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城乡总体规划(2013-2030)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划背景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加快东莞市转型升级,加强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以下简称“水乡经济区”)统筹发展,编制《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城乡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第二条规划依据(1)《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2004—2020)》;(2)《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3)《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建设工作方案》(2013);(4)《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发展总体规划(2013-2030)》;(5)《东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6)其他有关文件、规划和技术规范。第三条规划范围包括中堂镇、望牛墩镇、麻涌镇、道滘镇、洪梅镇、石龙镇、石碣镇、高埗镇、万江街道、沙田镇以及虎门港10个镇街和1个港区,总面积约510.6平方公里。第四条规划期限本规划期限为2013-2030年,其中近期为2013—2017年;-2-中期为2018—2020年;远期为2021—2030年。第五条强制条文条文中黑体加粗下划线部分为规划强制性内容。第二章总体发展目标第一节发展定位与规模第六条指导思想(1)以人为本。以提高城乡居民幸福指数为根本,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生活质量水平提升。(2)统筹发展。统一规划各镇街目标定位、发展规模、专项工程以及近期建设,促进政策、资金以及利益统筹。(3)集约减量。以土地集约节约为导向,减少污染、能耗以及低效用地,从分散、无序、低效向集约、有序、高效转变。(4)绿色发展。以水环境修复为核心,加强生态修复与保育,促进生态文明建设。(5)协调发展。全面促进穗莞一体化发展,重点推进产业、交通、市政、环保以及社会管理的全面对接。(6)特色发展。立足生态本底、文化底蕴以及资源条件,构建符合水乡实际、彰显水乡特质的空间平台。第七条发展定位水乡经济区发展定位为国家水乡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粤港澳优质生活圈的特色区域、珠江口东岸产业优先发展先导区、穗莞战略合作重要平台。-3-第八条发展规模(1)人口规模与建设用地规模至2020年,水乡经济区规划总人口185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37.91平方公里以内。至2030年,水乡经济区规划总人口210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27.4平方公里以内。(附表1)。(2)城市发展指标体系为有效落实发展定位与规模,制定发展指标体系(附表2),作为检测和评价规划实施效果的手段和依据。第二节统筹发展与减量规划第九条统筹发展区将土地价值较高的水乡新城和麻涌临港产业园区中现状农用地设立为开发权转移的统筹发展区,面积约7.2平方公里。规划通过将现状外围低价值地区的建设用地集中转移并臵换规划统筹发展区中的农用地,促进农用地的规模化与建设用地高效化。各镇街按减量用地比例分配统筹发展区的权益。第十条减量规划将土规确定的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237.9平方公里作为极限规模,在提高用地效益、促进经济增长的同时,实现减量增长。即水乡经济区从2020年至2030年减少并复垦的建设用地为10.52平方公里,并且减少污染排放总量和单位产值污染排放量,减少单位产值能源消耗量。第十一条减量规模分配各镇街从2020年至2030年等比例减少建设用地规模。即中堂镇减1.18平方公里、望牛墩镇减0.64平方公里、麻涌镇-4-减1.34平方公里、道滘镇减1.09平方公里、洪梅镇减0.48平方公里、石龙镇减0.43平方公里、石碣镇减1.04平方公里、高埗镇减0.81平方公里、万江街道减1.40平方公里、沙田镇虎门港减2.11平方公里(附表1)。第十二条减量途径水乡经济区主要减少并复垦以下建设用地:(1)黑烟囱和无证无照等违法排污企业用地、违法用地;(2)外围低效或零散工业用地;(3)空心且没有特色的村庄。(详见图09水乡经济区减量建设用地分布图)第十三条减量实施机制(1)镇街改造更新类建设用地需捆绑一定比例的减量复垦用地;(2)镇街新增类建设用地需捆绑一定比例的减量复垦用地;(3)统筹发展区新增建设用地需须捆绑一定比例的减量复垦用地。第三节镇街发展目标第十四条中堂镇发展目标以“商贸水乡、纸艺创意小镇”为导向,积极发展商贸物流、休闲旅游等新兴产业,改造提升发展绿色纸品业。至2020年,规划总人口15.5万人;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6.2平方公里以内。至2030年,规划总人口18.0万人;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5.0平方公里以内。第十五条望牛墩镇发展目标-5-以“生态水乡、游乐休闲小镇”为导向,大力发展文化旅游、商务办公等现代服务业,升级发展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积极发展都市农业。至2020年,规划总人口11.0万人;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4.3平方公里以内。至2030年,规划总人口13.0万人;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3.7平方公里以内。第十六条麻涌镇发展目标以“滨海产业大港、宜居风情小镇”为导向,大力发展装备制造、现代物流等临港产业,积极发展休闲旅游、现代农业等产业。至2020年,规划总人口14.0万人;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9.7平方公里以内。至2030年,规划总人口16.0万人;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8.4平方公里以内。第十七条道滘镇发展目标以”科技水乡、创新花园小镇”为导向,重点发展新材料、新装备、新硬件、新能源、新医药、新业态“六新”产业,加快升级食品制造、品牌服装制造等特色传统产业,配套发展休闲旅游、文化创意、健康养生、都市农业等轻柔产业。至2020年,规划总人口18.0万人;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4.1平方公里以内。至2030年,规划总人口21.5万人;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3.0平方公里以内。第十八条洪梅镇发展目标以“精致水乡、民俗文化小镇”为导向,大力发展文化旅-6-游、会议培训、商务办公等服务业,提升发展电子信息等传统制造业。至2020年,规划总人口12.0万人;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0.8平方公里以内。至2030年,规划总人口16.5万人;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0.3平方公里以内。第十九条石龙镇发展目标以“历史名城、信息产业强镇”为导向,升级发展电子信息、生物医药、食品等优势产业,培育发展信息服务、检验研发、创意设计、现代物流等现代服务业。至2020年,规划总人口15.0万人;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0.1平方公里以内。至2030年,规划总人口15.5万人;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9.6平方公里以内。第二十条石碣镇发展目标以“转型新城、电子产业名镇”为导向,立足电子元件、LED技术等产业优势,打造高端新型电子信息产业转型基地、高端新型电子元器件产业基地。至2020年,规划总人口26.0万人;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3.0平方公里以内。至2030年,规划总人口30.0万人;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2.0平方公里以内。第二十一条高埗镇发展目标以“滨江新城、文体产业重镇”为导向,升级发展电子信息、名牌眼镜等传统优势产业;培育发展商贸物流、文体休闲服务等现代服务业。-7-至2020年,规划总人口22.2万人;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8.0平方公里以内。至2030年,规划总人口22.5万人;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7.1平方公里以内。第二十二条万江街道发展目标以“水乡都市、创意休闲绿城”为导向,大力发展旅游休闲、商贸流通、文化创意等产业,转型发展电子信息等先进制造业。至2020年,规划总人口24.8万人;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31.1平方公里以内。至2030年,规划总人口25.0万人;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9.7平方公里以内。第二十三条沙田镇虎门港发展目标以“临港产业平台、港镇融合新城”为导向,大力发展临港产业,强化海洋科技创新,带动相关港口服务业发展。至2020年,规划总人口26.5万人;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50.7平方公里以内。至2030年,规划总人口32.0万人;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48.6平方公里以内。第四节穗莞合作第二十四条加强规划与空间的协调对接以水乡经济区为平台,强化珠三角东岸区域发展脊梁,深化穗莞两市空间战略的对接,协调东江北干流沿线规划布局。第二十五条推动穗莞重大发展平台的战略合作,延伸产-8-业价值链促进虎门港和南沙港、新沙港联合拓展国际航运业务,加强高端装备制造等产业合作,将麻涌临港产业基地打造成穗莞临港产业合作平台。促进与广州知识城、增城开发区等协调发展,依托水乡新城共同打造促进区域产业升级的科技研发合作平台。以麻涌大学城和道滘职教园为平台,吸引广州高校和科研机构在东莞水乡经济区建立分支机构,共建珠三角重要的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平台。融合东莞水乡经济区滨水休闲、广州东部山林生态等旅游特色,共同打造体现珠三角岭南山水文化特色的一站式旅游线路。深入推进穗莞产业合作,积极承接广州市专业市场、教育培训等产业转移,与广州港联动发展临港产业、现代物流,引导穗莞形成电子信息、纺织服装等传统优势产业集群。第二十六条推进重大战略性基础设施无缝对接推进东莞市轨道交通1号线水乡经济区至市区段建设,规划东莞市轨道1号线与广州轨道5号线对接,预留跟广州新塘枢纽对接的轨道通道。整合穗莞港口及航道资源,协同推进珠江口出海航道升级维护;开辟水上通道,开发港口客运功能,规划珠三角水上客运航线。增加区域联系通道,规划建设番莞高速、莲花山过江隧道与广州番禺衔接。规划麻涌中心大道过江通道、扩建东江大桥与广州开发区衔接。规划中新大桥、改造107国道与广州新塘衔接。完善两地跨市公共交通线路布局,全面实施一卡通,构筑莞穗1小时城市圈。促进莞穗水、电、气等基础设施网络的同-9-步规划、同步建设,协调推进电信服务同城化。第二十七条构建整体生态安全格局,共同营造优质生活圈保护狮子洋生态环境,加强东江北干流水源地保护,推进东江北干流两岸生态涵养林等生态廊道建设,打造珠江口生态绿心。科学合理布设两市相邻区域的工业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危险废弃物处臵设施,建立污染联防联治机制。第三章总体空间布局第五节空间管制分区第二十八条生态控制区(1)指禁止建设区域,包括现状为非建设用地的生态保护区和现状为建设用地的生态修复区。规划生态控制区198.1平方公里,占总土地面积的38.8%。(2)控制要求:生态保护区以生态保育或农业生产为主,区内除区域性的基础设施和符合相关政策的配套设施外,原则上禁止开发建设;生态修复区严格监控现状生产生活达标排放,减少污染和能耗,禁止生产扩张和更新改造,逐步拆除复垦,最终形成“廊道斑块相耦合、水网绿网相衔接、江海田城相融合”的整体生态格局。(详见图04水乡经济区生态格局规划图)第二十九条建设发展区(1)指优先发展和重点建设区域,包括水乡新城区、城-10-镇生活区、工业发展区等地区。规划建设发展区239.9平方公里,占总土地面积的47.0%。(2)控制要求:优先安排建设用地指标、优先落实发展项目、优先完善相关配套设施。第三十条弹性引导区(1)指限制建设区域,包括乡村居民点、轻柔产业区和现状生态环境敏感、建设混杂、高污染高能耗等地区。规划弹性引导区72.6平方公里,占总土地的14.2%。(2)控制要求: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弹性选择空间分布,通过整理减少现状建设用地,引导低高度、低强度开发。区内现有乡村居民点建设用地原则保留,严格控制村庄扩张;其它建设用地根据规划逐步拆除复垦或更新改造。更新改造鼓励连片集中,根据建筑质量与区位条件等因素采取环境整治、功能臵换、拆除重建、拆除复绿等多种方式,鼓励产业转型升级和发展文化创意、旅游服务等轻柔产业。(详见图05水乡经济区空间分区管制图)第六节功能布局第三十一条总体布局以水乡新城为核心,以区域发展轴和功能联系带为基本骨架,形成“组团集聚、轴带强心、圈层布局”的空间结构。(详见图06水乡经济区规划结构图)(1)组团集聚以组团模式组织新城、生活、乡村、工业以及轻柔产业等功能,强化城镇空间集聚、紧凑、有序发展。(2)轴带强心强化珠三角东岸区域发展轴和穗莞惠区域发展轴,加强东-11-莞市区与水乡各镇街联系,打造滨江产业带和港城联系轴,形成两级中心体系。1)一级中心(即水乡新城):承担公共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