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监控资源使用制度为加强医院安全的防范措施,为医患人员安全、财产安全提供保障,医院进行了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为规范视频监控资源的应用,特制定本使用制度。一、监控人员不得擅自复制、提供、传播图像信息资料。二、监控人员不得擅自删改、破坏图像信息资料的原始数据记录。三、单位或个人因需要调取、查看、复制视频系统图像信息和相关资料的,应当上报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提供。四、对涉及单位秘密和职工个人隐私的图像信息予以保密。视频监控资源使用程序为规范视频监控资源的有效合理使用,特制定本使用程序。一、单位或个人因需要调取、查看、复制视频系统图像信息和相关资料的应正确填写视频监控资源使用审批表。二、将填写完整的视频监控资源使用审批表上报相关领导审批。三、视频监控人员收取到相关领导签字同意的审批表后方可为对方调取相关的视频图像信息。四、严禁未经许可的单位或个人调取、查看、复制视频系统图像信息。视频监控信息调阅拷贝申请表申请人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申请人单位科室领导签字申请日期是否拷贝部门领导签字介绍信编号申请事由审批意见审批人备注1.院内工作人员申请调阅监控信息须由科室副主任以上领导或职能科室负责人签字确认;拷贝监控信息须经院级领导或保卫科科长签字确认。2.院外人员申请调阅拷贝监控信息须出具公安机关介绍信原件。视频监控系统提取录相清单编号时间地点事件备注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