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第三中学规章制度汇编第一部分教职工规章制度1、干部的“三心”、“四不”、“五带头”2、教师的“八不”要求3、重大问题请示汇报制度4、关于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的规定5、关于全校课表管理的规定6、关于严禁向学生乱收费的规定7、关于备课组另外订购教学辅助资料的规定8、关于周六上课及经费管理的规定9、关于执行“计划生育制度”的有关规定10、教学常规管理细则11、关于教学工作的若干规定12、教科研工作细则13、教育科学论文报告会实施细则14、督导工作细则15、监考守则16、合格教研组标准17、教学卫生制度18、教师施教行为二十忌19、关于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的若干决定20、班主任工作常规要求21、评选优秀班主任条件22、关于表彰先进家长的有关规定23、教师借书处规则24、仪器室管理使用制度25、语言室管理制度26、电脑室管理制度27、劳技专用教室使用守则28、校园校舍管理制度29、损坏公物赔偿制度30、固定资产管理制度31、购物申请、报销、保管制度32、危险品安全保管,领用制度33、三中室内外保洁制度第二部分学生规章制度1、学生规章制度2、对学生仪表要求的规定3、文明习惯八要求4、关于运用“十字”文明语言的细则5、学生自治自理五要求6、关于表彰“三好学生”等先进条例7、对学生处分的几项规定8、学生考试纪律9、年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细则10、三中校园“五不11、学生实验守则12、电脑室学生使用守则13、语言室学生使用守则14、学生优秀学习品质标准第一部分教职工规章制度干部的“三心”、“四不”、“五带头”三心1、忠于人民教育的事业心2、不辜负组织和师生期望的责任心3、不把三中办成省重点中学不罢休的决心四不1、不谋私利,甘当公仆。2、不违反组织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3、不拖延推诿,敢于负责,勇于负责。4、不空位、抢位、错位,浮在表面搞形式主义,管理工作要严、实、深、细。五带头1、带头学习“特色理论”,现代教育管理理论及知识技术。2、带头执行教育法规和学校对教工提出的各项规章制度及要求。3、带头钻研业务,提高教学质量。4、带头进行教科研,改革创新。5、带头做好教工的思想工作,做教工的知己、知音、知心、团结全体教工不断前进。教师的“八不”要求1、不体罚,变相体罚学生。2、不搞营利性家教。3、不准在上班时间到其他民办学校或高考补习班兼课。4、不准在上班时间炒股。5、不私自向学生推销复习资料。6、不向学生乱收费。7、不在校园,会议室和学生面前抽烟。8、不准在非假日的中午饮酒。重大问题请示汇报制度为更好的贯彻民主集中制,保证全校的集中统一,使全校的管理更加科学、规范、有序,特制定本制度。1、本文所指的重大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种:①凡组织师生外出活动的,如组织旅游、夏令营、军训、社会实践活动等。②发现有可能扰乱学校秩序,威胁师生安全的隐患。③组织校内外教育教学活动需要停课的。④发现有违反教育法规,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影响学校声誉的。⑤对教育、教学、管理以及重大经费开支上的重大决策。2、全校教职员工对学校的重大问题要遵守组织原则,履行请示、汇报的职责,不得欺上瞒下自作主张。3、组织重大活动应事先进行请示,事后进行汇报,发现学校有重大问题有可能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主动进行汇报。4、学校实行分级管理,请示汇报应根据问题的性质和学校内部的分工向有管理职权的部门领导进行请示汇报。请示汇报一般应自下而上逐级进行,重要的紧迫问题可以越级汇报。没有管理权限的组织或领导不得随便表态。5、请示汇报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口头、书面两种形式对大的活动、复杂的问题,需要事后进行查询备案的、发生事故的要采取书面报告的形式。6、对重大问题请示后应在有关领导做出正式决定后执行,有不同意见应按组织原则反映,在决定未改变前行动上不得违反。7、对下级的请示,上级领导应及时给予研究答复。8、对重大问题及时汇报从而避免后果的应予表扬或奖励,对重大问题不请示汇报的应给予批评教育,造成后果的应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关于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的规定为坚决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令、法规,依据《教育法》、《教师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坚决杜绝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行为的发生,切实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特作出如下规定:1、教师应认真履行法定的监护责任,保护学生的正当权益,不得侵犯与剥夺学生上课的权利,不准以任何理由随意停学生课,如确需停课,必须报经教育处批准。2、教师不得有任何有损学生身心健康的行为,例如罚学生跑步、晒太阳、饿饭、抄书(单词)、课堂上坐小板凳等,严禁对学生打耳朵、捏嘴巴、敲脑袋及击打学生身体任何部位。不准罚学生长时间地站立等等。3、教师应尊重学生的人格,不损伤学生的自尊心,禁止辱骂、讽刺学生,不得对学生讲有损学生人格的话。4、凡有违反上述规定者,学校将视其情节与后果,给予批评教育、扣发奖金处罚,情节严重、影响恶劣者,学校将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LM〗关于全校课表管理的规定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为稳定教学秩序,特对全校的课表管理作如下规定:1、在学校现有条件下,班级总课表的编排,应努力做到“科学化”和“合理化”,每位教师必须从学校大局出发,克服自身困难,服从教导处的课表安排。2、每学期开学之前,由教导处将新学期的课表按时发给每位教师。3、教师要按教导处下达的课表准时上、下课,不得无故缺课或迟到早退,否则按规定进行批评教育并扣发资金。4、教师因公或因私(病)请假,影响上课的,必须按学校的规定,提前一天以上办理请假审批手续,再由教导处安排变动课表,未经教导处安排,教师一律不得自行调课,违者按旷课论处。5、特殊情况下,来不及向教导处报告,为稳定教学秩序,可以由年级组长临时调度安排课,事后向教导处备案。6、学生假日的补课必须由学校批准,课表一般由年级长统一安排交教导处备案。7、学校建立课堂教学巡视制度,检查各年级的课表执行情况,对违反“课表管理规定”的教师批评教育,并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还要给予行政处分。关于严禁向学生乱收费的规定为贯彻上级文件精神,杜绝乱收费现象的发生,特作出如下规定:1、根据有关规定不在义务教育阶段招“择校生”而高收费,把捐资助学同录取学生挂勾;不举办各种收费的补习班、补课班、兴趣班、提高班、超常班;不准以行政手段强制学生购买和使用任何形式的习题集,测试手册,各种复习资料,报刊杂志及除作业本以外的用品和其他商品;不准把社会对学校的乱摊派转嫁到学生头上,不准擅自出台各种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严格执行上级规定的各项收费政策和校内有关规定。2、新学期总务处严格按上级行政部门下发的收费许可证规定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学期结束时向学生公布各班书本代办费收支情况,一学年统一结算,其它代办费如体检、春、秋游、校徽等项目将根据实际情况收费,并定时向学生公布收支情况,多退少补。3、开学初各班可向每位学生收取不超过拾元的班费,用于班级集体活动,班费由各班生活委员管理,学期结束,须向全班学生公布收支帐目,并报教育处审核。4、继续推行教育收费公开卡制度。学校为学生办理的代办项目的收费应一律填卡登记,及时告之家长。无收据,又不使用收费公开卡办理代办收支项目学生家长收费的,均视为违章行为,每班生活委员及其家长须定期向校(办公室、教务处、教育处)总务处出示收费卡,接受检查。5、关于制止乱订复习资料和制止补课乱书费的规定,将另行制定。6、任何个人不得私自向学生收取任何名目和标准的费用,不许打着上级招牌或以搞活动之名乱收钱物,不许用学生钱物给教师发礼品或用于吃喝、游玩。上述各条,若有违反将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关于备课组另外订购教学辅助资料的规定为了贯彻执行国家教委的有关规定,减轻学生负担,有效地控制教学辅助资料的订购,特制定如下规定。1、各学科备课组另订购教学辅助资料必须严格把好质量关。每学期可以订购质量比较高,使用效果比较好的教学辅助资料一至二本(种),但不得超过2本(种)。省、市、区教育部门规定购买的资料除外。2、备课组订购资料必须要履行申报手续。先由备课组研究确定订购那种资料,备课组长须写书面报告,要写明资料的名称、单价、订购数量,每位学生应收金额及回扣的金额,一式两份,一份报教研组长,一份报教导处审批。3、教导处接到备课组的申报报告后,在一周之内进行研究决定,并及时通知教研组长和备课组长。4、对购买资料的回扣金额,备课组必须如数全部退给学生。5、凡违反上述规定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凡教师不经报告,不经批准,擅自向学生收钱订购资料或借此推销资料,或虽经批准订购了资料但并未使用资料,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收取的钱款全部退还给学生,资料收回,直至对直接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关于周六上课及经费管理的规定按照国家教委指示:初、高中毕业班可以利用周六适当补课。为了统一收费标准制止乱收费,特制定以下经费管理规定,请各年级严格执行。一、补课费标准周六初中:每节课十五元高中:每节课二十元二、收费标准1、收费标准:初三年级每人一学期收费数=周课时数×本学期上课周数×15元÷60;高三年级每人一学期收费数=周课时数×本学期上课周数×20元÷50。2、对家境困难的同学,享受减免学费或助学金的同学(教工子女)可以减免或全部免收补课费。三、收费单位以上费用由年级组统一收取,后交总务处会计室,严禁各班自行收取补课费。四、资金与帐目管理1、由年级长,副年级长(工会组长)分别记帐。(年级组应独立记两份帐:年级长记录一份,班主任记录一份)。2、每月支取补课费需据实上报,经分管教导主任审核后,到总务处统一支取并由任课老师签名,并附帐目后备查。3、凡不属于周六安排的辅导课,一律不准支取补课费。五、监督机制〖HT〗1、每班建立收费卡与课时记录,各班生活委员、学习委员分别记录。2、学习委员对周六补课记录,每月小结一次,上报年级组。3、生活委员要认真填写收费卡。4、学校分管部门有权随时抽查年级组帐目,各班收费卡及课时记录。5、学期结束,上报总务处结算,向班级,年级公布帐目。六、专款专用补课费只能用于周六的辅导课,结余费用不准用于年级组的福利及其他开支,否则将追查年级长的责任。关于执行“计划生育制度”的有关规定1、凡男满二十五周岁,女满二十三周岁未婚青年,方可由本人书面申请,经校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同意后,到校长办公室领取结婚培训介绍信,凭“新婚培训结业证”再到校长办公室取结婚登记介绍信,并享受晚婚假(十五天)。2、每对夫妇要自觉维护“晚生、少生、优生”的国策,只能生一胎,凡符合国策者,女方享受一百二十天产假,男方享受七天护理假,产假期间由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家访慰问。特殊情况,按国家规定办事。3、怀孕八十四天内凭学校介绍信到女方户口所在区妇保所,办理建卡手续,并参加学期培训学习。4、分娩三个月后,教工必须办理独生子女申请手续(到女方单位领取独生子女申请表三份,由本人填写,经夫妇双方单位签字盖章后,携带户口本,新生儿出身证,到女方户口所在区的计划生育委员会办理登记手续,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表,双方单位各保留一份)不得拖延,否则不发独生子女保健费。5、生一胎后和有生育能力夫妇双方,必须有一方采取避孕措施。生产一个月后,必须采取避孕措施(指上环、结扎等)并凭医院证明和病历,由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签名盖章后报销医疗费,根据医生建议给予休息、享受公假待遇。由工会发给慰问费。6、凡上环后不适应或不能上环者,必须有医院证明,并附加保证书,经校计划生育小组批准后,可采取其它避孕措施。7、若发生上环脱落或带环怀孕者,必须有医院证明,可不受惩处,医疗期按公假处理,药费按正常医疗费报销。8、计划外怀孕或违反上述规定自做人工流产的,给予以下处罚。(1)停发当月和年终全部奖金。(2)所有医疗费用由自己承担。(3)取消本人当年的各类“评优”、“疗养”等资格。(4)本人必须作书面检查。党团员在本组织内作检查。9、凡违反规定生二胎者,给予开除公职处分。教学常规管理细则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而教学常规的管理则是教学工作的重要保证,现将有关细则规定如下:一、学习大纲钻研教材每学期开