管并放入保险柜内,不准在办公桌抽屉内等处存放现金,否则丢失由本人负责。因发放工资等一次提取大额现金时,请公安科人员协同并采取严密保护措施,争取在当天发完,如遇特殊情况当天发不完,必须留有大量现金过夜时,设专人值班并请公安科派人配合,以保证安全。2、出纳人员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按会计凭证审核的基本要求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办理现金的收付,同时在收付款原始凭证上加盖带有日期的收付讫章,收付讫章的日期要每日更换。凡凭证手续不全或开支不合理的经济业务,出纳人员有权拒绝办理。3、每日按顺序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结出余额与库存现金核对,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4、每日业务终了,出纳人员编制现金收支报告一式三份,自留一份,送经营矿长、财务科长各一份,以便了解现金的收支动态,加强资金调控。第二条银行存款的管理:一、银行存款是企业存放在银行的货币资金,包括人民币存款和外币存款。二、结算纪律1、企业与其他单位之间的一切收支事项,除制度规定可用现金支付外,都必须办理转帐结算。2、必须严格遵守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不准出租、出借银行账户,不准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不准套取银行信用。3、向银行购买的支票及其他结算票据,由银行出纳员一人统一保管,并按顺序编号签发。签发支票所使用的各种印鉴、密码不得全部由银行出纳员一人保管。空白支票不得提前加盖印鉴,票据密码要单独保管。4、一般不准携带空白支票,如遇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携带空白支票时,必须填明日期、用途、支用限额,并在登记簿上进行登记,限期清理。5、违反银行结算规定和纪律,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三、开立账户在银行开立账户时,须经集团公司财务部门批准,在当地指定银行开立存款户,据以办理款项的存取和转账结算业务。原则上只能在一个银行开户,不得多头开户。如确因工作需要在其他银行另开账户时,必须报集团公司财务处审批。四、银行结算方式银行结算方式主要包括支票、汇兑、委托收款、商业汇票、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托收承付、信用卡等八种。我矿常用支票、汇兑、商业汇票等三种银行转账结算方式。支票属于同城结算方式;汇兑、商业汇票属于异地结算方式。五、具体要求1、签发银行结算凭证,必须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按要求填写,名称、用途、金额必须与发票联相符。收取银行结算凭证的经办人应在支票存根上签字,以示收到。2、出纳员必须在掌握银行存款余额的情况下签发转帐支票,否则造成空头支票,责任由出纳员承担。3、银行存款的收支活动,出纳人员要按日编制“货币资金收支报告表”一式三份,自留一份,报送经营矿长及财务负责人各一份,以便及时了解银行存款的收支动态,加强资金的调控。4、每月与银行对账,并做出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及时清理未达账项。第三条内部银行存款管理一、内部银行是引入银行信贷、结算的机制,对企业内部资金占用、使用、回收和分配进行组织、协调、监督和控制。以融通资金,减少资金占用,加速资金周转,提高经济效益并适应经营机制转换的一种管理方法。内部银行存款是指在集团公司财务部内部银行账面上存放的资金。二、结算纪律在办理内部银行结算业务过程中,要以维护结算双方正当权益和内行不予垫付款项等结算原则。监督单位执行协议及时付款,并做到先收后付,以防内部银行垫款。三、结算范围集团公司所属单位之间的主要经济活动都必须通过内部银行结算,不得直接办理结算或现金结算。内部银行开户单位存款不足时,必须先办借款手续,然后支款,内部银行不予垫付。四、结算方式1、内行转帐支票,是由付款单位签发,通过内部银行由存款账户支付款项,划入收款单位存款账户中的一种结算方式。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单位之间的材料、配件调拨及其他往来款项的结算和应上缴各种款项的结算。2、内行拨款支票,是由在内部银行开户的单位签发,通知内部银行由其存款账户中支取现金或银行支票时,由内部银行给开户单位签发外部商业银行支票、汇兑、票汇等使用的一种结算方式。适用于工资、奖金、拨款等由集团公司给各单位拨付款项的结算。3、内部对外结算拨款支票,是由在内部银行开户的单位签发,通知内部银行由其存款账户中支付给外单位商业银行转帐支票、汇兑、票汇等一种结算方式。适用于各开户单位通过集团公司支付给外单位2万元以上规定款项的结算。4、内部委托收款,是由在内部银行开户的收款单位填写,委托内部银行将款项由付款单位账户划入收款单位账户的一种结算方式。适用于在内部银行开户的单位之间相互提供劳务等款项的结算。5、内部特种转帐,是由内部银行填写,向内部银行开户的单位进行收拨款项的一种结算方式。第四条应收票据的管理一、应收票据是指企业持有的、尚未到期兑现的商业票据。商业票据是一种载有一定付款日期、付款地点、付款金额和付款人的无条件支付的流通证券,也是一种可以由持票人自由转让给他人的债权凭证。目前取得应收票据渠道有三种:1、从出票人处取得;2、从持有票据的人处受让;二、取得商业汇票时,由银行出纳员保管放入保险柜内,通过“应收票据”进行明细核算外,设置“应收票据登记簿”,进行管理,登记的内容包括:1、登记日期;2、应收票据的种类;3、应收票据的编号;4、应收票据的出票日期;5、应收票据的票面金额以及交易合同;6、付款人(姓名或单位名称);7、承兑人(姓名或单位名称);8、背书人(姓名或单位名称);9、应收票据的到期日期;应收票据到期清收后,应在“应收票据登记簿”内逐笔勾销。三、持有的应收票据在到期前,如果出现资金短缺,可以持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向开户银行申请贴现,以便取得所需的资金,也可背书转让,以便减少负债。在应收票据转让或贴现后,应在“应收票据登记簿”逐笔登记。每月末应收票据库存余额必须同“应收票据”明细账余额认真核对,如果余额不相符,应迅速查明原因,并做出余额调节表。第五条:存货的管理一、存货的概念:存货是指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出售,或者仍然处在生产过程,或者在生产或提供劳务过程中将消耗的材料或物料等,其内容包括库存、在途、委托加工的各种原材料、辅助生产、燃料、低值易耗品、产成品等。二、存货的取得方式:1、购入的存货,其采购成本包括下列内容:(1)买价。(2)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3)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4)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5)按规定应计入成本的税金。2、自制的存货,有自制的原材料、产成品。实际成本包括制造过程中所耗用的原材料、工资和有关费用等实际支出。3、委托外单位加工存货,实际成本包括:加工中耗用材料的实际价、支付的加工费、为加工支付的运杂费。4、盘盈的存货,按照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市场价格作为实际成本。三、存货核算的要求:1、严格执行存货收发制度,一切存货的收入、发出都必须经过仓库验收,办理入库、出库手续。根据实际收、发数量填制规定的存货收发料单,并由收发人、负责人签章。存货的一切核算记录,都必须以合法的原始凭证为根据。2、组织好存货的明细分类核算和总分类核算,按期进行实物盘点,做到帐实相符,帐帐相符。3、实行计划成本制度。对材料收发结存做好总分类与明细分类核算,按材料计划成本进行日常核算。4、建立存货定期清查盘点制度。每年对全部存货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清查盘点,以保证帐卡物相符。通过清查盘点发现盘亏或毁损,查明原因,分清责任,进行帐务处理。四、存货的计价方法根据财务制度规定结合我矿具体情况存货的计价分别规定为:原材料、配件按计划成本计价,材料和配件的采购成本,包括买价、购入运杂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和不能抵扣的税金。按材料核算的分类划分为:金属、非金属、一类机电、二类材料、三类材料、劳保用品、木材、支护用品、火工品。材料成本差异的分配,一律采用上月分类成本差异率进行分配,其计算公式为:上月分类材料成本差异率=月初结存的分类成本差异/月初结存的分类计划成本×100%材料和配件的成本差异分配,根据各单位当月领用的分类材料或配件的计划价格总额乘以分类材料成本差异率进行分配,将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低值易耗品、产成品按实际成本计价。产成品发出时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五、存货盘盈、盘亏、毁损清查的管理要求1、盘盈的存货,经查明是由于收、发计量或核算上的误差原因造成的,分别填制“存货盘盈报告表”办理入帐。列作待处理财产损溢。经有关部门批准后,计入“管理费用”。2、对盘亏、毁损的存货,经查明原因后,填制“存货盘亏、毁损报告单”,区别情况进行处理。(1)定额内的合理短缺、自然损耗,经领导批准后在“管理费用”中列支。(2)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存货毁损净损失,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列入“营业外支出”。(3)人为造成的存货的短缺、毁损,经查明原因后,除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