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试点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的通知》(教体艺〔X〕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X年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试点县(市、区)和改革试验区遴选结果名单的通知》(教体艺厅函〔X〕1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整体提升我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水平,全面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如下。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1.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成立X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统筹推进我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把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列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建立有关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试点工作推进中的问题。2.设立专项经费。设立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专项经费,列入政府年度预算,保障校园足球训练营等专项体育经费落实,积极争取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加大区级体育彩票公益金倾斜力度,在改善学校视觉环境、加强学生视力健康管理、修整增建体育设施、支持学生体育运动开展等方面不断加大投入力度。3.积极开展特色学校建设。区教体局要紧紧围绕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建设、保障基础条件、强化人员配备、推进卓有成效、形成有益经验等基本要求,积极遴选和建设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特色学校,并不断形成规模,充分发挥特色学校的示范引领作用。4.加强考核督查。X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我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试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将各有关部门近视防控试点任务落实情况纳入政府年度考核。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将各学校近视防控工作、总体近视率和体质健康状况纳入综合督导,对儿童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连续三年下降的学校依法依规予以问责。二、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全力构筑综合防控体系1.强化户外体育锻炼。让孩子到户外阳光下度过更多时间,能够有效预防和控制近视。学校要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确保中小学生在校时每天1小时以上体育活动时间。严格落实国家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确保小学一二年级每周4课时,三至六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中小学校每X排30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按照动静结合、视近与视远交替的原则,有序组织和督促学生在课间时到室外活动或远眺,防止学生持续疲劳用眼。全面实施寒暑假学生体育家庭作业制度,督促检查学生完成情况。要营造良好的家庭体育运动氛围,家长要积极引导孩子进行户外活动或体育锻炼,使其在家时每天接触户外自然光的时间达60分钟以上。已患近视的孩子应进一步增加户外活动时间,延缓近视发展。鼓励支持孩子参加各种形式的体育活动,督促孩子认真完成寒暑假体育作业,使其掌握1―2项体育运动技能,引导孩子养成终身锻炼习惯。2.改善视觉环境。学校要积极改善教学设施和条件,鼓励采购符合标准的可调节课桌椅和坐姿矫正器,为学生提供符合用眼卫生要求的学习环境,严格按照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落实教室、宿舍、图书馆(阅览室)等采光和照明要求,使用利于视力健康的照明设备。学校教室照明卫生标准达标率100%。根据学生座位视角、教室采光照明状况和学生视力变化情况,每月调整学生座位,每学期对学生课桌椅高度进行个性化调整,使其适应学生生长发育变化。0―6岁是视觉发育的关键期,家长要改变“重治轻防”观念,经常关注家庭室内照明状况,为孩子提供良好的居家视觉环境,带动和帮助孩子养成良好的用眼习惯。3.养成健康习惯。引导学生强化健康意识,养成健康习惯。家长要保障孩子睡眠时间,确保小学生每天睡眠10个小时、初中生9个小时,坚持早睡早起。家长要让孩子多吃鱼类、水果、绿色蔬菜等有益于视力健康的营养膳食。每个学生都要强化“每个人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意识,认真规范做眼保健操,保持正确读写姿势,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户外活动,每周参加中等强度体育活动3次以上,养成良好生活方式,不熬夜、少吃糖、不挑食,自觉减少电子产品使用。4.坚持眼保健操等护眼措施。学校要严格组织全体学生每天上下午各做1次眼保健操,认真执行眼保健操流程,做眼保健操之前提醒学生注意保持手部清洁卫生。教师要教会学生正确掌握执笔姿势,督促学生读写时坐姿端正,监督并随时纠正学生不良读写姿势,提醒学生遵守“一尺、一拳、一寸”要求。教师发现学生出现看不清黑板、经常揉眼睛等迹象时,要了解其视力情况。避免不良用眼行为,家长要引导孩子不在走路时、吃饭时、卧床时、晃动的车厢内、光线暗弱或阳光直射等情况下看书或使用电子产品。家长在家庭中要监督并随时纠正孩子不良读写姿势,读写连续用眼时间不宜超过40分钟。5.加强卫生与健康教育。儿童青少年近视是公共卫生问题,医疗卫生机构必须从健康教育入手,以公共卫生服务为抓手,发动儿童青少年和家长自主健康行动。针对人们缺乏近视防治知识、对近视危害健康严重性认识不足的问题,发挥健康管理、公共卫生、眼科、视光学、疾病防控、中医药相关领域专家的指导作用,主动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积极宣传推广预防儿童青少年近视的视力健康科普知识;加强营养健康宣传教育,因地制宜开展营养健康指导和服务。学校要依托健康教育相关课程,向学生讲授保护视力的意义和方法,提高其主动保护视力的意识和能力,积极利用学校多媒体、广播、宣传栏、家长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对学生和家长开展科学用眼护眼健康教育,通过学校和学生辐射教育家长;培训培养健康教育教师,开发和拓展健康教育课程资源;支持鼓励学生成立健康教育社团,开展视力健康同伴教育。6.减轻学生学业负担。学校要严格依据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组织安排教学活动,严格按照“零起点”正常教学,注重提高课堂教学效益,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改变难度、调整进度。强化年级组和学科组对作业数量、时间和内容的统筹管理。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书面家庭作业完成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初中不得超过90分钟。寄宿制学校要缩短学生晚上学习时间。科学布置作业,提高作业设计质量,促进学生完成好基础性作业,强化实践性作业,减少机械、重复训练,不得使学生作业演变为家长作业。家长要配合学校切实减轻孩子负担,不要盲目参加课外培训、跟风报班,应根据孩子兴趣爱好合理选择,避免学校减负、家庭增负。7.加强考试管理。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落实免试就近入学。坚决控制义务教育阶段校内统一考试次数,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不得超过1次,其他年级每学期不得超过2次。严禁以任何形式、方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和排名;严禁以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严禁以各种名义组织考试选拔学生。8.科学合理使用电子产品。学校要指导学生科学规范使用电子产品,养成信息化环境下良好的学习和用眼卫生习惯。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带入学校的要进行统一保管。学校教育本着按需的原则合理使用电子产品,教学和布置作业不依赖电子产品,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的30%,原则上采用纸质作业。家长陪伴孩子时应尽量减少使用电子产品。家长应有意识地控制孩子特别是学龄前儿童使用电子产品,非学习目的的电子产品使用单次不宜超过15分钟,每天累计不宜超过1小时,使用电子产品学习30―40分钟后,应休息远眺放松10分钟,年龄越小,连续使用电子产品的时间应越短。9.加强视力健康管理。学校要把视力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建立视力健康教育评价制度,围绕学生健康需求,采取灵活多样的健康教育形式,帮助学生树立健康第一理念,养成健康生活方式。要建立校领导、班主任、校医(保健教师)、家长代表、学生视力保护委员和志愿者等学生代表为一体的视力健康管理队伍,明确和细化职责。将近视防控知识融入课堂教学、校园文化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加强医务室(卫生室、保健室等)力量,按标准配备校医和必要的药械设备及相关监测检查设备。10.定期开展视力监测,建立视力档案。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关于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要求,做到早监测、早发现、早预警、早干预,X年起,0—6岁儿童每年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90%以上。在检查的基础上,依托现有资源建立、及时更新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并随儿童青少年入学实时转移。在学校配合下,认真开展中小学生视力筛查,将眼部健康数据(包括屈光度、眼轴长度、屈光介质参数等)及时更新到视力健康电子档案中,筛查出视力异常或可疑眼病的,要提供个性化、针对性强的防控方案。学校要接收医疗卫生机构转来的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确保一人一档,并随学籍变化实时转移。在卫生健康部门指导下,严格落实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每学期2次视力监测制度,对视力异常的学生进行提醒教育,为其开具个人运动处方和保健处方,及时告知家长带学生到眼科医疗卫生机构检查。做好学生视力不良检出率、新发率等的报告和统计分析,配合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视力筛查。学校和医疗卫生机构要及时把视力监测和筛查结果记入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11.倡导科学保育保教。幼儿园要严格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重视生活和游戏对3—6岁儿童成长的价值,严禁“小学化”教学。要保证儿童每天2小时以上户外活动,寄宿制幼儿园不得少于3小时,其中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结合地区、季节、学龄阶段特点合理调整。为儿童提供营养均衡、有益于视力健康的膳食,促进视力保护。幼儿园教师开展保教工作时要主动控制使用电视、投影等设备的时间。12.视力异常及早干预。学生自我感觉视力发生明显变化时,要及时告知家长和教师。家长要掌握孩子的眼睛发育和视力健康状况,随时关注孩子视力异常迹象,了解到孩子出现需要坐到教室前排才能看清黑板、看电视时凑近屏幕、抱怨头痛或眼睛疲劳、经常揉眼睛等迹象时,及时带其到眼科医疗机构检查。遵从医嘱进行科学的干预和近视矫治,尽量在眼科医疗机构验光,避免不正确的矫治方法导致近视程度加重。13.规范诊断治疗。区级以上综合医院普遍开展眼科医疗服务,医疗卫生机构要认真落实《近视防治指南》等诊疗规范,不断提高眼健康服务能力。根据儿童青少年视觉症状,进行科学验光及相关检查,明确诊断,按照诊疗规范进行矫治。叮嘱儿童青少年近视患者应遵从医嘱进行随诊,以便及时调整采用适宜的干预和治疗措施。对于儿童青少年高度近视或病理性近视患者,应充分告知疾病的危害,提醒其采取预防措施避免并发症的发生或降低危害。制定跟踪干预措施,检查和矫治情况及时记入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积极开展近视防治相关研究,加强防治近视科研成果与技术的应用。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中的作用,制定实施中西医一体化综合治疗方案,推广应用中医药特色技术和方法。三、完善场地设施和人员配备,保障基础条件1.新建学校选址、设计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学校教学建筑、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等环境卫生以及黑板、课桌椅的配备符合《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X)等相关要求。2.校园环境整洁,卫生状况良好,按照《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等相关要求,寄宿制中小学校必须设立卫生室,非寄宿制学校视学校规模设立卫生(保健)室。卫生(保健)室设置达到标准,配备相应基本药械设备。3.按有关规定配齐学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或保健教师,且年龄、学历、职称等结构合理。重视学校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确保各学校有一定数量能开展健康教育的专兼职健康教育教师,把健康教育师资培训列入全区教师继续教育和教师校本培训计划,积极支持学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或保健教师参加相关培训,提升职业能力和素养。四、强化分工协作,形成防控合力1.区教体局要进一步健全学校体育卫生发展制度和体系,不断完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加快体育与健康师资队伍建设,聚焦“教”(教会健康知识和运动技能)“练”(经常性课余训练和常规性体育作业)“赛”(广泛开展班级、年级、跨校及区级体育竞赛活动)“养”(养成健康行为和健康生活方式),深化学校体育、健康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推进校园体育项目建设。不断增加适合儿童青少年户外活动和体育锻炼的场地设施,持续推动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向儿童青少年开放。积极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各类儿童青少年体育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冬夏令营、训练营和体育赛事等,吸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