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有关日照的主要规范(1)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5.0.2.1住宅日照标准应符合表5.0.2-1规定;对于特定情况还应符合下列规定:(1)老年人居住建筑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2小时的标准;(2)在原设计建筑外增;(3)旧区改建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的标准。表5.0.2-1住宅建筑日照标准Ⅰ、Ⅱ、Ⅲ、Ⅶ气候区Ⅳ气候区Ⅴ、Ⅵ气候区建筑气候区划大城市≥2中小城市大寒日大城市中小城市日照标准日日照时数(h)冬至日≥3≥1有效日照时间带(h)日照时间计算起点8~169~15底层窗台面注:①建筑气候区划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第A.0.1条的规定。②底层窗台面是指距室内地坪0.9m高的外墙位置。7.0.4.1中心绿地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5)组团绿地的设置应满足有不少于1/3的绿地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范围之外的要求,并便于设置儿童游戏设施。其中院落式组团绿地的设置还应同时满足表7.0.4-2中的各项要求,其面积计算起止界应符合本规范第11章中有关规定;附表A.0.3公共服每处一般规模类别教项目名称服设置规定建筑面积(m2)积(m2)用地面保教小于3(1)略(2)略(3)略(4)略(5)略(1)托儿所岁儿童——……保教学龄儿童(2)幼儿园(6)托、幼建筑宜布置于可挡寒风的建筑物的背风面,但其生活用房应满足底层满窗冬至日不小于3h的日照标准育(7)活1/2的活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之外(1)略6~12(2)略(3)小学(4)中学——……童入学(3)教学楼应满足冬至日不小于2h的日照标准(1)略12~18(2)略少年入学(3)教学楼应满足冬至日不小于2h的日照标准(1)略医疗卫生含社区卫生(2)略(3)病房楼应满足冬至日不小于2h的日照标(5)医院…………服准………(2)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5.1.3建筑日照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1每套住宅至少应有一个居住空间获得日照,该日照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有关规定:2宿舍半数以上的居室,应能获得同住宅居住空间相等的日照标准;3托儿所、幼儿园的主要生活用房,应能获得冬至日不小于3h的日照标准;4老年人住宅、残疾人住宅的卧室、起居室,医院、疗养院半数以上的病房养室,中小学半数以上的教室应能获得冬至日不小于2h的日照标准。(3)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年版))5.1.1每套住宅至少应有一个居住空间能获得日照,当一套住宅中居住空间总数超过四个时,其中宜有二个获得日照。5.1.2获得日照要求的居住空间,其日照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中关于住宅建筑日照标准的规定。(4)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4.1.1住宅间距,应以满足日照要求为基础,综合考虑采光、通风、消防、防灾、管线埋设、视觉卫生等要求确定。住宅日照标准应符合表4.1.1的规定;对于特定情况还应符合下列规定:1老年人住宅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2h的标准;2旧区改建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1h的标准。表4.1.1住宅建筑日照标准Ⅰ、Ⅱ、Ⅲ、Ⅶ气候区Ⅳ气候区Ⅴ、Ⅵ气候区建筑气候区划大城市≥2中小城市大寒日大城市中小城市日照标准日冬至日日照时数(h)≥3≥1有效日照时间带(h)(当地真太阳时)8~169~15日照时间计算起点底层窗台面注:底层窗台面是指距室内地坪0.9m高的外墙位置。(5)中小学建筑设计规范(GBJ99-86)第2.3.6条建筑物的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二、南向的普通教室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应小于2h。(6)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试行)(JGJ39-87)第3.1.7条托儿所、幼儿园的生活用房应布置在当地最好日照方位,并满足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少于3h(小时)的要求,温暖地区、炎热地区的生活用房应避免朝西,否则应设遮阳设施。(7)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GB/T50340-2003)3.2.6老年人居住用房应布置在采光通风好的地段,应保证主要居室有良好的朝向,冬至日满日照不宜小于2小时。(8)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36-2005)4.1.3宿舍半数以上居室应有良好朝向,并应具有住宅居室相同的日照标准。(9)居住区环境景观设计导则(200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