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整改申报及参数填报要求一、总体要求1.低平板半挂车、车辆运输半挂车、45英尺以上集装箱运输半挂车、高等级公路上使用的整体封闭式厢式半挂车及2轴挂车,不符合2016版1589标准要求的,不允许通过变更达到符合标准的状态(如不允许:厢式半挂车尺寸由14.6m变更为13.75m、二轴挂车总质量由20t变更为18t)2.所有在产品名称中带有“冷藏”的车辆、“疫苗冷链车”、有冷藏功能的“医疗废物转运车”应符合GB29753-2013《冷藏车安全要求与试验方法》要求。3.底盘参数中申报了准拖挂车总质量,其改装的载货类汽车才允许有准拖挂车。二、参数页及备案参数填报要求(变化部分)项目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填报要求QA018外形尺寸长(mm)1.按照GB1589-2016定义的尺寸填报。2.数据内容为多个时,应以半角格式的“,”隔开,中间不留空格。3.对于专用作业车,含前伸和后伸尺寸。QA019外形尺寸宽(mm)1.按照GB1589-2016定义的尺寸填报。2.数据内容为多个时,应以半角格式的“,”隔开,中间不留空格。QA020外形尺寸高(mm)1.按照GB1589-2016定义的尺寸填报。2.填报空载状态车辆高度;3.三类底盘不填此栏。QA025货厢栏板内尺寸长(mm)1.应填写车厢内部最大尺寸,数据内容为多个时,应以半角格式的“,”隔开,中间不留空格;2.对栏板高度有要求的车辆需要填报此栏,包括:普通栏板车、厢式车、仓栅车、篷式车、自卸车、随车起重运输车等,不含客厢式货车和自装卸式车;3.仓栅车、篷式车应填写栏板部分尺寸。4.挂车及货车的货箱栏板高度为含盖的高度QA026货厢栏板内尺寸宽(mm)QA027货厢栏板内尺寸高(mm)QA036轴荷(kg)所有车辆须按照第一轴(或主销/牵引杆)至最后轴的顺序依次填写各轴/轴组的轴荷1.填写满载时轴荷并与轴数相对应,以“/”隔开。当为并装轴时并装轴的轴荷应合在一起,并在数字后注二轴组/三轴组,如:17500(二轴组)。双转向轴不是二轴组,轴荷应分别填写。2.对于底盘应填写最大允许总质量时相应轴荷。多组数据时,按每种总质量分别填写,中间以半角“,”隔开,中间不留空格。3.对于半挂车及中置轴挂车,前轴(主销/牵引杆)轴荷应以半角下的“-”表示,只填写满载时后轴轴荷并与轴数相对应,当为并装轴时并装的几个轴轴荷应合在一起,并在数字后面注明二轴组/三轴组,如:-/17500(二轴组)。一线两轴、二线四轴低平板半挂车按轴线填写,如:两线四轴:-/12000/12000。4.消防车、清障车、混凝土泵车、汽车起重机和油田专用作业车须单独填写每个轴的轴荷QA039准拖挂车总质量(kg)1.牵引车必须填写准拖挂车总质量(可以按照发动机配置对应填报多个数值,中间以半角“,”隔开,中间不留空格。);2.具有拖挂功能的车辆也应填写允许拖挂总质量。3.允许牵引中置轴挂车的载货类汽车,应填写准拖挂车总质量。4.采用未填写允许拖挂车总质量的底盘改装的完整车辆不允许拖挂QA054其它应在此栏填报的内容包括:1.罐式汽车填写运输介质名称、密度、总容积、罐体有效容积及罐体外形尺寸;混凝土搅拌车搅动容量。容积单位应填“立方米”,不应填写“M3”或“m3”。2.仓栅式的车厢底板到顶部高度。3.随车起重运输车的起重机的型号、质量(kg)、最大起升载荷(kg)。4.集装箱半挂车运送的集装箱尺寸。5.厢式半挂车和二类底盘改装的厢式货车应注明车厢顶部封闭,不可开启;6.发动机净功率值:如不填净功率,净功率的计算按额定功率的90%计。7.清障车的托举质量。8.应装行驶记录仪的车辆应填写“安装带卫星定位功能的行驶记录仪”。9.选装部件名称及其它内容。10.集装箱半挂牵引车鞍座承载面空载离地高,单位mm。11.对于小鹅颈或车架上平面在一个完整水平平面内的集装箱运输半挂车填写牵引销处的车架总高度,对于大鹅颈集装箱运输半挂车填写货台空载离地高,单位mm。12.新能源汽车除需按常规汽车要求填写有关内容外,至少还需填写以下内容(适用时):(1)混合动力汽车填报:是否允许外接充电;(2)储能装置的种类、生产企业(储能装置的定义见注2)。13.改装车如果仅采用底盘的部分发动机、轮胎,则需填写“仅用××发动机、××轮胎”。14.有关VIN的说明。(不含有效期)15.汽车起重机及类似车辆的前伸、后伸。16.低平板半挂车应注明货台空载离地高(mm)及“仅运输不可拆解大型物体”。17.装有随动桥的车型注明“随动桥不可提升”。18.运送危险货物的品名及其类项号。19.越野载货汽车的越野载质量和越野总质量。项目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填报要求20.最大总质量超过55000kg的汽车起重机、消防车、混凝土泵车、清障车、沙漠车、油田作业类车辆等需要在此栏注明“超限”。其他产品,若不符合GB1589也需要在此栏注明“超限”。21.自卸汽车及自卸半挂车注明货厢自卸方式(后卸、侧卸、三面自卸等)。22.专用车辆的专用功能和专用装置描述。24.装备ABS的车型应注明ABS的型号及生产企业。25.装备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的产品标明所用材料材质、连接方式以及后部防护装置的主要尺寸参数(断面尺寸和离地高度)。26.非公路、旅游客车应在公告“其它”栏注明“该车不作为公路、旅游客车使用”。27.对于作为有限速要求的车辆底盘,应注明“(可选)装限速装置,限速××km/h”。28.危险品运输半挂牵引车应在其他栏中加注:“适用于牵引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且符合汽车《公告》中有关危险品车辆的相关要求。具体要求见中机函【2014】188号文。对于运送危险品的半挂车产品,应注明“采用适用于牵引危险品半挂车的牵引车”29.对于可拆卸或折叠的车辆后部导流装置,要填报“导流装置展开长度mm、收起状态长度mm”;30.对于尾板、上下坡道及类似装置,要填报“尾板、上下坡道(或类似装置)收起状态的水平长度mm”。31.对于中置轴挂车,要填报“牵引杆深入量mm”;32.对于有准拖挂车总质量的货车(平板、栏板、仓栅、厢式、车辆运输等),要填报“中置轴挂车的牵引杆深入量mm”、“中置轴牵引杆连接器最大负荷kg”33.同时装备污水罐和清水罐两个独立罐体的清洗吸污车,其他栏需注明两罐不能同时满载,否则按2个罐体容积核实载质量。34.发动机与油耗的对应关系需在其他栏注明。35.危险货物厢式运输车产品,应在其它栏注明“用于运输具有独立容器(瓶)包装的××(介质名称)”。36.粉粒物料运输车、下灰车、散装水泥车等此类结构的车辆,应提供佐证材料证明后部为封闭结构,并在其它栏注明后部不可开起。37.危险品罐箱骨架运输半挂车应注明罐箱尺寸(10/20/30/40英尺),以及罐箱装运的危险品类别(分为非剧毒化学品及爆炸品/剧毒化学品/爆炸品三类)。QB082半挂车前回转半径按照GB1589-2016定义QB083半挂车牵引销中心轴线到半挂车车辆长度最后端的水平距离按照GB1589-2016定义QB0411半挂车牵引销型号1.半挂车填写牵引销型号,其他被牵引车辆填写牵引连接装置的型号。2.中置轴挂车、有准拖挂车总质量的货车填写牵引杆连接器型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