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人接待管理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决刹住用公款大吃大喝歪风的要求,根据阜阳市《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严格招待费用管理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一、对上级领导机关、单位和外地来我市的厅级领导及随从工作人员,工作餐标准每人每天70元(早10元,中、晚各30元),工作餐不安排酒水。二、对上级领导机关、单位和外地来我市的处级及以下人员,工作餐标准每人每天50元(早10元,中、晚各20元),工作餐不安排酒水。三、本市职能部门因公务活动,确因工作需要,一律安排工作餐,工作餐标准每人每餐不得超过20元,不安排酒水。四、一切接待需报经局长批准后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特殊情况除外,陪餐人数一般控制在2人,确因工作需要最多不超过4人,陪餐人员原则上不得超过来宾的三分之一。五、办公室负责接待人员,严格按照就餐标准执行,只能在就餐标准以内安排,不能突破标准。六、要严格按照纪检、审计、会计核算中心要求,做到“三单合一”(即《公务接待呈批单》、原始菜单和接待饭店正式餐饮发票),票据齐全,否则不予报销。七、任何人不经批准,或超标准招待,一律不予报销。行政收费管理制度为了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廉政建设,强化行政收费管理,落实行政收费“收支两条线”。根据《安徽省行政收费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本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收费项目必须是国家和省级财政部门和物价部门联合发文的收费项目。二、任何股室不得擅自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违反规定的,一经发现从严处理。三、行政服务中心林业窗口负责收费业务,所有收费项目必须向社会公开收费的标准、范围、收费对象及依据。四、在征收育林基金等各项收费中,要认真核对收费项目、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并填写登记表。不得收人情费、关系费等少收现象。五、各收费单位每月底将收费标准、数量向局财务室填报汇总,财务人员向分管领导和主要负责人汇报当月收费情况。六、加强监督。局分管领导、纪检负责对收费人员的监督,每月核查一次收费项目、数量、标准,登记表与票据是否相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于少收费用由收费人员个人承担。车辆管理制度根据市纪委《严禁公车私用的规定》,为加强车辆管护,节省经费支出,提高行政效率,特制定本制度。一、定人定车。一人固定驾驶和维护一辆小车。不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原则上不得互换车辆驾驶,严禁驾驶员酒后驾车。二、定点停放。车辆夜间或节假日、双休日必须进库和按规定存放。否则,一切责任由驾驶员自负。三、统一监管。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纪检组负责监督。(一)因公安排用车顺序为:局长、党组成员、科级干部、科室负责人,同等情况下前者优先。特殊情况以重要工作优先。(二)党组成员用车范围:阜阳市范围内因公可以带车,超出阜阳市范围,随行人员在2人(含2人)以下原则上不带车。城区内工作原则上不带车。(三)科级干部、科室负责人用车范围:在界首市范围内因公下乡检查随行人员在三人以上可以带车,城区内工作原则上不带车。参加在阜阳市范围内召开的各类工作会议,参会人员达3人(含3人)以上的可以带车。以上所有用车均需主要负责人同意后方可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并由车辆管理员做好详细记录。(四)凭卡加油。本市内实行定点加油,一车一卡。并由办公室指定一名车辆管理员,保管加油卡和做好用车记录。驾驶员应提前提出加油申请,办公室主任签署意见后由车辆管理员持卡和驾驶员一起到定点加油站加油。加油费用原则上由办公室主任、会计和车辆管理员三人每季度与加油站审核结算一次,加油站记录与加油卡记录一致时,方可审批报帐。五、驾驶员要做好车辆保养,按时出车、安全行驶,不经局领导或办公室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用车,驾驶员不得擅自出车或以车谋私。违反规定用车一次扣除当月补贴,二次扣除半年补贴,三次扣除全年补贴。若因违反交通法规驾驶造成事故的,由个人承担50%的经济损失;私自出车造成事故的,其经济损失由个人承担。六、严格控制超标准购买车辆。确需车辆单位,要经上级审核同意后方可购买车辆,任何单位不得私自购买车辆。界首市林业局财务管理制度为规范财务工作,加强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建立监督制约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制定林业财务管理制度:一、财务代办员职责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提高经费管理水平。财务代办员要认真做好各项票据整理、归类和帐务登记处理工作,做好年初财务预算的编制和年终财务决算工作。二、加强财务合法收入的管理机制1、局及二级机构所有行政、罚没收入的证书和票据由局党组指定专人负责向上级领取,局本身及二级机构单位和个人不得再直接向上级申领任何票证,只能从局指定的负责票证管理人员处领取,即实行所有票证一个漏斗进出原则。2、各项财务收入必须全部入帐,实行收支两条线原则。严禁收入不开票不入帐,严禁坐收坐支,违者给予当事人及主要负责人1-2倍的经济处罚,并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分。由局纪检组和财务人员定期或不定期稽核。其中,育林基金、检疫费、林业行政罚没收入应随收随交到指定财政专户。3、上级拨付的业务经费和项目补助经费一律划转到局综合帐户,由局负责支配和使用。4、二级机构向上级争取的项目经费,经局综合帐户后再拨到相应申报单位,其申报费用一律由申报单位承担。三、加强财务合理支出的管理机制(一)、局本级财务支出管理1、局本级财务支出实行财务一支笔制度,由局主要负责人进行审批。2、所有支出票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要求。支出票据由具办人签字并注明支出事由和事项。单项票据在1000元须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并作相应的会议记录,后审批。3、票据一般应在支出完成后一周内完善手续报请签批。逾期又不能说明原因的,不予签批。4、车辆本市内实行定点加油,原则上每月结算一次。5、接待费用原则上每周结算一次。6、来人接待和办公用品购买一律由办公室负责,且办公室负责人向局主要负责人汇报并争得同意后,方可办理,其他任何人不得经办。特殊情况除外。7、所有支出一律实行先报告制(其中单项支出在1000元以上的须有书面报告),经主要负责人口头或书面答复同意后,方可办理;未经批准的支出一律不予签报。8、财务人员应每月向局主要负责人书面专项汇报一次本月的收支及帐面余额明细情况;每半年向局党组会汇报一次财务收支情况。(二)、局二级机构(进入会计核算中心的单位)财务支出管理1、二级机构财务支出原则上由二级机构自行掌握,实行票据仍由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审批,并对本单位财务负总责的原则。2、二级机构日常支出单项在1000元以下的由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自行安排支出;单项在1000以上的,须经二级机构相关会议研究,并书面报请局分管负责人审核,由局主要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实施;单项在2000元以上的支出须书面报请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后,方可实施。3、二级机构所有支出的票据一律在每月底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会计向局主要负责人汇报(支出票据的其他人员不得直接报请局负责人审核),提请局主要负责人初审后,方可由二级机构单位主要负责人签报。支出在1000元至2000元的须经分管负责人签署意见;支出在2000元以上的须由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后签报。4、局二级机构必须在每月底书面汇报本月所有收入、支出、结余明细情况。四、加强基建、项目建设资金的管理局级二级机构基建项目和苗木大宗物品采购须由项目负责人专题向局党组汇报项目基本情况及经费预算,经批准后,实行招标制实施,项目完成或采购结束后,在半月内向党组会汇报项目实施决算情况或采购具体支出情况,经党组会研究后,方可签批。五、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局及二级机构自行购买的固定资产和上级配发的固定资产一律由局办公室进行固定资产登记后,统一调配方可交由相关单位及专人领取、使用、保管。集体林权改制工作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指示精神,根据安徽省和界首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特制定本制度。一、林改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政策,全面掌握和宣传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方法、内容、林权勘界技术,深入基层开展业务技术培训等工作。二、林改工作人员要认真搞好林改工作,协助基层制定林改工作方案,提供林改政策和技术服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定期检查林改情况,及时通报林改信息。三、林改工作人员要严明纪律,清政廉洁,节俭办事;在林改过程中始终坚持不给基层增加麻烦,不给林农增加负担,不搞以权谋私,公平、公正办事,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四、坚持法定程序。要严格按照申请、受理、公告、发证的程序开展林权登记发证工作,坚持依法受理、现场勘验,定期公告、健全档案,规范发证。五、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期间,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力度,及时打击个别地方、个别人借林改之机乱砍滥伐林木的违法行为,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六、林改工作经费专款专用,主要用于林改外业勘测,林改纠纷调处、林改内业、林权档案管理、林改培训等。林改经费向基层倾斜,县级使用支出不高于资金总额50%。严禁超前、超标准支出,严禁截留挪用专项资金。七、建立健全林改工作档案。林改文件资料、林权登记材料等确定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归档,立卷保管。行政执法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确保林业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性,特制订本制度。一、执法人员必须坚持不断学习,提高自身的法律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二、执法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确保执法的严肃性。三、对涉及林业的违法、违纪行为,必须在接到举报后,从快从严依法查处,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四、上级批转案件,必须及时查处,上报查办证据和处理结果。五、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坚持合法与合理,效能与便民,监督与责任原则。六、勤政廉洁,坚持原则,坚持正义,秉公办事,不徇私情。七、自觉接受监督,不公报私仇,不刁难打击当事人。八、查处案件应本着依法办事的原则,对不负责任导致错案的责任人将追究相应的责任。绩效考核制度根据《界首市2008年岗位目标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为深化机关效能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强化规范管理,提升服务水平,实行各项工作细化、量化考核标准。一、认真开展业务工作,对照各单位职责,对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30分)。二、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和项目争取,并组织实施。(20分)三、认真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及时处理发生的问题,维护全局和谐稳定。(10分)四、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做到全年林业生产工作无事故发生。(5分)五、积极抓好党建工作,认真履行党建工作考核目标任务,抓好“三型”机关活动。(5分)六、抓好廉政工作,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工作责任制,严格责任追究制度。(5分)七、切实抓好计划生育工作,认真执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规定,做到全年计生工作无违规行为。(5分)八、加强林业宣传工作,增加林业在社会知名度,树立单位良好形象。九、各单位工作人员要共同协作,和衷共济。对交办的事不得推诿、扯皮,相互拆台,提升工作效能。(5分)十、积极开展创先活动。对于单位工作被上级评为先进的,给予表扬奖励(国家级20分、省级15分、地级10分、市级5分)。工作制度为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强化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特定工作制度如下:一、局班子成员要努力做好各自的分管工作,要顾全大局,通力协作,每季度下乡调研不得少于10天,及时总结。出色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二、各股、站、所、室应根据自己的责任目标,做到年初有计划,年末有总结,主要负责人每月有小结,周一有汇报。按具体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努力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及年初计划任务目标。三、全体干部职工要树立勤政、廉政、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做到工作积极负责,任劳任怨,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尽职尽责。四、热爱本职工作,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时间不得擅离职守,真正做到出勤、出力,开拓创新。五、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树立执政为民的思想,依法行政,规范行为,文明服务,工作中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六、加强微机管理,电脑除用于工作外,上下班时间不得玩电脑打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